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书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书标题要求协议1.协议的当事人及背景本协议由以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签订,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真实的能力。2.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建筑工程的监理服务提供明确的约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合同履行的公平性。3.协议的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就监理服务的提供、义务与权利等方面所进行的合作。4.协议的义务与责任4.1 监理人的职责与义务:监理人应以专业的水平和负责的态度,全程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合规性及进度。监理人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质量评估、进度报告等必要的监理服务。4.2 建设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并
2、提供完整、真实的工程资料以便监理人履行监理职责。5.协议的支付方式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受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限制。6.协议的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协议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涉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7.协议的争议解决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8.协议的生效与解除条件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8.2 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等行为的情况,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9.协议的其他事项本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协议正文部分不得涉及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10.协议的签署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确立协议,以兹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