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京市供用水合同协议
双方约定事项
供水方
• 供水方为南京市自来水公司,以下称甲方。
• 甲方应按规定质量、质量和环保要求提供供水服务,保证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确保乙方正常用水。
用水方
• 用水方为本合同签订时所在地址的业主或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 乙方应按规定缴纳水费,按规定合理使用水资源,不得浪费水资源。对于违反规定而产生的超额费用,乙方应独立承担。
合同期限
• 本合同自乙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供水服务,需另行签订合同。
水费计算及缴纳方式
• 甲方按照国家价格管理机构制定的价格标准收取水费,收费周期为月度。
• 乙方应按时缴纳水费,逾期缴费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直至实际缴纳为止。
• 乙方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缴纳水费,线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银行、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线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现金付款等。
维修及应急处理
•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水管、水表等设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 对于突然发生的供水中断、水质不达标、水压不足等影响乙方正常用水的异常情况,甲方应当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并在处理后及时通知乙方。
合同生效及解除
合同生效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解除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停止供水服务。
–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
• 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如无须要继续使用本合同规定的供水服务,也可以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
其他约定事项
• 甲、乙双方均承认、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合同内容。
• 本合同文本一式一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对于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
• 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转让或让与他人使用。
• 本合同争议均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以上为南京市供用水合同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一旦发生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将构成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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