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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252-2016 (备案号 J 2283-2016)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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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intenance and safety of municipal wastewater reclaimation facilities CJJ 252 - 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7 年5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

2、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52 -2016,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5.1、4.7. 3、4.7.6、4.8.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1月15日3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J6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土,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水量、水质及监测;4.设施运行与维护;5.设备运行与维护;6.

3、安全。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邮编:100044)。4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排水管理处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魁

4、晓杨向平张麟黎艳阜威郑江蒋勇白宁刘达克唐福生李殿海李育宏郑兴灿胡洪营李军李振川赵乐军霍明贾松涛张垦霍家骥尚巍张逢高琼姜威马卫国谢继荣沈文刚何伟曹志立李秀敏刘其宏王进民曹仲宏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洪臣唐建国赵利君厉彦松李树苑李成江张迎五何文杰朱雁伯石凤林王春顺何建平5 目次1 总则.1 2 基本规定22.1 运行管理.2 2. 2 技术指标.2 2. 3 生产记录.3 2.4设备台账.3 2. 5 报表.4 3 水量、水质及监测.5 3. 1 水量计量.5 3.2 水质及检测.5 3.3 化验室.7 3.4 在线监测.7 3.5 净水药剂及材料. 8 4 设施运行与维护m4.1 泪凝.10 4.

5、2 沉淀.10 4. 3 介质过滤.11 4.4 硝化反硝化滤池.14 4. 5 膜过滤. 16 4. 6 臭氧氧化. 21 4. 7 消毒.23 4.8 清水池. 27 4. 9 输配泵站. 27 5 设备运行与维护.29 5. 1 一般规定. 29 6 5. 2水泵.29 5. 3 鼓风机. . 30 5.4 空气压缩机. 31 5.5 氓合、反应搅拌设备.32 5.6 计量泵. . 32 5.7 电机.32 5.8 电气.IO. 33 5. 9 自控系统. 34 5. 10 仪器仪表. 35 6 安全.36 6.1 安全管理. 36 6. 2 作业安全.36 6. 3 应急预案. . 3

6、7 本规程用词说明.38 引用标准名录.39 附:条文说明.41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Basic Requirements . 2 2. 1 Operation Management 2 2.2 Technicallndex 2 2. 3 Operation Record 3 2. 4 Equipment Management Accounting3 2. 5 Scheming and Statistic Record 4 3 Water Quantity and Quality Monitoring . 5 3.1 Water Quan

7、tity and Met巳rage5 3.2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5 3. 3 Laboratory 7 3. 4 Online Monitoring7 3.5 Water Purification Chemical and Material 8 4 Operation and肌1aintenanceof Facility . 10 4. 1肌1ixand Flocculation10 4. 2 Precipitation10 4. 3肌1ediaFilter11 4. 4 Nitrification and Denitrification Filter Tank

8、14 4. 5 Membrane Process 16 4. 6 Ozone Oxidation Process21 4. 7 Disinfection23 4.8 Clean Water Tank 27 4. 9 Distribution Pump Station27 5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Equipment . 29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9 8 5.2明TaterPump 29 5. 3 Air-blower30 5.4 Air Co丑lpressor.31 5.5 Blender32 5. 6 Metering P

9、ump32 5.7 Motor . 32 5. 8 Electric33 5. 9 Auto Control34 5. 10 Instrumentation35 6 Safety . 36 6. 1 Safety Management36 6. 2 Safety of Operation36 6.3 Emergency Plans. 3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且ThisSpecification 3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39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41 9 2基本规定2.1运行管理2

10、.1.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应定期修订。2.1. 2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2.1. 3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日、月、季、年度运行报表和运行报告制度。2.1. 4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计量能源和材料的消耗,并应做好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进行成本核算。2.1. 5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与污水处理运行单位建立沟通联动机制。2.1. 6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与用户建立沟通和反馈机制,当供水出现异常时,应提前通知用户。2.2技术指标2.2.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进出水水量

11、和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2.2.2 污泥宜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统一处理处置,并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 24188的有关规定。2.2.3 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的有关规定。2.2.4 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有关规定。2.2.5 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年度完好率应达95%以上。2 2.3生产记录2.3.1 运行记录、报表的内容、格式应统一。2.3.2 生产运行记录应真实,宜进行电子版数据备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药剂及材料消耗记录;2 药剂库

12、存记录;3 运行工艺控制参数记录;4 化验结果报告和原始记录;5 各类设备、仪器、仪表运行记录。2.3.3 运行记录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使用简语和方言。2.3.4 每班应有真实、准确、字迹清晰且用碳素墨水笔填写的值班记录和运行日志,并应由责任人签字。2.3.5 记录和日志应由相关人员审核无误并签名确认后方可按月归档。2.3.6 交班人员应做好巡视维护、工艺及机组运行、责任区卫生及随班各种工具使用情况等记录。2.3.7 接班人员应对交班情况做接班意见记录及班前安全讲话。2.3.8 交、接班双方应对规定内容逐项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2.4设备台账2.4.1 应建立健全电气、仪表及

13、机械设备台账。2.4.2 设备台账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电气、仪表、机械设备安装及维护说明书;2 电气、仪表、机械设备累计运行台时记录;3 电气、仪表、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记录;4 电气、仪表、机械设备、备件等库存记录;5 设备点检记录。3 2.5报表2.5.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执行计划、统计报表和报告制度。2.5.2 报表应按月、季度、年填报,并应经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出。2.5.3 报表内容应包括生产指标报表、运行成本报表、能源及药剂消耗报表、工艺控制报表及运行分析等。2.5.4 计划报表应反映进出水水量、进出水水质、再生水产水率、能源材料消耗量、维护维修项目和资金预算等运营

14、指标。2.5.5 统计报表应依据生产运行及维护、维修记录,反映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情况。2.5.6 中控室应结合进出水量和水质、用电量、材料消耗量及在线工艺运行参数等,生成报表、绘制参数曲线,并保留一年。2.5.7 自控系统应配备重要数据电子档生成功能,电子档应设置专用服务器或其他数据存储于段长期保存。2.5.8 报告制度应包括对生产运营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维护、大修及更新、信息上报和财务年度预、决算等进行的月、季度、年分析报告。4 3 水量、水质及监测3.1水量计量3.1.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应对处理水量、产水量和供水量进行连续计量,并应传送至指定地点。3.1. 2 城

15、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供水量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最大供水量应满足设计文件规定。3.1. 3 宜每日定时计算上一日处理水量、产水量和供水量。3.1. 4 再生水处理水量宜按进水量计算。3.2水质及检测3.2.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对进、出水质进行检测,水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3.2.2 再生水为混合多用途使用时,检测项目和频率应按最严格标准执行。3.2.3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应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要求相适应的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可与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共同承担水质检验工作。3.2.4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应在总进水和总出水口设置水样监测点,并应根据工艺运行控制需求设置其他监测点。3.

16、2.5水质采样的设计、组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和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的有关规定。样品保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的有关规定。3.2.6 根据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水源不同,进水水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或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进行检测。5 供水水质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T 1977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

17、用水水质)GB/T 19923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22 的有关规定。3.2.7 供水水质检测项目和频率应根据再生水用途确定,并应满足工艺运行管理需要,可按表3.2. 7中的规定确定。表3.2.7再生水水质检测项目和频率检测频率序号检测项目城市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用水1 pH值每日一次每周一次每日一次常2 色度每日一次每日一次每日一次规3 E臭每日一次检总磷每日一次每日一次4 溃项5 总余氯每日两次每日一次每日一次目6 浊度每日两次每日一次每日一次7 ss 每周一次每日一次8 氨氮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日一次9 溶解氧每日一次每日一次10 TDS 每周一次每日一次特11

18、 CODc, 每日一次殊12 总大肠菌群每周三次检13 粪大肠菌群每日一次每日一次测项14 LAS 每周一次每周一次自定目15 铁每周一次自定16 锤每周一次自定17 总氮每周一次18 BODs 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日一次6 续表3.2.7检测频率序号检测项目城市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用水19 石油类每周二次自定特殊20 总碱度自定检21 总硬度自定测22 氯化物自定项23 硫酸盐自定日24 二氧化硅自定3.2.8 再生水的出水水质检测项目应由常规检测项目和根据再生水不同用途选用的非常规检测项目组成。常规检测项目包括pH值、色度、浊度、BOD5、氨氮、粪大肠菌群和余氯,非常规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

19、石油类、总氮、总磷和用水途径的特定水质指标。3.3化验室3.3.1 应根据水质检测要求,配备相应的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3.3.2 应建立健全水质资料档案。3.3.3 应规范水质检测制度,并应及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3.3.4 应对净水药剂、消毒剂等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3.3.5 应规范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化验药剂的购置、配备、使用和管理。3.3.6 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3.7 应实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3.3.8 计量仪器和器具应按计量机构的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3.4在线监测3.4.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20、出水口应在线监测浊度、余氯、7 流量等指标,宜加强水质综合安全指标监测。3.4.2 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应传至中心控制室。在线数据不能实时传至中心控制室时,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查看,记录并反馈在线仪表数据。3.4.3 在线仪表设备应有专人定期校验和维护。3.4.4在线仪表读数波动较大时,应及时检修或增加校对次数。3.4.5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应运行正常,并应制定应对水质变化的应急预案。3.5 净水药剂及材料3.5.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及药剂,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并应执行索证及验收制度。3.5.2 每批药剂及材料进厂时或久存后投入使用前应抽检

21、,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3.5.3 主要净水药剂及材料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应符合表3.5.3的规定。表3.5.3主要净水药剂及材料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原材料种类原材料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氧化铝、盐基度、聚合氯化铝密度、水不溶物、pH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值、氨态氮、碑、铅、GB 15892 铺、隶、六价铭氧化铝的质量分数、混凝剂、pH值、不溶物的质量絮凝剂分数、铁的质量分数、硫酸铝铅的质量分数、碑的水处理剂硫酸铝)HG 质量分数、录的质量2227 分数、络(六价)的质量分数、铺的质量分数8 续表3.5. 3 原材料种类原材料名称检视项目检测方法二氧化氮的质量分二氧化氯数、密度、

22、pH值、呻稳定性二氧化氮溶液的质量分数、铅的质GB/T 20783 量分数氧化剂、消毒剂液氮三氯化氮、氢含量工业用液氯)GB 5138 有效氯、水分、总漂白粉氯量与有效氯之差、漂白粉)HG/T 2496 热稳定系数、破碎率、磨损率、元烟煤滤密度、含泥量、密度料、活性炭、小于2g/cm3的轻物质石英砂滤料、含量(石英砂滤料)、过滤高密度矿石滤灼烧减量(石英砂滤水处理用滤料)CJ/T 43 料)、盐酸可j容率、筛(吸附)料、砾石承托分、明显扁平、细长水处理用人工陶粒滤材料料、高密度矿料)CJ/T 299 石承托料、陶颗粒含量(承托料)、粒、火山岩、密度大于1.8g/cm3的膨胀秸土重物质含量(元烟

23、煤滤料)、含硅物质(石英砂滤料)9 4 设施运行与维护4. 1混;疑4.1. 1 药剂种类、投加量和投加顺序应根据进水水质和结合烧杯实验确定,并应在运行过程中调整优化。4.1.2 应连续、均匀投加药剂,并应充分混合。4.1.3 混合时间宜控制在(3060)s,平均速度梯度宜控制在(500 1000)s-1 4.1.4 絮凝反应时间宜控制在(l530)min,平均速度梯度宜控制在(2070)S-10 4.1. 5 当采用高分子絮凝剂顶处理高浊度水时,混合不宜过于剧烈。4.1. 6 应定时观测絮凝池和出水处絮凝效果,颗粒应具备较好的沉降性能。4.1. 7 应定期观测絮凝池絮体沉积情况,如有积1尼应

24、及时清除04.1. 8 应定时检查电机、变速箱、搅拌装置及其运行情况,并应定期保养。4.1. 9 混合絮凝设施应定期清空维修。4.2沉淀4.2.1 应定期观测沉淀池进、出水情况,并应及时调整加药量及排泥频次。4.2.2 斜管/斜板沉淀池启动与排水运行时,应缓慢调节水量。4.2.3 应定期清理斜管/斜板表面及内部沉积的絮体、泥渣。4.2.4 沉淀池出口宜设质量控制点,浊度宜控制在5NTU以下或悬浮固体(55)控制在10mg/L以下。4.2.5 沉淀池宜采取避光设施,减少藻类滋生。当藻类较多时,10 1 平均滤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并应保持滤速稳定。2 滤池水洗反冲洗强度宜为(1215)L/(

25、m2 s),冲洗时滤料膨胀率宜为30%40%。3 气水冲洗的气压应根据冲洗效果而定,不得超压。压力调准后,应恒压运行。4 应定期对滤池滤层做抽样检查和测定,当含泥量大于3%时,应进行滤料清洗或更换。5 应每季度测量一次砂层厚度,当砂层厚度下降10%时,应及时补砂。6 滤池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大修z1)滤池冲洗不均匀,大量漏砂;2)过滤性能差,滤后水浊度长期超标;3)结构损坏等。4.3.3 V形滤池的运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滤池应采用均质专用石英砂滤料,有效粒径宜为(0.9 1. 3)mm,不均匀系数K80宜为1.41. 6,滤层厚度宜为(1.O 1

26、. 3)m,滤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2 反冲洗方式、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扫洗:强度宜为(23)L/(m2 s); 2)单独气冲z强度宜为(1317)L/(m2 s),历时宜为(24)min; 3)气水冲洗:气冲强度宜为(1317)L/(m2 s),水冲强度宜为(23)L/(m2 s),历时宜为(34)min;4)单独水冲:强度宜为(46)L/(m2 s),历时宜为(34)min。3 运行时滤层上水深宜大于1.2m。4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对滤料冲洗两次以上,经检测滤后水合格后方能投人使用。5 滤池初用或冲洗后进水时,池中水位不得低于排水槽,12 严禁暴露砂层。4.3.4 滤布滤池的运

27、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全天平均进水悬浮固体(55)不宜大于30mg/L,瞬时进水悬浮固体(55)不应大于50mg/L。2 水力负荷不宜大于15时/(m2 h)。3 反冲洗周期应根据进水水质、滤池液位及运行时间确定。反冲洗转速宜为(0.5 1) r/min。反冲洗水量宜为处理水量的1%。4 应定时检查滤布滤池吸泥泵、电气仪表及附属设备运行状况,并做好设备、环境的清洁工作及传功部位的保养工作。5 应定期检查滤布,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6 长时间停运时,应将滤布滤池内充满水,使滤布处于浸没状态。严寒及寒冷地区应采取防止设施冰冻的措施。4.3.5 转盘过滤的

28、运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转盘过滤器全天平均进水悬浮固体(55)不宜大于30mg/L,瞬时进水悬浮固体(55)不宜大于80mg/L。2 水力负荷不宜大于17旷/(m2 h)。3 初次启动时,应缓慢进水,过滤器内外水位差应小于450mm。反冲洗周期应根据进水水质、中心转鼓液位及运行时间确定。4 冲洗时间宜占运行时间的1%3%,反冲洗水量宜为处理水量的o.5%2%o 5 应定期对转盘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6 严寒及寒冷地区应采取防止设施冰冻的措施。4.3.6 纤维束过滤的运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3. 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实

29、际运行情况,定期清理排水槽、滤板及钢件上的藻类及微生物。13 2 长期停运时应根据操作手册进行保养。3 滤池初始运行阻力上升时,应进行强制清洗。4 应每半年或1年对滤池进行下列检查:1)滤料密度调节装置连接部位的紧固件是否有松动;2)滤池的上滤板是否有断裂等损坏情况,上滤板是否倾斜;3)运行和反冲洗时上滤板是否严重倾斜P4)每年应对滤池内部进行检查,检查布水布气系统是否有松脱断裂现象,下滤板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当发现滤池内部件有损坏情况应立即停止运行并通知厂家维修。4.4 硝化反硝化滤池4.4.1 硝化反硝化滤池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定期监测进水悬浮固体(55)。2 定期清理和维护

30、预处理设施。3 正常运行时滤料粒径、级配及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滤料投加过程中应顺序检查滤头、承托层、滤料层布气均匀性。4应观察滤池出水的澄清度、滤料表面生物膜的颜色、状态、气味等变化情况。5 应根据进水水质、水量和滤池水头损失、运行时长或滤后水的水质,确定反冲洗方式、周期、强度及时间。6 滤池反冲洗废水可直接过滤处理后回用。7 应定期清理出水堪口积留的污物。8 应定期对滤池的布水布气系统进行检修和清理。9应定时检查阀门、冲洗设备、电气仪表等的运行状况,并进行润滑和清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设备清洁;应每月对阀门、冲洗设备、电气仪表等检查维修一次。10 滤料的检测应符合本规程第3.5节的规定。4.

31、4.2 硝化滤池的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4 1 启动可采用直接培养挂膜或接种培养挂膜的方式。2 运行参数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可按表4.4.2中的规定确定。表4.4.2硝化滤池运行参数气洗强度| 水洗强度10 15 I 5. O8. 5 3 启动时,在连续曝气的情况下,进水量宜控制在设计水量的1/4,逐步提高进水水量和处理负荷至满负荷。4 启动运行应定期观察生物膜中的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直至滤池处理效果达到设计要求。5 应根据运行中的具体情况调整硝化滤池供气量。6 应定期检测进出水浊度、氨氮等指标。7 应根据进水氨氮负荷、温度等因素的变化调整进水、曝气

32、量、反冲洗周期等参数。4.4.3 反硝化滤池的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启动可采用直接培养挂膜的方式,逐步提高进水水量和处理负荷,直至系统正常运行。2 运行参数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可按表4.4.3确定。表4.4.3反硝化滤池运行参数气洗气水联合水洗滤料滤速强度冲洗强度强度冲洗反冲洗Cm/h) L/ L/Cm2 s)J L/ 历时周期Cm2.s)J 气水Cm2 s)J Cmin) Ch) 普通陶粒反硝化火山岩810 1O30 1O20 56 68 4060 1224 释氮深床反硝化石英砂56 2030 1525 34 5 25 冲洗2448 2030 1

33、5 3 碳源投加应根据进水水质及出水水质要求实时控制,应连续监测进水溶解氧浓度、进出水硝酸盐浓度作为调整碳源投加量依据。4 可根据反硝化滤池水面气泡产生情况初步判断脱氮处理效果。5 水温较低时,宜适当降低滤速。4.5膜过滤4.5.1 膜过滤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启动前预处理设备应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膜系统进水要求。2 启动前膜组件、膜池及管道等应清洗干净。3 首次启动应将膜组件内保护液冲洗干净。4 启动时应按操作步骤缓慢增加流量达到设定值。5 自动运行膜系统的启动过程应符合各工艺设备、阀门等的开启流程,并应监测膜池液位。6 应定时现场巡视,核查运行步序,记录运行参数,发现报警和

34、异常应及时处置。7 应根据进出水水质和水量情况设定膜系统运行参数。8 反冲洗及化学清洗前应确认系统符合清洗要求。9 化学清洗前应分析工艺参数,根据分析结果和操作手册选择清洗药剂和清洗方式。10 化学清洗的频次和强度可根据膜污染情况和供水负荷进行调整。11 化学清洗时应详细记录参数,清洗完成后,应冲净系统内剩余药液。12 化学清洗废液应中和后排放。13 化学清洗后跨膜压差无法恢复至设定值,应根据污染物分析结果确定清洗药剂和清洗方式,再次进行清洗。14 应定期测试膜组件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隔离或修补。16 15 应定期检查和维修膜架、膜壳、布气管道及出气孔。16 膜池内壁防腐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维修

35、后应进行满水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有关规定。17 每年宜对膜进行性能检测及评价。每年应定期进行膜丝抽样检测,评价膜寿命,根据检测评价结果制定膜更换计划。18 停运期间,膜组件应湿态保存,并按运行手册要求进行保护性操作。19 库存膜元件应采用保护液密封保存,置于常温或低温处,避免阳光直射,冬季应防冻。4.5.2 膜生物反应器的运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5.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膜格栅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超细格栅等预处理设备应正常运行,及时清理栅渣;格栅故障时,应及时调整进水量,不得溢流。2)应每周检查格栅反冲洗喷

36、头并清洗。2 膜池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监测和控制进水中的强酸、强碱、氧化剂、动植物油、矿物油等影响膜性能的物质。2)不得使用硅油系列消泡剂。3)应避免水力负荷冲击,可通过系统联动保持进水水量稳定。4)膜池正常运行宜采用间歇运行,运行(712)min,停(3060)so 5)应根据跨膜压差增速控制污泥浓度、擦洗方式、反冲洗频率、反冲洗强度,维持稳定的膜通量。6)膜池运行宜采用恒通量运行,中空纤维膜通量宜为(1025)L/(m2 h)。7)采用中空纤维膜时,膜池污泥浓度可控制在(600012000)mg/L,不宜大于12000mg/L;采用板式膜时,17 膜池污泥浓度不宜大于1500

37、0mg/L;污泥浓度超过上述最大值后,应降低水量。如跨膜压差宜控制在30kPa以下。9)膜擦洗可采用变气量等节能方式进行。10)应每日测定跨膜压差、水量、污泥浓度、曝气量及回流比等参数,并记录。11)封闭式膜池应每周查看膜架、管道连接情况。12)定期查看膜组器和、泥、膜丝破损情况及曝气设施堵塞情况。13)定期清理膜组件缠绕物,对膜组件进行气密性检测。14)膜池每3个月清空1次,泥沙不得淤积。15)玻璃、金属等尖锐物品不得落人池中。16)应按设计压差采用时间队列定时反冲洗,控制反冲洗频次和反冲洗压力,不得急速加压。3 维护性清了先应符合下列规定:1)维护性清洗周期不宜超过7do2)常用清洗药剂包

38、括拧棱酸、次氯酸告内和碱液。3)应每月检查加药口,药剂不得结晶堵塞。4)维护性清洗宜在线进行。5)维护性清洗无法恢复设定的跨膜压差时,应进行恢复性化学清洗。4 恢复性清洗应符合下列规定:1)恢复性清洗周期不宜超过6个月。2)应根据膜污染情况选定药剂种类和浓度;可选用拧朦酸等酸性药剂及次氯酸铀、氢氧化铀等碱性药剂。3)湿法膜清洗不宜使用强碱性药剂。4)清洗后的废液应中和与处理。5)离线清洗应符合膜厂商要求,膜组件应采取防冻、防风、防晒及保湿措施。4.5.3 超(微)滤膜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8 1 应每日监测进水浊度和悬浮固体(55),定期校正进水在线浊度计。2 进水絮凝剂投加量宜控

39、制在(l3)mg/L(以Al计)。3 微絮凝工艺投药点应根据水力停留时间、膜孔径、膜形式等实际情况确定。4 进水宜进行预加氯,有效氯宜为(24)mg/L。5 启动前应核查机械、电气、自控、仪表等设备状态,压缩空气压力、反冲洗及化学清洗水池液位、进水水质等工艺参数,确保符合启动要求。6 超(微)滤运行时的产水率不宜小于90%。7 应根据进水水质调整保安过滤器的清洗频次和清洗强度。8 超(微)滤膜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可按表4.5. 3 确定:表4.5.3超(微)洁、膜运行参数过膜压差反冲周期反冲洗曝气强度水冲强度化学反冲化学清洗CkPal Crninl 时间rn3/ rn3/ 洗周期周期C r

40、ninl (rn2 hlJ Crn2 hlJ (dl Cdl 浸没式2035. 14 612 最高不超过o. 15 o. 05 2040 23 65 0.40 0.09 干式膜1 CJ/T 322的有关规定。3 臭氧发生器启动前,与其配套的供气设备、冷却设备、尾气处理设备、自控设备及监控设备状态应完好正常,臭氧气体输送管道及接触池内的布气系统应畅通。4 臭氧发生器的开启应滞后于臭氧气源系统,进气流量、压力、温度、露点等符合发生器进气要求时,方可启动发生器放电程序。5 关闭臭氧发生器后,应对气体流路继续吹扫,气体流路应中元残留臭氧,臭氧气体不得泄露。6 应每日检查系统管路是否有了世露、损坏,以及

41、各种阀门和仪表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进行维护,定期进行必要的清洁和保养工作。21 7 应每日观察臭氧发生器运行过程中的电流、电压、功率、频率,产气浓度,流量、压力,臭氧供气压力、温度、露点、浓度,冷却水压力、温度、流量,并做好记录。8 系统运行时,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和尾气破坏设备间内通风设备应处于工作状态,室内环境温度不应大于400C。9应定期校准臭氧浓度探测报警装置。系统运行时,接触池尾气浓度不得高于O.lmg/L,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和尾气破坏设备间臭氧浓度应低于O.16mg/m3。10 应根据臭氧发生装置的实际供气量适时调节尾气抽气风机抽气量。11 臭氧发生设备、循环冷却装置及尾气破

42、坏设备大修周期、项目、内容及质量应符合设备制造商维护手册上的规定。12 冷却循环系统管路应畅通无泄漏。13 应定期检查臭氧发生器进气过滤器滤芯,污染严重时应立即更换。14 冬季或臭氧发生器长时间待机,应排净系统内的水。4.6.2 臭氧接触池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臭氧接触池上方呼吸阀应处于正常状态。2 接触池抽气风机应运转正常。3 每(l3)年应放空清洗和检修臭氧接触池。4 臭氧接触池排空清洗或维修前,进气和尾气排放管路应已切断。切断进气和尾气管路之前,应先用压缩空气将曝气系统及池内剩余臭氧气体吹扫干净。5 检修臭氧接触池应包括内壁、池底、池顶、伸缩缝、压力人孔,除臭氧发生系统外的布气

43、盘、扩散管,重新油漆铁件。应检查所有阀门是否正常,法兰密封圈是否破损或老化,以及池内曝气管路是否移位或松动。6 臭氧接触池大修后,应进行满水试验,并对地上部分进行外观检查,发生漏水、渗水,应立即修补。4.6.3 以脱色、除嗅为目的的臭氧氧化工艺的运行应符合下列22 规定:1 臭氧氧化工艺出水色度不宜大于10度,出水嗅昧应无不快感。2 臭氧氧化工艺后设有生物处理环节时,出水余臭氧浓度应控制在0.2mg/L以下。3 臭氧投量宜为(38)mg/L,接触时间宜为(510)mino 4.6.4 以消毒为目的的臭氧氧化工艺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 臭氧消毒出水余臭氧宜控制在(0.1 O. 5)mg/L。2

44、 臭氧投量应根据用户要求、处理水量、水质等因素进行调整。3 臭氧消毒接触时间宜为(lO20)mi日。4 臭氧消毒出水在管网输配时应投加次氯酸饷。4.7消毒4.7.1 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消毒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毒工艺进水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2 消毒剂的投加量应根据进、出水水质及受纳水体环境或用户要求等实际情况,通过消毒试验进行确定,并根据处理水量、pH值、水温和接触时间等参数进行调整。3 应设置消毒效果控制点,各控制点应每小时检测一次或自动监测,消毒剂余量应达到控制点设定值。4 消毒剂加注管应保持必要的人水深度,消毒剂不得外溢。5 应每月清洗转子流量计、水射器,检查维修过滤罐、控制阀、压力

45、表等。6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手套和眼镜。7 消毒剂采用压力投加时,应定期清洗加药泵或计量泵。8 液氯、次氨酸纳、氯酸铀、盐酸等消毒药剂运输单位应有危险品运输资质。4.7.2 1夜氯消毒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7. 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23 1 液氯消毒游离氯与水体接触时间应大于30min。2 投加氯气所使用水射器的水压应大于O.3MPa。3 应每周检查一次报警器及漏氯吸收装置与漏氯检测仪表的有效联动功能,并启动一次于动装置,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4 应每月检查并维护漏氯检测仪一次,每周对防护用具检查一次。5 应制定液氯?世漏紧急处理预案。6 重新启用加氯设施时,应按加氯间投产运行的检查

46、和验收方案进行。7 氯瓶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氯瓶的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的有关规定;2)开、关氯瓶阀时,应使用专用扳手,用力均匀,不得锤击,同时进行检漏;3)加氯设施较长时间停置,应将氯瓶妥善处置。8 应每日检查加氯系统设备,发现泄漏或异常及时处理。9 输氯系统管道阀门,应每季度检修吹扫一次,每年检查修理一次。10 加氯房、氯库的墙面,应3年清刷一次,门窗油漆一次,铁件应每年进行油漆防腐处理。24 11 泄氯吸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中和的氢氧化铀溶液浓度应保持在12%以上,且溶液不应结晶结块;2)用氧化亚铁进行还原的溶液中应有足够的铁件;3)吸收系统

47、采用探测、报警、吸收液泵、风机联动的装置,应先启动吸收液泵再启动风机;4)风机风量应满足气体循环次数(812)次/h;5)泄氯报警仪设定值应为O.lppm;6)泄氯报警仪探头应整洁、灵敏;7) 世氯吸收装置应每周联动一次。4.7.3 氯库的漏氯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用具必须完好有效。4.7.4 采用次氯酸纳消毒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7.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每日观察次氯酸铀储存设施中次氯酸饷液位,次氯酸铀储存量宜为(57)d的用量。2 投加次氯酸铀的设备、管道更换或维修时应采用耐次氯酸铀腐蚀的材料。3 应定期检定次氯酸饷加注时配置的计量器具,采用高位罐加转子流量计时,应定期清洗转子流

48、量计计量管。4 应每日测定次氯酸铀的含氯浓度。5 每季度应对次氯酸饷投加管路进行清洗。4.7.5 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7.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固体氯酸铀应单独存放,且与设备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库房应通风阴凉。2 开机前应检查防爆口,防爆口应畅通并处于开启状态。3 开机前应检查水浴补水阀是否开启、水浴箱中自来水是否充足。4 应定期清洗二氧化氯原料罐口闸阀中的过滤网。5 停机时加药泵停止工作后,设备应运行30min后,方可关闭进水。6 停机时,应关闭加热器电源。4.7.6 在搬运和配制氯酸纳过程中,严禁用金属器件锤击或摔击,严禁明火。4.7.7 采用臭氧消毒时应

49、符合本规程第4.6节的规定。4.7.8 采用紫外线消毒时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7.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紫外线消毒进水透射率应大于30%,悬浮固体(55)浓度不应大于10mg/L,浊度不应大于5NTU。进水水质不符合要25 求时,宜优化或增设预处理工艺。2 不应使用铁盐作为了昆凝沉淀药剂。3 设备灯源模块和控制柜应可靠接地。4 反应器内水位达不到设备运行水位时,不得开启设备。5 紫外线有效剂量验证测试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 19837的有关规定执行。6 紫外灯在峰值流量和运行寿命终点时,紫外线有效剂量不应低于80mJ/cm2。7 除采用有效剂量验证法

50、外,宜采用生物验证剂量的方法对紫外线消毒剂量进行补充验证,验证微生物宜使用MS2噬菌体。8 应满足溢流堪前的有效水位。9 应每日检查控制面板显示的系统组件状态和报警情况,检查在线传感器,流量计、紫外传感器和数据记录装置。10 紫外线强度、UVT、灯管状态、流量宜每4h记录一次。11 紫外灯模块宜设有自动清洗装置。无自动清洗装置时,应进行人工清洗。12 纯机械式自动清洗系统清洗频率应为(lO30)min/次,应每(0.5 1)年更换清洗头。13 机械加化学式自动清洗系统清洗频率应每日l次,并应每5年更换清洗头。14 紫外模块应具备备用电源或不间断电源。15 每月满足验证剂量所需的水质条件应大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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