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咨询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权益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特定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评估、工程量清单编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等。
1.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条 合同的履行期限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完成咨询服务任务并甲方确认接受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报告之日止。
2.2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原定期限的一半。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咨询服务的费用为双方约定的金额,具体金额详见附件(附件可由双方另行签订)。
3.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3.3 如甲方逾期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费用,并可终止提供咨询服务直至支付清款。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对所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销毁和删除与本合同有关的甲方信息,不得擅自保留使用。
第五条 变更和解除
5.1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5.2 甲乙双方如需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经协商一致,解除后应进行结算,双方相互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正文及附件构成合同的完整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7.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人): 乙方(咨询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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