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人事合同管理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0.12.20A/0邹明张朋杨彦2011年1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版权所有1. 目的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公司与职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证用工管理符合国家及各地区法律、法规要求。2. 适用范围2.1 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签订相应聘用合同。2.2 职员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3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与集团总部签订劳动合同,物业公司第一负责人与所在地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4 返聘职员、外公司顾问及其它劳务人员,公司需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实习人员公司与其签订实习协议。2.5 本规定中如有与当地法规
2、相悖的条款,须将政府相关法规报集团备案后按当地法规执行。3专业术语: 3.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3.2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劳动合同在法律上的时效概念,也是劳动关系存在的一种标志。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3.3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3.4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由于某种原因而自然
3、失效,不再执行。它分为提前终止和按期终止两种情况。提前终止指在合同到期前终止条件出现,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5医疗期:医疗期是指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4制度(指引)内容: 4.1劳动合同的签订:4.1.1 职员入职后,公司须在国家法规及当地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声明。4.1.2 各地政府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详见劳动合同相关时限表,表中所示期限为法定期限,表中填“无”标志的,表示法规无相关规定,则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入职30日内
4、,终止劳动合同于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4.1.3 劳动合同签订需要公司法人签字,如需代签,须由法人出具书面授权书。4.1.4 职员在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流动,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4.1.5 集团所属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使用集团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版本,当地政府有规定必须使用其提供版本的,可将合同中涉及到的劳动合同期限、薪金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约定的其它事项等填写后的范本报集团审批后使用。4.1.6 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一份由公司保存,一份发放职员本人,签订后如当地劳动政府部门需要鉴证的,需要办理鉴证手续。4.1.7 公司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两周内,将劳动合同相关资料录入SAP系统。4.2 劳
5、动合同期限:4.2.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截止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31日和9月30日,职员入职时间为3月31日及以前的,其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在合同期限后的第一个3月31日,入职时间为4月1日及以后的,其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在合同期限后的第一个9月30日。4.2.2 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要求,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依据以下原则确定:4.2.2.1总部职能部门及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合同期一般为5年。4.2.2.2总部职能部门业务经理、分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4.2.2.4 其他职员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4.2.2.5 如职员法定退休时间(男60岁;女干部55岁,工人50岁)在签订合同后3年
6、以内的,合同期限以法定退休日期为准。4.2.2.6 职员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0年,符合公司需要且本人有长期服务意愿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2.2.7 当地政府有特殊劳动合同期限政策的,报集团备案后按当地法规执行。4.2.3 试用期期限:4.2.3.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4.2.3.2 试用期期限详见试用期期限一览表。4.2.3.3 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员患病并符合医疗期规定的,公司须与其签订协议,将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延期至医疗期满或医疗期情形消失。4.2.4 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4.2.4.1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职员本人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
7、限制协议,但签订内容需要符合国家及当地法规规定。4.2.5 劳动合同的解除:4.2.5.1 解除劳动合同须依据国家、地方政策法规,符合劳动合同内容及集团职员手册、职委会要求。4.2.5.2 解除劳动合同须经当地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填写离职手续完备表。4.2.5.3 符合违约金给付要求的,公司须按国家及当地法规要求给付违约金。4.2.6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签:4.2.6.1 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人力资源部需开始劳动合同续签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专员填写劳动(劳务)合同续签预通知书中职员基本信息后,分公司征询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总监副总、人力资源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意见并审批;总部征询职员直属的业务经
8、理、部门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分管总监副总意见并审批。4.2.6.2 公司须按当地政府要求的期限通知拟不续签劳动合同职员,各地法规对拟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要求详见劳动合同相关时限表。4.2.6.3 对拟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离职须填写离职手续完备表。4.2.6.4 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如职员患病并符合医疗期规定的,公司须与其签订协议,将劳动合同期限延期至医疗期满或医疗期情形消失。4.2.6.5 续签劳动合同不用重新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声明。4.2.6.6 续签劳动合同办理结束后两周内须将相关资料录入SAP系统。4.2.7 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职员不在书面通知上签字的,职委会
9、可代为签字或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以特快专递形式送达的,需要在邮件信封表面标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并保留复印件及特快专递回执。4.2.8 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职员本人需要办理完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后方可发放工资。4.2.9 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征求所在公司职委会意见并抄送集团人力资源部。4.2.10在职员离职前,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或员工关系专员须与其进行离职面谈,并填写离职面谈清单;由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需由部门经理在离职面谈清单提供离职职员的情况说明,并经分管总监副总审阅;属于职员主动离职的,离职面谈清单须报送公司总经理审阅。4.3 劳务人员管理
10、:4.3.1劳务人员范围:在公司工作,但不能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例如:借调人员、劳务公司输出人员、待岗、下岗、协保、内退、停薪留职、退休等人员。4.3.2 劳务人员的聘用需由所在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区域成员公司需报区域中心审批,并抄送集团人力资源部。4.3.3 劳务人员在报到之日需提供和其他公司有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证明。4.3.4 应在劳务人员报到之日两周内,签订劳务合同。4.3.5 劳务人员通过入职网站输入个人信息,并统一录入SAP系统,劳务费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4.3.6 签订劳务合同后,公司可根据劳务人员的岗位需要,为其购买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11、,费用由公司承担。4.3.7 劳务人员离职前,用人部门须提前知会人力资源部。4.3.8 劳务人员离职时,须将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等归还给公司,手续办理可参照集团职员的离职流程。4.4 实习人员管理4.4.1 实习人员范围:全日制在校就读生。4.4.2 实习人员申请实习前需征得学校同意,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不满18周岁的学生还需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4.4.3 实习人员申请实习需经实习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实习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实习时间累计在30天以上的,还需经分管总监副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实习。4.4.4 应在实习人员报到之日前或当天,签订实习协议。4.4.5 签订实习协议后,公司应为实习生在
12、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此实习期购买意外险的工作日数至少为1天。4.4.6 实习人员离职,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4.4.7 计划内拟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公司需要安排实习的,可按照硬卧标准(轮船三等舱及以下)报销;如系个人要求公司安排实习的,可按照硬座标准(轮船三等舱及以下)报销。非应届毕业生实习,可按照硬座标准(轮船三等舱及以下)报销。(此处所称标准为学校或其家庭所在地到公司所在地发生的实际费用凭票报销,交通中乘坐的市内公共汽车费用可给予报销。)4.4.8由实习单位按实际工作日数发给实习生午餐、晚餐券(晚上加班时发放),食堂现金支付的公司可根据食堂消费情况给予
13、固定补助,按实际工作日及加班情况计算。4.4.9由实习单位按实际工作日数发给实习生生活补贴。补贴金额为2030元/工作日,具体金额由实习单位自行决定。4.4.10实习单位可视具体情况为实习生安排住宿,费用承担由公司视情况自行决定。5、相关表单5.1 VANKE-HR-F014劳动合同签署声明5.2 VANKE-HR-F015劳动合同相关时限表5.3 VANKE-HR-F016试用期期限一览表5.4 VANKE-HR-F017离职手续完备表5.5 VANKE-HR-F018离职面谈清单5.6 VANKE-HR-F019劳动合同书5.7 VANKE-HR-F020劳务合同书5.8 VANKE-HR-F021实习协议书5.9 VANKE-HR-F022劳动(劳务)合同续签预通知书5.10 VANKE-HR-F023劳动(劳务)合同变更预通知书2011年1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