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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DB∕Z 180-2016 森林公园规划编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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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20.40 Z 01 SZDB/Z 深 圳 市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SZDB/Z 1802016 森林公园规划编制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regional planning of forest park 2016- 03 -02 发布 2016- 04 -01 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SZDB/Z 180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3 5 工作程序 . 3 6 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 . 5 7 规划编制成果 . 5 8

2、 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森林公园编制内容的深度要求 . 13 参考文献 . 19 SZDB/Z 1802016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淑莲、王芳、何茜、王丽娟、吕勇、肖永舒、曾碧静、李婕、宋聚生、代晓康。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SZDB/Z 1802016 III 引 言 为更好地保护深圳市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规范森林公园、郊野公园规划编制工作,推动森林公园、郊野公园规划编

3、制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提升深圳公园整体品质,在遵循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借鉴香港郊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理念,制定了本文件。 SZDB/Z 1802016 1 森林公园规划编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我市森林公园规划编制规范的总则、 工作程序、 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 规划编制成果、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我市行政辖区内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深圳郊野公园应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4、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系列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8005-1999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CJJ 48-1992 公园设计规范 LY/T 2005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LYJ 127-1991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SZDB/Z 77-2013 公园标识系统建设规范 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5、会常务委员会 第47号公告 广东省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指引 粤林函2014568号 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森林公园 forest park 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 可以开展森林旅游, 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 LY/T 2005-2012,3.10 3.2 SZDB/Z 1802016 2 郊野公园 country park 指位于城市郊区, 有较大面积的自然或近自然绿色景观以及一定的服务设施的公共开放空间。 它防止城市

6、建设无序蔓延,保护城市生态平衡,为城市居民提供游憩以及开展户外活动的场所。概括起来,具有生态功能、游憩功能、景观美化功能、教育功能、防灾减灾功能以及科学研究功能。 3.3 游憩活动 recreational activity 结合公园自然环境条件和主要游览路径,开展徒步、登山、远足、观赏、科普等休闲活动。 3.4 森林风景资源 forest landscape resources 森林资源及其环境要素中凡能对游憩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公众游憩服务所利用的各种物质和因素。 3.5 综合功能分区 functional region 在森林公园规划中, 根据资源类型特征、 游憩活动强度以及功能发展需求

7、等划分的具有相对独立特征的分区。 LY/T 2005-2012,3.9 3.6 生态容量 forest ecological capacity 在保证森林风景资源质量和生态环境稳定的条件下, 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所能容纳的游客的最大量。 LY/T 2005-2012,3.10 3.7 游客容量 forest tourist capacity 在保持生态平衡和森林风景资源质量, 保障游客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 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限度内,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所能容纳的游客数量。 LY/T 2005-2012,3.11 3.8 生态保护区 ecological preservation area 公园

8、范围内地带性动植物的生境,以保护原生生态环境为主。 3.9 风景游览区 scenic area SZDB/Z 1802016 3 将生态系统敏感度较低的区域划为风景游览区,通过建设有限的配套设施如管理、游览、服务等,主要为市民提供远足、郊游、登山、科普教育等活动,是市民在森林公园内的主要活动区域。 3.10 生态修复区 ecological restoration area 风景游览区和生态保护区之间的过渡区域, 主要是森林植被受到破坏或退化严重的区域, 以生态系统保育和森林植被修复工作为主。除了进行科学研究、参观考察和教学实习外,一般不允许游人进入。 4 总则 4.1 编制原则 编制森林公园

9、规划,应体现自然、野趣、生态、低碳的特点,最大限度保护自然生态和森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合理利用森林公园内的自然和人文资源, 有限度地复合科研、 科普、 休闲、游憩等多项功能,满足城市生活需要。 4.2 编制依据 编制森林公园规划,应遵守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并符合上层次规划的相关要求。 4.3 编制主体 园林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园规划编制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编制前提 规划编制前, 研究公园管理线范围, 园林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向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划定公园管理线。 5.2 资质要求 对于编制单位资质的要求为: a) 园林及林业主管部门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规划甲级

10、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或修编; b) 非林业专业的工程规划(咨询)单位承担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项目的,应当有不少于 2 名的林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参加。 5.3 规划编制 5.3.1 资料收集 5.3.1.1 相关区划、规划资料 规划区域所在地的森林功能区划、综合功能分区、环境保护规划等,以及涉及公园建设地区的社会经济规划、城乡规划、国土规划、开发区规划、工业规划、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环保、旅游等专业部门规划等。 5.3.1.2 社会经济资料 SZDB/Z 1802016 4 规划区域所在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基本状况, 包括周边地区现状用地及规划用地情况

11、、 周边历史文化现状、游客需求、近五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5.3.1.3 森林资源环境资料 规划所在地的自然资源、森林风景资源、环境和生态现状等数据和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规划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包括公园的气象、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等; b) 森林风景资源调查,包括地文、水文、人文、生物、天象资源调查。 5.3.2 基础专题研究 针对公园特色,结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区域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在进行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用地的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公园性质与发展目标研究、功能分区研究、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研究等的基础上,开展森林景观资源评价、生态文化建设分析、森

12、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研究、土地利用现状研究、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道规划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初步确定森林公园建设用地选址、规模、综合功能分区、平面总体布局,为森林公园建设用地规划的科学、合理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5.3.3 规划草案编制 5.3.3.1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结合规划所在区域的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环境特征及森林开发现状,编制森林公园规划方案。规划方案中应明确公园规划目标及功能定位、划分功能分区。 5.3.3.2 编制森林公园规划方案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因地制宜的选择生态环境及人文景观资源保护策略,优化森林公园规划方案。提出的规划推荐方案应符合森林公园自

13、然、野趣、生态、低碳的特点,最大限度保护自然生态和森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5.3.4 规划协调 编制的森林公园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级森林功能区划,在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广东省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指引的基础上,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与交通、土地、环保、旅游、水土保持等规划相协调;森林公园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利益相关者和当地居民的意见,做好与各级相关规划的衔接。 5.3.5 规划成果确定 根据前期研究成果,综合考虑规划多方案比较,环境影响评价和综合效益评价结果,从各类上层规划政策

14、符合性、规划协调性、环境可行性、利益相关者协调性、平面布置方案合理性、自然环境条件适宜性、综合社会效益等多方面最终确定森林公园规划成果。 5.4 规划成果审核 5.4.1 规划成果完成后,园林及林业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提交规划成果时,应包括专家评审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及意见处理情况等内容。 5.4.2 规划成果初审通过后,由园林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公示及公示意见处理。 5.5 审批公布 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公园规划审批工作,规划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布。 SZDB/Z 1802016 5 6 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 6.1 规划编制内容 公园

15、规划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公园现状分析,应包括: 1) 公园区位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情况; 2) 公园自然条件; 3) 公园使用现状。 b) 公园上层次及相关规划分析,落实规划中的相关要求。 c) 森林风景资源综合评价, 包括地文、 水文、 人文、 生物、天象资源的情况调查和质量等级评定。 d) 公园规划目标及功能定位,明确公园特色。 e) 规划功能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区、风景游览区),确定公园功能布局。 f) 生态环境及人文景观资源保护策略。 g) 森林植被修复与改造措施。 h) 确定风景游览区空间布局,包括: 1) 游览路径的组织与设计; 2) 配套设施规模与布局; 3) 重点地

16、段详细规划设计; i) 测算公园生态容量,预测游人规模。 j) 确定基础设施布局,应包括: 1) 道路交通; 2) 给排水; 3) 电力; 4) 电信; 5) 其他基础设施。 k) 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确定防火工程设施的规模与布局。 l) 明确具体建设内容,提出项目总投资估算。 m)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1) 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区、风景游览区等功能区的范围及占用比例; 2) 有价值的民居建筑及古村落、 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历史文化遗产的具体位置及范围, 保护方式及措施; 3) 管理服务用房等主要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与规模。 6.2 规划编制内容的深度要求 规划编制各项内容的深度要求详见附录A

17、。 7 规划编制成果 7.1 规划成果构成 7.1.1 规划成果一般由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为规划审批材料,附件为审批的佐证及说明。 SZDB/Z 1802016 6 7.2 规划成果要求 7.2.1 规划成果应包含书面印刷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电子文件应包括 CAD 格式和 JPG 格式各一套。 7.2.2 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统一采用 A3 幅面大小装订,大于 A3 幅面的亦折叠为 A3 幅面大小装订。 7.3 规划说明书要求 表述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并与规划图纸相对应。 7.4 规划图纸要求 7.4.1 区域位置图 标明公园区域位置,范围及规模。 7.4

18、.2 公园现状图 标明公园范围边界、地形地貌,明确土地使用现状及使用权属,建(构)筑物现状,森林公园景观视线分析、外部交通现状、高压走廊分析等。 7.4.3 上层次及相关规划图 标明上层次及相关规划对公园及其周边用地的控制要求。 7.4.4 自然资源分布图 标明公园地文、水文、人文、生物、天象等景观资源分布范围,特别是珍稀动植物资源分布范围。 7.4.5 功能分区图 标明各功能分区的坐标范围限界及规模,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列明各功能分区的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附录A表A.1。 7.4.6 规划总平面图 图纸比例为1/20001/5000,标明强制性内容的位置范围和其它特殊用地的界线;标明各类建筑

19、、道路、公园出入口、停车场、亭廊以及林地、草地、河湖水面等的位置范围。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表达建筑物、道路、停车位等规划指标,表格形式及内容详见附录A表A.1、表A.3、表A.4、表A.5。 7.4.7 保护工程规划图 标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环境保护的坐标范围限界及具体内容, 标明古村落、 历史遗迹等人文景观资源保护的范围及具体内容。 7.4.8 生态修复规划图 标明森林生态修复的措施、适用范围及具体内容。 7.4.9 风景游览规划图 标明游览路径沿线景区与景点的分布。 7.4.10 道路交通规划图 SZDB/Z 1802016 7 图纸比例为1/20001/5000,标明公园内道路的走向、横

20、断面,主要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与城市道路的衔接方式,以及公交场站的位置关系。 7.4.11 标识系统规划图 标明标识牌的类型及分布。 7.4.12 应急救援系统规划图 标明定位标示、紧急救援电话等设施的位置。 7.4.13 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标明给水分区和供水量, 给水管线走向、 管径, 加压泵、高位水池规模及位置; 标明排水分区界限,排水管渠位置、走向、管径、出水口位置及形式。 7.4.14 供电通信工程规划图 标明供电电源来源,变电站位置,供电线路走向、电压等级及敷设方式;标明通讯设施位置,线路走向和敷设方式。 7.4.15 防火系统规划图 标明防火工程设施的类型及分布。

21、 7.4.16 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标明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影响区域及治理区域,提出防治措施。 7.4.17 重点地段详细规划设计图 对科普室、 管理服务用房、 独立公厕、 停车场等设施进行详细布置, 提出相应的建筑概念设计方案;对公园游览区内重要景点、 公园主次出入口和主要活动场所等进行详细设计, 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方案;对体现公园特色的重点要素进行深入提炼,提出相应设计方案。 8 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8.1 公园功能分区 8.1.1 公园内生态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总用地应占公园用地面积的 80%以上。 8.1.2 风景游览区内游览路径为线性空间,游览服务设施沿游览路径布置,游人活动应限

22、定在路径和游憩活动场地内,以减少对公园资源、环境等的影响。游览区面积按照线性空间统计,包括游憩活动场地面积、游览路径及两侧各 20 米的范围。风景游览区面积占公园总用地面积比例按表 1 控制。 表1 风景游览区面积控制要求 序号 公园总用地面积 (km2) 游览区面积比例 (%) 备注 1 10 20 游览区面积不超过 1 km2 SZDB/Z 1802016 8 续表 1 序号 公园总用地面积 (km2) 游览区面积比例 (%) 备注 2 10-20 10 游览区面积不超过 1 km2 3 20 5 游览区面积不超过 1.5 km2 8.2 公园容量及规模 8.2.1 游客容量的计算方法应符

23、合 LY/T 2005 的要求,分别对瞬时容量、日游客容量和年游客容量进行计算,其中年游览天数宜按 280 天取值。 8.2.2 游客容量的计算一般采用面积法、卡口法、游路法三种测算方法,可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加以选用或综合运用,但均不得超过生态容量上限。 8.2.3 森林公园生态允许标准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2 生态容量指标一览表 序号 用地类型 允许游客容量和用地指标 (人/公顷) (平方米/人) 1 阔叶林地 48 25001250 2 疏林草地 1525 660400 3 草地 140 8.3 保护工程和森林植被修复与改造措施 8.3.1 保护、修复内容 公园生态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在规

24、划过程中应考虑表3所示内容。 表3 保护和修复内容一览表 序号 保护内容 具体项目 备注 1 保护工程 生物多样保护 珍稀濒危动植物、特色植物群落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 生态廊道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水土保持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2 植被修复与改造工程 植被修复工程 植被改造工程 SZDB/Z 1802016 9 8.3.2 保护工程 8.3.2.1 公园保护工程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8.3.2.2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符合下列要求: a) 对公园内的珍稀濒危动植物、 特色植物群落、 珍贵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具有科学价值的区域以及山泉、溪流、瀑布、湿地等具有景观价值的

25、地点应划定专门的保护范围; b) 对古树名木应统计编号、特别标注,其保护范围应参照 CJJ 48-1992 的要求划定; c) 应依据深圳市区域绿地与大型生态廊道规划保持森林公园生态廊道的连续性; d) 穿过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通道,应在相交地段修建生物廊道。 8.3.2.3 水土保持及地质灾害防治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公园总体布局时,应考虑地质灾害的影响; b) 在游览路径布局时,应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确保游人安全; c) 在公园布局中,应建设水土保持滞洪设施,以减少公园下游的防洪压力。 8.3.3 森林植被修复与改造 8.3.3.1 公园植被修复与改造工程主要针对原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

26、的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及病虫害严重区域,残次林,成、过熟人工林,灌草丛以及其他适宜修复地区。 8.3.3.2 森林植被修复符合以下原则: a) 人工修复及自然修复相结合; b) 主要采用乡土树种,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c) 突出植物景观特色,倡导多层次、多种类混交种植结构; d) 注重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8.4 风景游览区建设内容 8.4.1 通用要求 公园风景游览区的建设内容应限制在表4所列范围内,严禁增加经营性商业销售、餐饮、娱乐、服务活动等未经规划批准的项目,严禁建设住宅、商业性办公、商务公寓、旅馆业、游乐设施等项目。公园内的建设行为应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

27、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任何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均不得超过400平方米。 表4 风景游览区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型 具体项目 备注 1 配套设施 场地 出入口 游憩活动场地 管理 服务 用房 管理处 1防火物资仓库可与管理处或管理站合并设置; 2.科普室宜设置在主要入口处,与管理处合并设置 管理站 防火物资仓库 科普室(游客服务中心) SZDB/Z 1802016 10 续表 4 序号 设施类型 具体项目 备注 服务 设施 休憩设施 卫生及环卫设施 应急救援设施 标识标牌 2 交通设施 停车场 车行道兼顾管理、维修、防火通道及游览等功能,并禁止社会车辆进入。 车行道 步行道 3

28、基础设施 给水设施 排水设施 供电设施 通信设施 4 防火治安设施 森林防火设施 防火通讯设施可与通信设施合并设置。 消防通讯设施 治安监控设施 8.4.2 配套设施要求 8.4.2.1 一般要求 配套设施设置应遵循简洁实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并体现本地特色,因地制宜,与自然环境协调一致。 8.4.2.2 场地 8.4.2.2.1 公园应结合游览区范围及周边用地情况设置公园出入口,每个公园设 2 个以上出入口,方便游人到达。 8.4.2.2.2 公园出入口位置应根据用地条件、实际地形和用地权属进行选择,具有可行性,便于施工。 8.4.2.2.3 公园出入口处宜集中布置厕所、垃圾桶等配套服务设施。

29、 8.4.2.2.4 游览路径上的游憩活动场地不宜采用硬质铺装, 应为草坪或自然地面, 场地内宜布置亭廊、园椅、垃圾桶等设施,场地面积不宜大于 200 平方米。 8.4.2.3 管理服务用房 8.4.2.3.1 管理服务用房:包括管理处、管理站、防火物资仓库和科普室等。 8.4.2.3.2 管理处宜设置在公园主要入口处,使用功能包括公园日常管理、游客服务、科普教育、纪念品零售、公厕、护林治安、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等,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700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 400 平方米。 8.4.2.3.3 管理站可根据需要分散设置,每 500600 公顷的森林可设置一处,使用功能包括办公、护

30、林防火、公厕、紧急救护、治安等,其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 平方米,可与治安岗亭合并设置。 SZDB/Z 1802016 11 8.4.2.3.4 防火物资仓库与管理处或管理站合并设置,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50 平方米。 8.4.2.3.5 科普室(游客服务中心)与管理处合并设置,主要功能有科普展示、游客服务等,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100 平方米。 8.4.2.3.6 管理和服务用房应符合表 5 的要求。 表5 管理服务用房建设指标一览表 设施类别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管理处 400 700 含科普室面积不大于100 含防火物资仓库50 管理站 100 100 含防火物资仓库50

31、垃圾收集点 50 50 8.4.2.4 服务设施 8.4.2.4.1 服务设施包括休憩设施、卫生及环卫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标识标牌、游客服务中心等。 8.4.2.4.2 休憩设施满足以下要求: a) 每处休憩亭廊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 30 平方米,宜结合游憩活动场地布置; b) 休憩设施主要设置在主出入口集散区域。 8.4.2.4.3 卫生及环卫设施满足以下要求: a) 公园主出入口处宜设置水冲式厕所,并考虑残障人士、母婴等特殊人群的需求; b) 公园主出入口处集中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单个用地面积不超过 50 平方米。 8.4.2.4.4 应急救援设施:沿主要游览路径应设置应急救援公用电话,同时

32、应设置标距柱,方便应急求救和实施救援。 8.4.2.5 标识牌:公园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引导标识应设置合理,符合 SZDB/Z 77-2013、GB/T 10001.1、GB/T 10001.2 和 GB 5768 的规定。公园边界、出入口、道路交叉口、路径端点和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公园内安全标志设置合理,符合 GB 2894 和 GB 2893 的规定。 8.4.3 交通设施要求 8.4.3.1 一般要求 公园交通设施包括游览路径、 停车场等, 主要分为车行道和步行道, 游览路径的组织应生态、 野趣,减少对自然山体、水体和植被的破坏,确保车行和人行安全,避免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和繁衍

33、活动。 8.4.3.2 停车场 停车场宜靠近公园入口设置,并应与地形有机结合,合理安排。 8.4.3.3 车行道 车行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车行道设置应以确保自然生态完整性、 生物多样性和山体稳定性为前提, 并根据公园自然环境条件科学决策、严格控制; b) 车行道设置应充分利用原有路基,原则上不新增或少新增车行道; c) 新增车行道应符合表 6 的要求。 SZDB/Z 1802016 12 表6 车行道建设控制指标一览表 路径名称 宽度(米) 路面材质 坡度 备注 车行道 34 水泥、 沥青或自然路面 12% 车行道兼管理、消防、游客休闲等功能;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错车道;通过生态廊道时应留出生

34、物廊道。 8.4.3.4 步行道 步行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结合游览功能要求,步行道分为两类:一类为登山道,宽度宜为 1.5 米;另一类为休闲步道,宽度不超过 2 米; b) 公园入口附近可结合用地条件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并应符合 GB 50763-2012 的要求。 8.4.4 基础设施要求 8.4.4.1 公园内水、电、通信等设施应符合城市规划设置要求。 8.4.4.2 供电工程应连接城市电网。 8.4.4.3 通信工程应以无线网络为主, 实现公园范围内通信信号全覆盖。 公园入口处应设置公用电话。 8.4.4.4 给水工程应以城市管网供水为主,公园地表水可兼作消防用水的补充。 8.4

35、.4.5 排水工程应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污水排入城市管网。 8.4.5 森林防火工程要求 8.4.5.1 森林防火工程设施主要包括瞭望塔、生物防火林带、消防基础设施、防火宣传牌和通讯设施等。 8.4.5.2 森林火灾防治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根据地区特点和保护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设施; b) 宜在防火监控系统覆盖不到的区域设置防火瞭望台; c) 规划森林防火工程。 8.4.5.3 森林防火应符合 LYJ 127-1991 的规定。 SZDB/Z 1802016 1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森林公园编制内容的深度要求 A.1 公园现状分析 A.1.1 公园区位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情况

36、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公园区域位置,范围及规模; b) 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周边地区现状用地及规划用地情况、近五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c) 周边地区人口分布情况,包括周边地区人口空间分布、常住和暂住人口比例、年龄构成、人口增长情况、规划人口预测等; d) 公园外部交通条件,包括公园与周边地区联系的主要道路、周边慢行交通设施布局、邻近公交首末站、城市绿道、公共交通线路等; e) 周边地区休闲游憩设施分布, 包括周边市民休闲游憩需求分析, 同类旅游景区对市民需求的满足程度等。 A.1.2 公园自然条件 应包括公园的气象、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等。 A.1.3

37、 公园使用现状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公园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土地用途及权属,村落、历史遗迹、建(构)筑物的分布和规模,道路分布、园内现有道路等的可利用程度分析等; b) 现状游览功能,包括游客在公园内自发性游览活动的主要区域及活动内容,游客来源及构成; c) 现状问题分析,包括公园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A.2 公园上层次及相关规划分析 对公园边界、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规划控制要求,包括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法定图则、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城市绿道规划、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落实规划中的相关要求。 A.3 森林风景资源综合评价 A.

38、3.1 森林风景资源调查 包括地文、水文、人文、生物、天象资源调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地文资源包括典型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标准地层剖面、生物化石点、自然灾变遗迹、名山、蚀余景观、奇特与象形山石、沙(砾石)地、沙(砾石)滩、岛屿、洞穴及其他地文景观; SZDB/Z 1802016 14 b) 水文资源包括风景河段、漂流河段、湖泊、瀑布、山泉及其他水文景观; c) 生物资源包括各种自然或人工栽植的森林、草甸、古树名木、奇花异草等植物景观;野生或人工培育的动物及其他生物资源及景观; d) 人文资源包括历史古迹、古今建筑、社会风情、地方产品及其他人文景观; e) 天象资源包括雨景、云海、朝晖、夕

39、阳、佛光、蜃景及其他天象景观; f) 具有特殊科学价值和景观价值的地点。 A.3.2 资源综合评价 按照GB/T 18005-1999的要求对公园森林风景资源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分析公园现有资源的优势及劣势,作为公园特色展示的依据。 A.4 规划目标及功能定位 A.4.1 提出公园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 A.4.2 提炼体现公园特色的环境要素,明确公园的特色,提出公园规划策略。 A.5 公园功能分区 依据公园森林风景资源的生态敏感度,划定公园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区、风景游览区等功能区的范围界线,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表达功能分区的面积指标,格式见表A.1。 表A.1 功能分区及建设用地规模一览表 用地

40、类型 面积(ha) 比例(%) 备注 生态保护区 生态修复区 风景游览区 规划建设选址用地 选址应依据现有相关上位法定规划,建设内容必须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现状城乡建设用地 依据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现状建设用地 合计 注:“ha”为面积公顷单位。 A.6 公园容量及规模 测算公园生态容量、游客容量,预测公园游客规模。 A.7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森林植被修复与改造措施 SZDB/Z 1802016 15 A.7.1 保护工程 A.7.1.1 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包括确定森林植被、野生动物等生物资源的重点保护内容,制定保护管理措施。 A.7.1.2 自然环境保护应包括提出大气、水

41、、山体、土壤及其他环境要素的保护策略,以及环境污染的防护和治理措施。 A.7.1.3 水土保持及地质灾害防治应包括调查水土流失策源地及其他地质灾害源,提出相应治理措施和技术手段。 A.7.2 森林植被修复与改造 应包括调查森林植被分布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划分森林植被种植分区,提出植被修复及改造措施。 A.8 风景游览区空间布局 A.8.1 总体空间布局 分析风景游览区景观资源,确定景区及景点的布局。 A.8.2 配套设施布局 A.8.2.1 编制配套设施一览表,明确具体建设内容,提出项目总投资估算,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表达各项配套设施的相关指标,表格内容详见表A.2。 表A.2 配套设施一

42、览表 类别 名称 数量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场地 出入口 游憩活动场地 科普园 根据具体条件,选择设置 管理及服务用房 管理处 管理站 可与治安岗亭合并设置 防火物资仓库 贮存灭火器等设施 休憩设施 亭、廊 观景、遮雨、遮阳等 园椅 卫生及环卫设施 厕所 水冲式、环保流动式等 垃圾桶 垃圾收集点 SZDB/Z 1802016 16 续表 A.2 类别 名称 数量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应急救援设施 公用电话 定位标识 治安岗亭 宜与管理站合并设置 消防设施 生物防火林带 消防基础设施 加压泵等辅助设施 注:表示不需要填写的内容。 A.8.2.2 场地规模与布局

43、应包括: a) 明确公园出入口数量、位置及用地范围; b) 确定路径上游憩场地、观景平台等的规模及布局。 A.8.2.3 建筑规模与布局应包括: a) 分析确定管理用房、服务设施等建筑的配置标准; b) 确定建筑选址、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c)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表达各类建筑的数量及规模,表格内容详见表 A.3。 表A.3 管理及服务用房建筑规模一览表 序号 配套设施 数量(处)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一) 管理用房 1 管理处 2 管理站 (二) 服务用房 1 游客服务用房 2 独立公厕 3 垃圾收集点 合计 A.8.2.4 其它配套设施规模与布局应包括: a) 确定休憩、环卫

44、、安全保障等设施的配置标准及分布; b) 提出配套设施的造型、材质等设计要求。 A.8.3 交通设施布局 SZDB/Z 1802016 17 A.8.3.1 道路交通工程 道路交通工程,包括确定公园与城市交通的衔接方式,建议公交站的位置,确定停车场的位置及容量,确定自行车停放设施的位置与容量,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表达停车场等规划指标,表格内容详见表A.4。 表A.4 停车场规划指标一览表 序号 停车场位置 车位数(个) 备注 1 2 3 合计 A.8.3.2 游览路径的组织与设计 游览路径的组织与设计应包括: a) 确定游览路径的组织方式,明确现状保留和规划新增路径的位置和规模; b) 确定路径

45、及游憩活动的种类及分布; c) 确定路径起始点位置、走向及建设要求(长度、宽度、路面材质等); d)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表达游览路径的规划指标,表格内容详见表 A.5。 表A.5 游览路径规划指标一览表 道路类型 宽度(m) 长度(m) 材质 面积() 车行道 步行道 休闲步道 登山道 合计 注1:明确现状保留和规划新增的路径规模。 注2:路宽可参照行业标准 CJJ 48-1992公园设计规范设置。 注3:填表时休闲步道、登山道规划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充。 A.8.4 基础设施布局 A.8.4.1 给排水工程主要集中在公园主出入口布设,公园内部宜以自然排水为主。 A.8.4.2 电力电信

46、工程主要集中在公园主出入口布设,公园内部宜采用太阳能、无线信号等方式提供服务。 A.8.5 森林防火工程 SZDB/Z 1802016 18 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应提出预防措施和原则,制定森林消防策略,确定生物防火林带的设置范围及植被种类、消防设施和监控预警设施配置标准及布局,提出山火扑救策略、消防管理措施等。 SZDB/Z 1802016 19 参 考 文 献 1 HY/T 148-2013 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规范 2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 林规发 2012130号 3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森林(郊野)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深城管2013326号 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 2013年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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