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具有对应资质企业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应与乙方所盖协议公章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企业最新年检通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负责人身份证查对原件后,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鉴于 (如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协议(如下称为“总包协议”),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到一致,签订本协议。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劳务分包内容: 。
2 分包工作期限
动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详细动工日期以甲方下达书面动工令为准。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工期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承包人总工期目实现。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程承包人损失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非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 协议价款及工程量
3.1 协议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2 工程数量: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止算根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毕符合协议约定质量原则工程数量,结合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3.3 协议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3.3.1 本协议为不一样工作成果计件单价协议。价格一次包干,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规定调整本协议单价。
3.3.2 清单中单价为对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所有作业综合单价。协议单价包含了除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工、料、机外完毕协议规定工程劳务内容而发生所有费用以及完毕本工程劳务也许发生一切风险。
3.3.3 本协议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都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4 构成本协议文献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4.1 本协议及附件;
4.2 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书;
4.3 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书面告知和文献规定;
4.4 双方签约人授权委托书;
4.5 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
5 质量规定
5.1 工程质量满足下列原则:
。
5.2 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准时完毕本协议工程施工及其缺陷修复。
5.3 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总包协议条款中有关质量原则组织验收,假如质量不符合原则,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在内所有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5.4 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应由乙方返工,费用自负。
6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6.1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规定,做好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采用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行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导致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该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款中扣除。
6.3 乙方要设专职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特殊工种要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获得安全技术监督局颁发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4 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满足甲方规定期,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其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
6.5 在施工期间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措施》及《铁路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管理暂行措施》,做好火工品使用工作。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同意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用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导致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损失承担所有责任。
6.7 乙方要按照甲方“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组织实行本工程,自觉接受有关人员检查审核。
6.8 搞好文明施工和原则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竣工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9 乙方自行承担地方部门按规定所征收一切费用。
6.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职业病防止、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有关费用。
6.11 在施工区域内、外发生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及责任者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2 甲方不得规定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7 双方职责
7.1 甲方:
7.1.1 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原则。
7.1.2 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1.3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搜集整理及交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及多种质量评估表搜集、整理和汇总。
7.1.4 负责工程施工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7.1.5 向工地派驻施工技术监督人员,负责现场技术、安全、质量监督。
7.1.6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络,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1.7 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劳务费。
7.2 乙方:
7.2.1 自主处理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修建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7.2.2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协议,自行制定劳务人员工资待遇,准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按甲方规定将发放工资表上报甲方立案。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
7.2.3 按照施工需要及时组织小型施工机具设备和甲供材料以外零星用料和低值易耗材料进场。
7.2.4 复核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献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规定组织施工。严格执行甲方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原始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2.5 将投入本工程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立案。按工程规范及甲方规定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工程承包人(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重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劳务施工进行管理,离动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7.2.6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按甲方原则化工地规定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治安保卫工作。
7.2.7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不得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部分或所有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7.2.8 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7.2.9 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监测、量测和试验并承担费用,若委托甲方完毕,需向甲方支付对应费用。上道工序完毕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2.10 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规定,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7.2.11 自行处理、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纠纷和矛盾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中出现外围环境干扰,乙方承担对应费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执法部门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7.2.12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竣工程部分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及多种罚款。
7.2.13 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规定以及甲方向业主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约束力,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发包人及工程师指令。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对甲方罚款由乙方承担,罚款在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7.2.14 乙方撤离现场时,应运出自带小型机具并清除剩余材料、垃圾和多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承认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7.2.15 尊重监理,信守协议,维护甲方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协议条款、价格保密。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项目某作业队(工区)等名义对外发生经济关系,否则承担发生金额2倍违约金。
8 材料、设备供应
8.1 甲供材料:
8.1.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钢材、钢绞线、水泥、碎石、砂子、片石、成品砼、土工材料等,根据工程详细状况填写)由甲方按材料设计用量限额供应,甲供材料品种规格、单价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8.1.2 甲供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协议单价中。分包人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但对其丢失、损坏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使用材料超过规定损耗范围,分包人应承担其费用,承包人在每期支付分包人劳务及其他费用时以附件二所列单价 倍予以扣除超耗材料款。
8.1.3 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料库或料场,乙方根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材料领用人,负责材料领用和签认工作。
8.1.4 甲供材料正常合理节省部分权益归乙方所有;非正常节省权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毕数量计量并追究乙方责任。
8.1.5 协议明确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免费返工并承担由此导致一切损失和责任。
8.2 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
甲方提供应乙方劳务作业使用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规定,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准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三。甲方应提供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四。
8.3 低值易耗性材料及小型机具:
8.3.1 除甲供材料以外工程施工所需低值易耗性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购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查汇报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经检查不合格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并承担由此导致一切损失和责任。
8.3.2 除甲方提供多种机械设备外,施工必须小型机具设备由乙方按照施工需要自备。乙方自备小型设备必须准时进场并满足施工需要。
8.3.3 本条款中所指低值易耗性材料及小型机具是指劳务施工过程中除甲供材料和甲供机械设备以外零星使用,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单价中。
8.3.4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等发生一切经济损失。
9 变更
9.1 因变更导致劳务酬劳增长及导致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工期对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酬劳应对应减少,工期对应调整。
9.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私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9.3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规定追加劳务酬劳。
9.4因变更产生工程量增长,乙方应在完毕工程量3日内通过甲方签证,否则视为没有变更。
10结算与支付
10.1 结算
10.1.1 本协议实行按 结算(结算方式分月/季/次,根据详细状况填写),乙方在每次结算前应填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算。
10.1.2 甲方计量前 小时应告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与。乙方收到告知后不参与计量,计量成果有效,作为协议价款支付根据;甲方不按约定期间告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与计量,计量成果无效。
10.1.3 确认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原则时,经甲方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总工签认后,按照结算程序计量支付。
10.1.4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已竣工程量汇报,或其所提交汇报不符合甲方规定且未做整改,甲方不予计量。对乙方自行超过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0.1.5 甲方只对乙方项目经理结算,并以协议协议单价和实际完毕工程量为准,乙方出具其他多种票据,甲方一律不予承认。
10.2 付款
10.2.1 本协议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本工程流动资金。
10.2.2 协议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未办理结算不支付协议价款。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正式工程款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乙方确认其收受工程款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10.2.3 甲方在每次结算时扣除质量保证金 %(不得低于施工总承包协议规定)、文明工地宣传费 %、劳动竞赛奖 %、安全风险金 %(按施工总承包协议规定,但不得低于1%,个别地区还应扣除建筑企业管理费),同步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超耗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质量保证金在本协议工程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状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文明工地宣传费由经理部统一使用,不再返还。劳动竞赛奖按照每 (同结算周期)评比状况进行集中统一奖励,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状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10.2.4 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协议价款专款专用。甲方过程监控乙方本协议资金使用状况。乙方不得拖欠劳务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费,甲方监督管理,结算款余额在工程竣工且本工程乙方债务清理完毕后支付乙方。
10.2.5 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款拔付不及时,对乙方拔款也应对应延迟。由此导致对乙方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
11.1.1 未按协议规定条款履行,应承担对应责任(本协议签订时所根据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业主原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本协议履行除外) 。
11.1.2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酬劳或劳务酬劳尾款时,应按欠款总额每日万分之历来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乙方:
11.2.1 若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工期和甲方及业主规定完毕本工程,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甲方仅支付乙方已完毕工程劳务计价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退场告知后三天内,无条件退场,否则按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迟延退场违约金。
11.2.2 若乙方施工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规定,由此导致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3 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11.2.4 若乙方将本协议转包或再分包,除退还收取管理费外,承担因此给甲方导致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1.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规定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步,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12 争议处理方式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协议步发生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双方选择下列第 方式进行处理(选其一):
(1)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原则上为本单位法人所在地仲裁机构)
13 附则
13.1 协议签订前乙方须缴纳协议总价 (一般为5%~10%,绝对值不不大于1万元)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视其履约状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13.2 协议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经公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由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需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由甲方立案。
13.3 本协议书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多种担保、资质证明材料及向甲方缴纳履约担保到账后,由双措施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所有工程竣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13.4 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如签约栏单独成页或空白留存,请标注“此页无正文”或“如下无正文”)
附件:一、《劳务分包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二、《甲方提供材料清单》
三、《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四、《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附件1:
劳务分包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工程项目名称: 协议编号:
序号
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
单位
数量
(暂定)
单价
费用构成
计量规则
工作内容
备注
甲方: 乙方:
附件2:
甲方提供材料清单
工程项目名称: 协议编号:
序号
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送达地点
备注
甲方: 乙方:
附件3:
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工程项目名称: 协议编号:
序号
品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甲方: 乙方:
附件4:
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项目名称: 协议编号:
序号
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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