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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1014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检定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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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 中华人民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1014- 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 Special Axle(Wheel) Load Scale for Motor Vehicle Test -12-08公布 -03-08实行 国家质量监视检查检疫总局公布 JJG 1014- JJG1014– 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pecial Axle (Wheel) Load Scalefor Motor Vehicle Test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视检查检疫总局12月8日同意,并自3月8日起施行。 归 口 单 位 : 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 重要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衡器测试中心 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市计量测试所 参与起草单位: 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程乾运载显示仪 江兴汽车检测设备厂 华燕交通科技 本规程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规程重要起草人: 唐 煜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王均国 〔衡器测试中心〕 鲍 (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江 涛 〔市计量测试所〕 参 加 起 草 人: 金龙学 〔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方乾达 〔程乾运载显示仪〕 周申生 〔江兴汽车检测设备厂〕 南峰 〔华燕交通科技〕 目录 引言 1 围………………………………………………………………………………………..(1) 2 引用文献 ………………………………………………………………………………..(1)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1) 3.1 术语…………………………………………………………………………………...(1) 3.2 计量单位……………………………………………………………………………..….(1) 4 概述………………………………………………………………………………………..(1) 5 计量性能规定 …………………………………...………………………………………(1) 5.1示值误差 …………………………………………………….…………………………(1) 5.2 空载变动性…………………………………………………………………………….〔2〕 5.3 零点漂移 ……………………………………………………………………………(2) 5.4 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 …………… 〔2〕 5.5 偏载 ………… ………………………………………………………………(2) 5.6 反复性 ………………………………………………………………………………(2) 5.7 分度值〔d〕…………………………………………………………………………….(2) 5.8 鉴别力 ………………………………………………………………………………….(2) 6 通用技术规定 …………………………………………………………………………...(2) 6.1 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 ……………………………………………. …..〔2〕 6.2 阐明性标志 ……………………….………………………………………………….(3) 7 计量器具控制 …………………………………………………………………………..(3) 7.1 检定条件.….……………………………………………………………………………..(3) 7.2 检定项目和检定措施……………….….……………………………………………….(3) 7.3 检定成果处理 ……………………….….…………………………..………………(6) 7.4检定周期 ………………………………………….……………………………………(6) 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7) 附录B 检定证书页格式 …………………..….…………………………………(8) 附录C 检定成果告知书 ……………..….…………………………………(9) 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检定规程 1 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如下简称(轴(轮)重仪)]计量性能规定、通用技术规定、检定项目和检定措施。 本规程合用于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 重仪初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 引用文献 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 在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引用文献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 术语 3.1.1 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 special axle(wheel) load scale for motor vehicle test 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 重仪是一种通过对机动车轴载荷(或轮载荷)质量称量,以确定机动车各轴载荷(或轮载荷)分布状况衡器。可分为轴重仪和轮重仪。 3.1.2 承载器 load receptor 用于承受被称载荷部件〔如承载台板〕,当在其上增长或卸下载荷时,轴〔轮〕重仪平衡会产生变化。 3.2 计量单位 轴(轮)重仪使用计量单位是:公斤(kg)或吨(t)。 注:当使用原则测力仪检定期,可采用千牛〔kN〕为计量单位。 4 概述 轴(轮)重仪一般由承载器、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屏等局部构成。在承载器上轴(或轮)载荷,通过称重传感器转变为电信号,由称重显示屏显示称重成果。 轴(轮)重仪根据构造形式分为整体式和组合式(与其他检测设备组合成一体)。 本规程用于机动车检测场〔检测车〕以与机动车修理厂为确定机动车制动力而进展车辆各轴〔轮〕载荷测量,以保证汽车安全性能。 5 计量性能规定 5.1 示值误差 表1 最大容许误差 载荷(m) 最大容许误差(MPE) m£10%Max ±0.2%Max m>10%Max ±2% 注: Max为轴(轮)重仪最大秤量。 5.2 空载变动性 不不小于0.1%Max或1d,两者取大值。 5.3 零点漂移 不不小于0.1%Max或1d,两者取大值。 5.4 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 轮重仪同一载荷在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应不不小于该秤量点最大容许误差绝对值。 5.5 偏载 同一载荷在承载器不一样位置示值间差值应不不小于该秤量点最大容许误差绝对值四分之一。 5.6 反复性 同一载荷一再称量成果间差值应不不小于该秤量点最大容许误差绝对值二分之一。 5.7 分度值(d) 指示装置分度值应以1×10k、2×10k 或5×10k 形式表达,其中k为正、负整数或为零〔例如1kg、2kg、5kg等〕。分度值〔d〕规定见表2。 表2 分度值〔d〕规定 最 大 秤 量/t 分度值/kg M£1 d=1 1<m<10 d≤ 2 m≥10 d≤ 5 5.8 鉴别力 数字指示轴(轮)重仪在处在平衡状态下,轻缓地放上或取下一种等于1.4d砝码,本来示值应发生变化。 6 通用技术规定 6.1 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 对于同一载荷,指示装置输出称量成果应与打印成果相一致。 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应可靠、简单。成果应能用简单并列措施读数,并具有计量单位、符号和名称。 6.2 阐明性标志 在轴(轮)重仪指示装置或打印装置某一种位置,应具有如下主线阐明性标志。 ·制造许可证标识、编号 ·制造厂商标 ·名称和型号 ·最大秤量 Max = kg或t ·分度值 d = kg ·出厂编号 ·电源电压 V ·电源频率 Hz ·温度围(假设不是-10℃~+40℃)℃ 轴(轮)重仪阐明性标志应是固定,其尺寸合适、字迹清晰易读。这些标志应集中放置在轴〔轮〕重仪醒目位置。 7 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初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7.1 检定条件 7.1.1 原则器 检定期可以使用7.1.1.1原则砝码或使用7.1.1.2原则测力仪。 7.1.1.1 原则砝码 检定用原则砝码最大容许误差,应不超过表1中规定最大容许误差1/3,一般可以选用M1级至M22级砝码。 7.1.1.2 原则测力仪 检定用原则测力仪等级不得低于0.5级。 7.1.2 环境条件 检定期环境条件一般为,-10ºC~40ºC,相对湿度不不小于85%。 注:在使用原则器时应注意其使用条件。 7.2 检定项目和检定措施 表3 检定项目一览表 章 节 检定项目 初次检定 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查 7.2.1 外观检查(目测) + + + 7.2.1 a〕 阐明性标志 + + + 7.2.1 b〕 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 + - - 7.2.1 c〕 安装与使用条件检查 + - - 7.2.2 空载变动性 + + + 7.2.3 零点漂移 + + + 7.2.4 示值误差 + + + 7.2.5 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 + + + 7.2.6 偏载 + + - 7.2.7 鉴别力 + + - 7.2.8 反复性 + + - 注:“+〞表达应检项目,“-〞表达可不检项目。 7.2.1 外观检查 对轴(轮)重仪进展目测如下检查: a〕计量管理与阐明性标志 被测轴(轮)重仪制造许可证标志、编号应符合6.2规定,计量单位应符合3.2规定,分度值应符合5.7规定。 b〕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 称重显示屏数值应清晰,多种功能键与操作按钮应能正常工作。 c〕安装与使用条件检查 轴(轮)重仪安装与使用条件应符合对应规定。 注:对本规程颁布前通过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轴〔轮〕重仪,在外观检查中暂不执行7.2.1条中a)、b)和c)。 7.2.2 空载变动性 按照规定开机预热待稳定后,调整轴(轮)重仪零点。用加载方式破坏其平衡状态后卸载,记录空载示值。反复3次,其最大偏离零点示值应不超过5.2规定。 7.2.3 零点漂移 对于数字指示轴(轮)重仪,重新调整零点后,在30min每隔10min观测示值一次,记录其示值,其最大偏离零点示值应不超过5.3规定。 7.2.4 示值误差 完毕开机预热后,加载一次,然后按下述措施确定轴(轮)重仪示值误差。 7.2.4.1 砝码检定法 在被测轴(轮)重仪承载器上加砝码。从零点到最大称量点,然后从最大称量卸载至零点。至少应选择3个秤量点,其中应包括10%最大秤量、1/2最大秤量〔或常用秤量点〕和最大秤量〔或靠近最大秤量〕。假如是承载器尺寸原因,无法对最大秤量〔或靠近最大秤量〕进展检定期,可以检定至实际使用最大秤量点。 加砝码和卸砝码时,应分别以逐渐递增或递减方式进展。 示值误差应不超过5.1条表1中规定最大容许误差,按公式〔1〕计算示值相对误差: …………………(1) 式中:----第i秤量点示值误差; ----第i秤量点轴(轮)重仪示值, kg; mi----第i秤量点加载砝码质量值, kg。 7.2.4.2 原则测力仪检定法 检定期应保证压力通过力传感器轴线垂直作用在被测轴(轮)重仪承载器上。秤量点选用一般不少于3个秤量点,包括10%最大秤量、50%最大秤量〔或常用秤量点〕和最大秤量〔或靠近最大秤量〕。当对最大秤量〔或靠近最大秤量〕无法检定期,可以检定至实际使用最大秤量点。 示值误差应不超过5.1条表1中规定最大容许误差,按公式〔2〕计算示值相对误差: …………………(2) 式中: ----第i秤量点示值误差; ----第i秤量点轴(轮)重仪示值, kg; Ai----第i秤量点力传感器示值, N; g----重力加速度, m/s2。 注: 当砝码检定法与原则测力仪检定法有矛盾时,以砝码检定法为准。 7.2.5 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 在任何秤量点,同一载荷在左承载器与右承载器示值之间差值应符合5.4条规定。 7.2.6 偏载 用不不不小于50kg固定载荷,在承载器不一样位置示值间差值应符合5.5条规定。 7.2.7 鉴别力 在承载器上砝码为m,此时被测轴(轮)重仪示值为I1。并放置小砝码〔例如:10个0.1d〕,然后依次取下小砝码,直到示值I1确实地减少了一种分度值变为I1-d。再放上一种0.1d小砝码,然后再轻缓地放上1.4d砝码,示值应为I2=I1+d,那么I2-I1就等于d。 7.2.8 反复性 用大概20%Max载荷进展反复性试验,至少进展3次,称量成果间差值应符合5.6规定。反复性R按公式(3)计算: ………………………(3) 式中: R-----反复性; ----3次测量中最大值, kg; ----3次测量中最小值, kg; ----所加砝码值, kg。 7.3 检定成果处理 7.3.1 对检定合格轴(轮)重仪,应发给检定证书(检定证书页格式见附录B)盖检定合格印或粘贴合格证。 7.3.2 对检定不合格轴(轮)重仪,发给检定成果告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7.4 检定周期 轴(轮)仪检定周期为1年。 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轴(轮)重仪检定记录 被检单位名称 被检轴(轮)重仪信息 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最大秤量 分度值(d) 原则器 信息 名称 型号规格 仪器编号 技术特征 证书编号 检定根据 JJG1014-《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 温度: ℃ 湿度: %R.H 外观 检查 计量管理与阐明性标志 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 安装与使用条件检查 空载变动性和 零点漂移 次数 0 1 2 3 最大偏离零点示值 空载变动性/kg 左承载器 右承载器 零点漂移/kg 左承载器 右承载器 示值 误差 与 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以与鉴别力 载荷/kg 承载器 示 值I1 ↓ /kg ↑ 示值误差 ↓(%) ↑ 鉴别力 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kg 示值I2/kg I2-I1≥d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反复性 载荷/kg 1 2 3 xmax-xmin 反复性 (%) 左承载器/kg 右承载器/kg 偏 载 左承载器/kg 示值间差值 右承载器/kg 检定结论 检定证书编号 检定地点 检定员 核验员 检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附录 B 检定证书页格式 1. 外观检查: 2.空载变动性: 3.零点漂移: 4.示值误差与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与鉴别力: 示值 误差 与 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以与鉴别力 载荷/kg 承载器 示 值I1 ↓ /kg ↑ 示值误差 ↓(%) ↑ 鉴别力 左、右承载器示值间差值/kg 示值I2/kg I2-I1≥d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5. 反复性: 6. 偏 载: ----------------------------------------------------------------------------- 如下空白 附录 C 检定成果告知书 容同附录B。 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1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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