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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通电气成套有限公司
电气试验室管理规定
宁波宁通电气成套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
第一部分
高压试验室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保障人身、设备与试品得安全。
1.2 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 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1.3 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与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得相关内容(DL560-95高压试验室部分、DL408-91发电厂与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91电力线路部分、电安生[1994]277号文热力与机械部分)。
1.4 新参加高压试验得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得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与监护人。
1.5 从事高压试验室得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1.6 从事高压试验室得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得病症。
1.7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1.8 了解消防得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1.9 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得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2 一般规定
2.1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证有良好得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度与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得接地点与被试设备得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得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得金属架构,固定得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得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得标志。
2.2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得连通状态。
2.3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如抽湿机)得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2.4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通往试验区域(以下简称“试区”)得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当通往试区得门打开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使试验电源跳闸。应定期检查户外试验场得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2.5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志清晰。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2.6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2.7 根据试验室得性质与需要,配备相应得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得防护用品以及防爆与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2.8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得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2.9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得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得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必要时试验室可设专人进行管理,大型试验设备得调试运行、缺陷维修等也应留有完整得记录。以便查询,做好状态跟踪。
2.10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得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2.11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得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2.12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2.13 试验室得装置、设备应放置整齐有序,每月清扫一次卫生;每周清扫一次环境卫生。
2.14 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高压验室。
3 组织管理措施
3.1 试验室主要设备应编制使用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3.2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技术负责人与安全员,负责日常各项试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得贯彻执行。
3.3 高压试验工作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下达任务,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为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担任监护工作。对涉及到主要试验设备得重要试验项目,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试验方案,试验方案中必须明确保证现场作业安全得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得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试验接线、使用设备、人员名单及分工、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员)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4 试验方案得编写人不得担任试验方案批准人,重要得大型试验项目得方案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3.5 高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人员担任。
3.6 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2 年以上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技术熟练得高压试验人员担任。
3.7 试验负责人应对试验工作得安全全面负责,在试验过程中由试验负责人统一发布操作指令,在试验过程中试验负责人应始终留在现场,因故必须离开时应指定能胜任得人员临时代替或暂停试验工作。大型或危险性较大得试验任务根据现场得安全条件可由试验负责人指定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试验操作人或从事其她工作。
3.8 试验负责人名单应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书面公布。
4 技术管理措施
4.1 安全距离与遮拦
4.1.1 在高压试验试区周围应设置遮栏,并在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得“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得标示必须朝向遮栏得外侧。在户外试验场进行试验时,除设置必要得遮栏与标示牌外,应派专人监视,以防人员误闯入试区。
4.1.2 高压试验设备及带电引线至安全遮栏(含屏蔽遮栏)得距离必须大于表1与表2中得数值。
表1 交、直流试验得安全距离要求
试验电压(kV)
50
100
200
500
750
1000
安全距离(m)
1、2
1、5
3
5
7
10
4.1.3 当交直流试验电压(有效值)高于1000kV、冲击试验电压(峰值)高于2000kV时,应有可靠得防护措施,如控制室观察室或金属屏蔽遮栏(高度不低于2m),以防异常放电危及人身安全。
表2 冲击试验(峰值)得安全距离要求
试验电压(kV)
250
500
1000
1500
2000
操作冲击安全距离(m)
3
5
7
10
15
雷电冲击安全距离(m)
2
3
5
7
9
注:适用于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m 得地区
4.1.4 在试验室内同时进行不同得高压试验工作时,各试区间必须按各自得安全距离用遮栏隔开,同时设置明显得标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4.2 接地保护方面
4.2.1 高压试验设备试品与动力配电装置所用得携带型接地线应采用多股编织裸铜线或外覆透明绝缘层铜质软绞线或铜带,高压试验设备与试品上所用得接地线其截面应能满足试验要求,不得小于4mm2。动力配电装置上所用得携带型接地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携带型接地线应用专用得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法进行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接地体得连接应用螺栓连接在固定得接地点上,接地线应尽可能短,接线状况应明显可见,接地线严禁接在水管与低压电气回路得中性线上。
4.2.2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得顺序与此相反。
4.2.3 高压试验接地方式应保证测量准确度与人身设备安全,应该接地得高压试验设备与试品外壳必须良好接地,进行高压试验时,邻近得其她仪器设备应有防止感应电压得措施。
4.2.4 试验室闲置得电容设备应短路接地。
4.2.5 为防止高压试验时电磁场影响与地电位升高引起反击,试验室应有相应得安全技术措施,对重要得仪器与弱电设备应装设防止放电反击与感应电压得保护装置或其她安全措施。
4.2.6 SF6 气体绝缘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应密封良好,试验现场应按规定装设强力通风装置与防护设施。
5 试验开始、间断与结束
5.1 试验开始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任务与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5.2 试验设备得电源开关应有明显可见得断开点。
5.3 在加压前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必须检查试验设备与试品,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调压器零位及测量系统得开始状态,检查试验设备高压端接地线就是否已拆除,检查安全措施得完成情况,检查保护功能就是否正常,均正常无误后方可加压。
5.4 升压试验
5.4.1 试验人员离开试品与高电压试区转移到安全地带,一切检查无误后由试验负责人下令加压,操作人员应复诵“注意合闸!”,并鸣铃示警。
5.4.2 升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在高压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与工作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复诵,口音清晰,严禁用打手势。并有专人监视试验设备及试品。
5.4.3 在升压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试验,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容性试验设备与试品只有经充分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检查,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才能恢复试验。雷雨时应停止户外试验场得高压试验。
5.4.4 加压结束后电压降至零,由加压人员或指定得专人断开电源,高压试验设备与试品经充分放电并可靠接地后方可更改接线或结束试验。
5.5 容性设备与试品得放电
5.5.1 对试验设备与试品放电应使用接地操作棒,使用接地操作棒时,手不得超过握柄部分得护环,接地线与人体得距离应大于接地操作棒得有效绝缘长度,接地操作棒得绝缘长度按安全作业得要求选择,但总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其中绝缘部分700mm 握手部分300mm。
5.5.2 对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得放电,应确保接地线可靠接地。对电容较大得直流试验设备、试品以及直流试验电压超过100kV 得设备与试品进行放电时,应先用带放电电阻得接地操作棒放电,再直接短路接地放电,变更冲击电压发生器波头与波尾电阻或直流发生器更换极性前,必须对电容器逐级短路接地放电或启动短路接地装置。
5.5.3 对高压试验设备与试品在进行高压试验前后得放电时间一般不短于5min,对大容量得直流试验设备与试品,放电时间应在5min 以上,放电后将接地操作棒挂在高压端接地线上保持接地状态。
5.6 试验间断时应断开试验电源,电源回路应有明显开断点并在刀闸负荷侧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恢复试验时应重新检查试验接线与安全措施。
5.7 试验结束后应拆除自装得临时短路接地线,清理现场。
5.8 在停电设备上进行改接线及设备维修等工作时,应在断开得电源开关得负荷侧装设接地线,并在断路器与隔离开关(或低压开关)得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必要时应加锁。试验人员必须在确认设备已停电,电源开关负荷侧已装接地线,验明设备无电压并可靠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5.9 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前应切断有关电源,对于必须继续使用得电源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相应得标示。
6 其它有关方面
6.1 试验室(场)内为高压试验设备配套得机械、架构、电气、油槽、起重等设备均应制定维护管理制度,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
6.2 起重与运输
6.2.1 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并上岗得人员使用,起重机械与起重工具得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6.2.2 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得专人负责进行,参加工作得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与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6.2.3 每年至少进行1 次技术检查,应检查保险装置联锁装置与防护装置就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与传动装置与固定物得状况。对电力传动得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6.2.4 起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就是否良好,起重机械得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6.2.5 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得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 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有倾倒危险,应立即停止起吊。
6.2.6 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员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在登高作业与起重现场作业得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6.3 高处作业
6.3.1 凡在离地面2m 以上得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得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6.3.2 高压试验室内得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得专人操作,在试验加压期间不得开动高空作业车。
6.3.3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栏杆、梯子、安全带就是否牢固可靠、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得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准抛扔传递,必须用绳索吊送。
6.3.4 使用梯子时,梯子应安置稳固,人字梯须具有坚固得绞链与限制开度得拉链。
6.4 在消防方面,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救火。
6.5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得皮卷尺或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6.6 对有剧毒易燃易爆得试验用药品与试剂,应根据有关规定储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接触有害物质得试验,必须制定专门得防护措施。
6.7 试验室得安全工器具与起重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作预防性试验。
第二部分
油气试验室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油气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得安全。
1.2 从事油气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本规定。
1.3 油气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油气试验专业知识,熟悉试验设备与试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发电厂与变电所电气部分)得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4 新参加油气试验得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有人监护下参加指定得油气试验工作, 但不得单独工作或担任工作负责人与监护人。
1.5 从事油气试验室得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每四年进行一次上岗培训与考核并持证上岗。
1.6 从事油气试验室得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得病症。
1.7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1.8 了解消防得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施。
1.9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得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2 一般规定
2.1 油气试验室应保证有良好得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度与人身安全。
2.2 油气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
2.3 油气试验室内功能分区标志清晰。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2.4 根据试验室得性质与需要,配备相应得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得防护用品以及防爆与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应急照明电源。
2.5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
2.6 油气试验室建立技术档案,每次设备使用与维修都应有记录。
2.7 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得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得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与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2.8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得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2.9 检测室就是油气专业人员从事样品检测得场所,非主管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测室。
2.10 检测人员在启用仪器设备前,必须熟悉该仪器设备得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仪器设备得使用、操作方法。
2.11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得准确性与有效性,应根据不同得检测要求设置相应得检测环境并加以控制。
2.12 在安全用电方面,遵守仪器得使用规程,离开试验室要切断电气加温仪器得电源。
2.13 所有记录应清晰明了,并以便于存取得方式存放与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等适宜环境得设施中。应规定记录得保存期,记录出现错误时应划改并标识。电子文档应进行备份与给予安全保护。
3 组织管理措施
3.1 试验室主要设备应编制试验设备(仪器)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3.2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技术负责人与安全员,负责日常各项试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得贯彻执行。
3.3 对于重要得油气试验及检修工作,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试验或检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保证安全得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得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使用设备、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员)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4 油气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油气试验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高级工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人员担任。
3.5 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油气试验工作2 年以上得中级工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技术熟练得人员担任。
4 技术管理措施
4.1 气瓶仓库管理
4.1.1 储气瓶仓库周围10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工作。
4.1.2 气瓶搬运进库不得敲击、碰撞与抛掷,进仓气瓶应旋紧瓶帽并套上两个防震圈。
4.1.3 性质相互抵触得气瓶必须分室储存。
4.1.4 库内不得有热源,保持阴凉通风。
4.1.5 库内严禁吸烟与穿戴带铁掌得鞋进入仓库。
4.1.6 气瓶应直立整齐安放,并设置栅栏加以固定。空得气瓶卧放时,应用木块卡住。
4.1.7 空瓶应做好标记,分区存放。
4.1.8 定期检查库内消防用具就是否正常,气瓶有无泄漏、腐蚀与倾倒,发现泄漏要及
时消除。
4.1.9 进入仓库前应通风5~10分钟,保证仓库内空气新鲜。
4.2 化学药品贮存管理
4.2.1 化学药品贮存间应有良好得通风设施及良好得照明,室内严禁烟火与使用明火。
室外得通道保持畅通无阻。
4.2.2 化学药品应分门别类,分开排放,有机易燃、易爆得药品应存放在铁柜中并上
锁,酸、碱及氧化剂、还原剂等容易相互起反应得化学药品应分开储放。
4.2.3 化学药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取用药品要办理登记手续。
4.2.4 每个装有药品得瓶子上均应贴上明显得标签,严禁使用没有标签得药品。
4.2.5 工作完毕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4.2.6 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贮存间得电源,确保安全。
4.2.7 对有毒、有害得药品应专门存放,采用双把门锁、双人保管,并作好帐册。
4.2.8 化学药品贮存间门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3 防止中毒
4.3.1 严禁试剂入口,用移液管吸取样品时应用吸耳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须以鼻子
鉴别试剂时,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
接近瓶口鉴别。
4.3.2 严禁食具与仪器互相代用。如曾使用毒物进行工作,则离开试验室时要仔细洗
手与漱口。
4.3.3 对于某些有毒得气体与蒸汽,如氮得氧化物、溴、氯、硫化氨、汞、磷、砷化
物、氢氯酸、吡啶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处理,头部应该在通风橱外面,否
则,可能引起危害健康得人身事故。凡有必要使用防毒面具得工作地点应悬挂一
个防毒面具,以备分析人员急需时戴用。
4.3.4 取有毒试样时需站在上风;采用球胆取气分析时,要保保证球胆不漏气,用完
后要放在室外排空。
4.3.5 中毒时必须急救中毒者,如果就是因为吸入煤气或其她毒性气体、蒸汽,那么应
立即把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中;如果中毒就是由于吞入毒物,那么最有效得办法就是
借助呕吐以排除胃中得毒物。必须立即将发生得中毒事故通知医务所,救护得愈
早恢复健康也愈快。
4.4 防止燃烧与爆炸
4.4.1 挥发性有机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得处所、冰箱或铁柜内;易燃药品如汽油、
乙醚、二硫化碳、苯、酒精及其她低沸点物质、煤焦油副产物等不可放在煤气灯、
电炉或其她火源附近。因这类易燃性有机溶剂得蒸汽大都比空气重,能在地面上
或工作台上面流动,而在相当远处被火焰点着甚至引起爆炸。室温过高,启用易
挥发物时应设法冷却。
4.4.2 启开易挥发得试剂瓶时,尤其在夏季,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她人得脸部,因
在启开时常极易有大量气液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伤害事故。在室温高得
情况下打开密封得装有易挥发试剂得瓶子时,最好先把试剂瓶在冷水里浸一段时
间。
4.4.3 实验过程中对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剂如有必要以加热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
严密得电热板上缓慢地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4.4 在蒸馏可燃性液体时,首先应将水冲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水流已稳定时,再旋
开关部加热(不能用直接火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冷水浴中。在蒸馏过程中要
时刻注视仪器与冷凝器得正常工作,甚至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之不顾,如需往蒸
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灭火,放冷后再进行。
4.4.5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落有
氧化剂溶液液滴得衣服,稍微加热就能着火,应注意及时予以清除。
4.4.6 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秤量过氧化钠。在工作中不要使用
不知其成份得物质,因为反应时可能形成危险得产物,包括可燃性得、有爆炸性
得或有毒性得产物。
4.4.7 高压气体应放在低温处保存,不得与其她易燃物放在一起。移动或起用时不得
激烈振动;高压气体得出口不准对着人。
4.4.8 油气试验应备有一定数量得灭火器材。油品材料着火时,可用泡沫灭火器或干
粉灭火器来扑火。精密仪器则用1211灭火器灭火。
4.4.9 自动报警、喷洒与灭火系统应每年进行检查,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4.4.10 检测室内应放置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不得挪作它用。
4.5 防止腐蚀、化学烧伤、烫伤、割伤
4.5.1 腐蚀类剌激性药品,如强酸、强喊、浓氨水、浓过氧化氢、氢氟酸、冰醋酸与
溴水等,取用时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与防护眼镜等。腐蚀性药品不得在烘箱内烘
烤,用移液管吸取腐蚀性、剌激性液体时,必须用橡皮球操作。
4.5.2 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得容器内进行,并且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
仔细缓慢地将硫酸加入水中,而绝不能将水加注到硫酸中去,在溶解氢氧化钠、
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也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如需将浓酸与浓碱中与,则必
须先行稀释。
4.5.3 在压碎或研磨苛性碱与其她危险物质时,要注意防范小碎块或其她危险物质碎
片溅散,以免严重烧伤眼睛、手等身体得其她部分。
4.5.4 用浓硫酸作加热浴得操作(如测定熔点)必须小心进行,眼睛应离开-定距离,
火焰不能超过石棉网得石棉芯,搅拌时要小心均匀。某些在浓硫酸介质中进行得
检定反应,加入硫酸混匀时应该用玻璃棒搅拌,且忌以振摇代替搅拌,以免突然
发热溅出伤人。
4.5.5 取下正在沸腾得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
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4.5.6 切割玻璃管(捧)及塞子钻孔,容易造成伤害。要记住使用玻璃管与打孔器得
安全工作得基本规程。往玻璃上套橡皮管时,必须正确选择它得孔径,不要使用
薄壁得玻璃智,且须将管端烧圆滑后才插入。最好用水或甘油漫漫橡皮管得内部,
并用布裹手,以防玻璃管破碎时割伤手部,把玻璃管插入塞内时,必须握住塞子
得侧面,不要把它撑在手掌上。
4.6 仪器设备管理
4.6.1 仪器设备应由专业主管确定得保管人保管,使用人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征得保
管人得同意,并填写使用记录。使用前后,由使用人与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
得技术性能,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
4.6.2 仪器设备得保管人应参加新购设备得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填写并保管仪器
设备档案、使用记录。负责仪器设备降级使用及报废申请等事宜。
4.6.3 精密得贵重得、大型得仪器设备得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因需要变动,在重
新安装后,应对其安装位置、安装环境、安装方式进行检查,并重新进行检定或
校准。
4.6.4 仪器设备使用人应负责仪器设备得清洁卫生,不用时,应罩上防护罩。长期不
用得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4.6.5 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她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得工作。
4.6.6 对于需要进行计量检定、检测得仪器设备应按周期进行检定、检测,确保其功
能正常,性能完好,满足检测精度得要求。
4.6.7 对仪器设备得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得要求,检测实验室应配有温湿度仪
并由记录人试验时进行记录。
4.6.8 外借仪器设备应办理书面手续,并经专业主管批准,借出与归还时都应检查仪
器设备得功能就是否正常,附件就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登记。
4.7 检测样品管理
4.7.1 油样品管理
4.7.1.1 色谱法检测得油样品,自来样至检测,存放期为四天;其它方法检测得油样品,
存放期为十天。
4.7.1.2 在接收样品时应对其状态作详细得记录,并按规定存放在“待检区”内。
4.7.1.3 如果对样品就是否适用于检测有疑问,应在检测前询问委托方。
4.7.1.4 对于已检测得油样品,待出完检测报告后,移至“留样区”。
4.7.1.5 留样一般保存30天,并按规定保存在“留样区”内。对新油或重要油样应保
存一年。
4.7.2 SF6 气体样品管理
4.7.2.1 六氟化硫气体样品自来样至检测,存放期为一个月。
4.7.2.2 如果对样品就是否适用于检测有疑问,应在检测前询问委托方。
4.7.2.3 对于已检测得六氟化硫气体样品,待出完检测报告后,返还委托方,不作留样
处理。
第三部分
继电保护试验室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继保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保障人身、试验设备与试品得安全。
1.2 从事继保试验室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本规定。
1.3 继保试验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继保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与试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408-91发电厂与变电所电气部分)得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4 新参加继保试验得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得继保试验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或担任工作负责人与监护人。
1.5 从事继保试验室得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考试规程考试并合格。
1.6 从事继保试验室得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得病症。
1.7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1.8 了解消防得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施。
2 试验室管理得一般规定
2.1 继电保护试验室应保证有良好得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度与人身安全。
2.2 试验室仪表表库应长期保持良好得通风、干燥状态,特别注意防潮、防震。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2.3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
2.4 继电保护试验室室内功能分区标志清晰。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允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2.5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维修,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允许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
2.6 试验室建立技术档案,每次设备使用与维修都应有记录。试验室得所有资料应确保完整,以保证试验人员操作得正确性。
2.7 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得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与检定,并具有有效得检定合格证书,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2.8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2.9 试验人员在启用仪器设备前,必须熟悉该仪器设备得操作规程,掌握仪器设备得使用、操作方法。
2.10 新参加继电保护试验得人员、实习人员进入试验室操作,应有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经验至少2年以上得人员带领参加工作。。
2.11 进入试验室操作得人员,应自觉爱护试验室得所有装置与设备,试验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保证试验室得整洁。
2.12 离开试验室应断开电源箱得总电源,关好窗门。
2.13 试验室得装置、设备应放置整齐有序,每月清扫一次;每周清扫一次试验室环境卫生,试验室得所有装置、设备、图档应登记在册,应做好借用登记手续。
2.14 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验室。
3 组织管理措施
3.1 试验室主要设备应编制试验设备(仪器)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3.2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技术负责人与安全员,负责日常各项试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得贯彻执行。
3.3 继保试验工作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下达任务,进行继保试验时,安排得试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为试验负责人。对涉及到主要试验设备得重要试验项目,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试验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保证安全得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得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试验接线、使用设备、人员名单及分工、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员)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4 试验方案得编写人不得担任试验方案批准人,重要得大型试验项目得方案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3.5 继保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继保试验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人员担任。
3.6 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继保试验工作2年以上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技术熟练得继保试验人员担任。
3.7 试验负责人名单应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书面公布。
4 技术管理措施
4.1 试验开始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任务与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4.2 试验装置得电源开关应有明显可见得断开点。
4.3 在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必须检查试验设备与试品铭牌参数,检查试验接线正确无误。除试验电源本身允许有一个接地点之外,在整个试验回路中不允许有第二个接地点,当测试仪器仪表得测试端子必须有接地点时,这些接地点应于同一个接地点上。
4.4 试验电流、电压必须从保护设备二次端子排通入。继电保护试验仪器应具有足够得容量,在最大试验负载情况下,试验电流及电压波形不得有畸变现象,电流电压谐波分量不宜超过基波得5%。
4.5 110V、220V直流电源电压稳波系数不大于5%。
4.6 整定试验所用仪表精度必须0、5级。对于并接于电压回路上得,应使用高内阻仪表或数字式仪表,对于串接于电流回路中得,应用低内阻仪表。
4.7 检验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时,为防止芯片损坏,应注意几方面:
4.7.1 使用交流电源得电子仪器(如示波器、频率计等)测量电路参数时,电子仪器测量端子于电源侧端子应绝缘良好,仪器外壳与保护屏(柜)在同一点接地;
4.7.2 检验中不宜使用电烙铁,如必须使用电烙铁,应使用专用电烙铁,并将电烙铁与保护接地选在同一点;
4.7.3 严禁用手接触芯片得管脚;
4.7.4 严禁带电插、拔插件,只有断开直流电源后才允许插、拔插件并做好记录;
4.7.5 拔芯片应用专用起拔器,插入芯片应注意插入方向,插入芯片后应经第二人检验无误后,方可通电检验或使用;
4.7.6 测量绝缘电阻时,应拔出装有集成电路芯片得插件(光耦及电源插件除外)。
4.8 发现保护插件损坏时要返厂修理,不允许在现场检修。
4.9 每次试验对试验过程都应有完整、详细得记录,对试验结果必须进行全面综合分析,作出结论,并提交试验报告。
第四部分
电测仪表试验室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1试验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保障人身、试验设备与试品得安全。
1.2 从事电测仪表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本规定。
1.3 电测仪表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电测仪表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与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得有关内容。
1.4 新参加电测仪表试验得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得电测仪表试验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或担任工作负责人与监护人。
1.5 从事电测仪表试验室得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考试规程考试并合格。
1.6 从事电测仪表试验室得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得病症。
1.7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1.8 了解消防得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施。
1.9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得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2 试验室管理得一般规定
2.1 电测仪表试验室应保证有良好得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度与人身安全。
2.2 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得恒温、恒湿、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得电测仪表恒温室。
2.3 试验室内功能分区标志清晰。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允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2.4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检测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检测工作。
2.5 电测仪表恒温室内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得食品、化学物品及其它任何私人生活用品,建立卫生值日制,保持室内良好得卫生条件。
2.6 电测计量人员进入恒温室工作时,必须穿防尘衣与换拖鞋。为了确保人身与设备得安全,在工作时,必须有两个人及以上一同进行。非计量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标准室,特殊情况须经计量人员同意,并穿防尘衣与换拖鞋后方可入内,防尘衣与拖鞋不得带出标准室外使用。
2.7 未经清洁处理得仪表、仪器设备不得进入标准室,并且不得在标准室内进行被检仪表得清洗、大修与其她机械加工等工作。
2.8 电测标准室内所有得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试验记录、技术文件等应摆放整齐,用后归复原位,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2.9 具有完善得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得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2.10 电测计量器具检定后应由检定人员及时填写(或打印)检定记录,并经核验人员核验,将检定结果进行数值修约后填写(或打印)检定证书,填写时必须字迹清楚,数据真实可靠。
2.11 检定证书必须有主管人(电测仪表专责)签章与盖有“计量检定专用章”方可生效。
2.12 检定原始记录一般必须保存三个检定周期。
3 组织管理措施
3.1 试验室应具备开展量值传递得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与完整得技术资料。
3.2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技术负责人与安全员,负责日常各项试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得贯彻执行。
3.3 对于重要得电测仪表试验及检修工作,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试验或检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保证安全得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得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使用设备、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员)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4 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电测仪表试验工作2 年以上得中级工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技术熟练得人员担任。
3.5 试验负责人名单应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书面公布。
3.6 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等级)检定资质得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她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得人员。核验人员也必须由持有相应检定证件得人员担任,审核人员必须就是熟悉该项工作得技术人员。
3.7 电测仪表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该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高级工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人员担任。
3.8 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上级计量部门考核合格,持有计量检定证件。
3.9 计量检定人员出具得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计量认证、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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