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第1页共2页
文件类型
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
SMP-QA-1003-00
执行日期
执行部门
质量部、生产设备部、车间
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目 的:建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等的管理制度,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
范 围: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的全过程。
责任者:质量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程 序:
1、质量事故指产品不符合法定标准出现返工、退货、医疗事故、报废等事件,而使用户或企业的经济、形象等方面受到较大影响的事件。
2、质量事故按时间性质分为:A类指因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的质量事故;B类指因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按损失的大小,可分为如下几类:
(1)轻微质量事故:因质量问题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2)一般质量事故:因质量问题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者。
(3)中度质量事故:因质量问题一次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者。
(4)重大质量事故:分以下四种情况。
² 因质量问题一次造成损失达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者。
² 因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者。
² 严重威胁用药患者生命安全者。
² 因质量问题对企业形象和声誉产生极坏影响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1)事故的第一发现者,须立即主动向事故发生单位(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同时向质量部报告。
(2)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负责人须先口头向质量部报告事故情况,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中度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须由质量部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一般质量事故、中度质量事故的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重大质量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第2页共2页
(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质量部须立即口头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且于一个月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交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内容应有药品品名、批号、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经过、处理情况与结果、损失金额和数量、改进措施等。
5、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凡不能或不知道采取何种补救措施时,须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按下达的指令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及质量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处理。
(3)事故发现者和事故发生单位(部门)须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6、事故的调查
(1)轻微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中度质量事故由质量部进行调查分析。
(2)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取证。调查人须写出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药品品名、规格、批号、事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姓名、事故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事故原因、损失价值、现场情况等。
7、质量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8、事故的处罚:处罚的原则是对A类事故的责任人必须坚持从重处罚的原则,对B类事故的责任人,可是当从轻处罚。
(1)轻微质量事故由质量部处理。
(2)一般质量事故、中度质量事故由质量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3)重大质量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备案。
9、资料归档: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全过程的原始资料由质量部保管、存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