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乙方(咨询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地址: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权益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对特定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评估、工程量清单编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等。1.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第二条 合同的履行期限2.1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完成咨询服务任务并
2、甲方确认接受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报告之日止。2.2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原定期限的一半。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咨询服务的费用为双方约定的金额,具体金额详见附件(附件可由双方另行签订)。3.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3.3 如甲方逾期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费用,并可终止提供咨询服务直至支付清款。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对所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2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销毁和删除与本
3、合同有关的甲方信息,不得擅自保留使用。第五条 变更和解除5.1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5.2 甲乙双方如需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经协商一致,解除后应进行结算,双方相互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正文及附件构成合同的完整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7.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人): 乙方(咨询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