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协议编写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在建设工程监理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一、协议双方委托方:填写委托方的名称或个人姓名注册地址:填写委托方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方个人委托则填写个人姓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填写委托方的联系电话被委托方:填写被委托方的名称或个人姓名注册地址:填写被委托方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被委托方个人委托则填写个人姓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填写被委托方的联系电话二、委托事项委托方根据自身需要,委托被委托方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具体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
2、于:1. 监督工程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2. 把控建筑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设备的购买;3. 检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合规性;4. 监督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5. 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意见;6. 其他委托方认为必要的监理事项。三、委托费用1.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给被委托方一定的监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列明。2. 委托方在监理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由委托方承担,被委托方提供相关费用凭证后可按约定报销。四、保密条款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双方应保守对方提供的有关工程的所有信息和技术资料,不得向任何第
3、三方透露或使用于其他用途。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七、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填写起始日期起至填写结束日期止。协议到期前,双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填写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八、附则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事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生效。2. 本协议以正本双方持有的文件为准,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 被委托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