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中国贸促会研究院1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前 言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1一、中欧经贸关系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2(一)中欧双边贸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二)中企对欧投资存量在发达经济体中居首位 2二、中欧经贸合作存在较大空间较多机遇3(一)高层对话为中欧经贸合作确定方向 3(二)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共赢发展 5(三)中欧共建绿色金融合作机制 5(四)中欧班列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8(五)中欧科技创新合作潜力巨大 8第二章欧盟营商环境总体问题11一、贸易保护与过度干预使欧盟营商环境退步12(一)超三成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恶化 12(二)企业对欧盟各成员营商环境
2、评价差异大 13二、制定“政策工具箱”全面提高市场准入壁垒14(一)外商投资审查力度加强提高准入门槛 14(二)中企在外资审查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待遇 16(三)外国补贴审查加大中企投资欧盟难度 18(四)公共采购领域增加新的进攻型保护工具 18三、泛化国家安全概念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19(一)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增加技术交流障碍 19(二)以国家安全为由撤销中资已完成的收购项目 21目 录2(三)欧盟及其成员签证办理难度增加便利度下降 21四、欧盟操纵“人权”议题将经济问题政治化23(一)涉疆决议罔顾事实污蔑新疆企业侵犯人权 23(二)通过污蔑新疆“强迫劳动”排挤涉疆企业 25(三)企业在可持续
3、尽职调查领域合规成本大幅增加 26五、贸易保护全面加码多领域加速对华脱钩28(一)重塑科技领域供应链加速市场分立 28(二)欧盟将产业标准政治化倾向明显 29六、公共服务环境退步增加外企经营不确定性30(一)歧视性执法削弱外资企业竞争力 30(二)中企无法公平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32(三)治安环境恶化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33七、地缘政治与经济下行致在欧中企经营困难35(一)通胀高企经济滞胀增加在欧中企经营风险 35(二)欧盟及成员对俄罗斯的制裁波及中资企业 36(三)欧盟能源成本攀升使在欧企业经营不堪重负 37第三章总体建议书39一、遵守贸易自由化原则降低市场准入壁垒40(一)在多边框架下优化
4、欧盟市场准入环境 40(二)降低外资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准入门槛 40(三)审慎使用外国补贴审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40(四)避免国际采购工具成为新贸易壁垒 41(五)确保欧盟投资监管环境公开透明 41二、明确“国家安全”概念避免过度规制行为41(一)明确军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适用范围 41(二)勿以国家安全为名对外企增设临时屏障 41三、勿以人权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41(一)取消对中国新疆企业和产品的污蔑 41(二)勿以人权尽职调查为名分化市场 42(三)坚定战略自主形成对华政策独立认知 423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四、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在欧外资企业42(一)避免歧视性执法保障外企国民
5、待遇 42(二)确保外企在欧盟市场公平享受优惠政策 42(三)打造稳定治安环境为企业经营提供保障 42(四)提高外企员工签证便利度与通过率 42五、坚持开放避免营商环境继续恶化43(一)消除单边经贸工具的负面影响 43(二)加强标准化领域合作与互认互通 43六、加强战略合作携手应对全球危机与挑战43(一)地缘政治危机下加强对话与合作 43(二)发挥中欧高层对话机制战略引领作用 43(三)加强能源安全沟通协调提升合作水平 44七、优化营商环境以开放心态参与全球竞争44(一)重启中欧投资协定欧方批准程序 44(二)加强绿色经济合作,共促绿色经济高速发展 45(三)推动数字领域全球共同发展,促进科研
6、进步 45(四)加强中国欧盟发展战略的对接 45第四章市场准入47一、最新发展48(一)“三反一保”全面提高欧盟货物准入门槛 48(二)意大利外资审查范围扩大审查流程严格 50(三)波兰外资审查法“受保护实体”范围宽泛 52(四)荷兰新设审查法案可追溯交易 53二、问题分析54(一)外商投资审查成为外企投资欧盟最大障碍 54(二)外资审查不透明和歧视问题依然突出 55(三)信息科技及能源企业成为外资审查重点 56(四)中企对欧投资受欧盟投资审查负面影响加大 57(五)反规避措施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58(六)外资审查溯及过往违反法律原则 58(七)黄金权力法案增加企业合规成本 584三、我们建
7、议58(一)不建议将反规避调查作为贸易救济措施 58(二)厘清国家安全概念缩减外资审查范围 58(三)提高外资审查透明度杜绝外资歧视问题 59(四)缩短外资审查期限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59(五)取消外商投资审查追溯期要求 59(六)为接受外资审查的企业提供申诉渠道 59(七)缩减外资审查中政府自由裁量空间 59(八)为在欧中企提供全面投资信息与服务 59第五章竞争政策61一、最新发展62(一)外国补贴条例成为单边主义新工具 62(二)单一市场应急工具赋予欧委会干预市场的权力 63(三)数字市场法旨在规制大型在线平台企业 64(四)数字服务法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但波及范围过大 66二、问题分析66(
8、一)外国补贴条例涉嫌违反 WTO 规定 66(二)外国补贴范围宽泛阻碍外企正常市场活动 67(三)外国补贴条例不利于外企在欧盟公平竞争 68(四)欧委会紧急权力扩大干预企业市场行为 69(五)数字领域竞争法规打击域外企业投资积极性 69三、我们建议70(一)明确外国补贴发放主体的范围 70(二)明确“可归因于第三国”的判定标准 70(三)分产业确定合理的政府补贴审查门槛 70(四)尽量缩减审查中政府的自由裁量空间 70(五)取消外国补贴审查十年追溯期的规定 70(六)取消强制企业公布研发成果错误做法 70(七)充分保障被审查者辩护的权利与机会 71(八)规范紧急权力杜绝过度干预市场行为 71(
9、九)针对数字服务法模糊概念进行解释说明 71(十)确保市场公平开放避免歧视性行为 715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第六章公共采购73一、最新发展74(一)国际采购工具提高公共采购市场准入壁垒 74(二)反补贴条例强化公共采购声明义务 75(三)“强迫劳动”产品禁令限制中企正常参与 75二、问题分析76(一)三成半企业认为欧盟公共采购市场恶化 76(二)国际采购工具成欧盟保护主义新工具 76(三)公共采购文件规定模糊隐形壁垒较多 77(四)中企在公共采购领域面临事实上歧视 78三、我们建议79(一)避免在公共采购设置新的保护主义工具 79(二)减少行政机构在公共采购市场的干预 79(三)
10、公平对待所有参与公共采购的外资企业 80(四)规范公共采购文件流程减少隐性壁垒 80(五)继续支持中国尽快加入政府采购协定 80第七章金融81一、最新发展82(一)金融企业面临严格可持续报告要求 82(二)欧盟加强第三国银行分支机构监管 82二、问题分析83(一)可持续新规增加企业三大成本 83(二)针对第三国分支监管举措阻碍企业正常经营 84三、我们建议84(一)避免可持续金融披露规则的扩大化解释 84(二)审慎校准和设计金融监管规则 84(三)给予外资金融企业公平公正待遇 84(四)通过合作机制或双边协商解决金融市场问题 85(五)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和监管合作 856第八章数字经济8
11、7一、最新发展88(一)发布欧洲芯片法案希望提高欧盟竞争力 88(二)数字市场法正式生效限制“守门人”企业 89(三)数字服务法立法进程继续推进加强数字治理 91(四)欧盟委员会发布数据法案的草案 94(五)与美就跨大西洋数据传输新框架达成原则性协议 95二、问题分析95(一)欧盟数字经济环境的变化评价不一 95(二)欧盟网络安全审查明显歧视中企 96(三)欧盟数字税制对外企产生负面影响 98(四)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提高中企合规成本 100(五)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影响公司业务开展 101三、我们建议 102(一)尊重全球芯片产业链科学分工体系 102(二)重视中资企业在数字生态中的赋能作用 102
12、(三)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的网络安全审查 102(四)加大网络安全全球治理协调 103(五)推出电商增值税征收配套服务 103(六)推动中欧数字高层对话及其配套机制常态化 103第九章绿色经济 105一、最新发展 106(一)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抬高环境合规门槛 106(二)碳边境调节机制扩大碳关税征收范围 108(三)碳排放交易体系将航运业纳入改革范围 109二、问题分析 109(一)环境问题成为欧盟制约外企的新工具 109(二)碳边境调节机制或制造新的不公平贸易 110(三)欧盟将中资企业排除在绿色优惠政策之外 110三、我们建议 112(一)缩小尽职调查适用范围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1127欧盟营
13、商环境报告2022/2023(二)严格限制碳边境调节机制扩大实施范围 112(三)取消免费排放配额消除不公平竞争 112(四)确保航运脱碳市场的市场化经营 113(五)推动碳排放足迹认证规则双方互认制度 113(六)公平公正地实施欧盟绿色优惠政策 113(七)出台支持政策繁荣欧盟绿色经济 113(八)进一步加强双方绿色经济合作 113附录一德国营商环境概况 115一、中德经贸关系 116(一)中德双边货物贸易稳定增长 116(二)2022 年中德双向投资大幅增加 117(三)中国在德国工程承包量有所下降 118二、德国营商环境主要问题 119(一)经济问题政治化倾向明显 119(二)企业强烈反
14、映在德生产成本上升 120(三)俄乌冲突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21附录二法国营商环境概况 123一、中法经贸关系 124(一)中法货物贸易增速较快 124(二)中法双边投资规模较小 125(三)中国在法国工程承包量有所下降 126二、法国营商环境主要问题 127(一)法国市场准入壁垒持续提高 127(二)政府自由裁量权大法规透明度有待提高 128(三)近四成企业无法公平享受优惠政策 129附录三研究过程综述 131一、研究方法 132(一)问卷调查 132(二)企业调研 132(三)政策分析 1328二、问卷调查对象特征 132(一)受访企业性质 132(二)受访企业规模 133(三)受访企业
15、行业 134附录四在欧中资企业 2022 年经营情况 135(一)在欧盟盈利的中国企业比例减少 136(二)四分之一企业预计营收利润下降 136附录五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简介 137I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前 言中国和欧盟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两大力量、促进共同发展的两大市场、推动人类进步的两大文明,中欧关系超越双边范畴,具有全球意义和重要战略影响,在当前形势下更有现实意义。2022 年以来,中欧关系保持总体稳定,双方高层交往频密,经贸投资合作势头良好,大项目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就国际问题保持了密切沟通,给双方企业和人民带来了相对稳定的合作环境。2022 年,中国与欧盟克服国际形势动荡,全球经
16、济复苏不确定性较大的困难,双边货物贸易延续增长势头,贸易额平稳提升。中国与欧盟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2022 年,中欧双边货物贸易总额为 56467.98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5.6%。2021 年,中国企业对欧盟直接投资流量为 78.6 亿美元,居 2021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第三位,欧盟在中国对发达经济体投资存量中仍居首位。中方始终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支持欧盟秉持战略自主的立场。但是 2022 年欧盟保护主义加码,出现“脱钩断链”和“集团贸易”的消极倾向,营商环境持续退步,给在欧盟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增无减。为充分反映在欧中资企业的呼声,推动欧盟改善营商环境,中国贸促会
17、研究院已经连续五年开展欧盟营商环境调查研究,课题组全面梳理欧盟及成员国出台的法案与政策,通过国内外多种渠道发放调查问卷 600 份,回收 298 份问卷,通过实地走访、线上线下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调研在欧企业 71 家,企业普遍反映欧盟营商环境仍具有一定吸引力,但今年以来以下四方面问题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一、欧盟不断增加新的政策工具,市场准入壁垒增多增高,导致企业面临既不准入又不准营的巨大挑战。2022 年,欧盟基本形成了覆盖外资审查、外国补贴审查、公共采购审查、反规避调查、网络安全审查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审查机制,涉及欧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公共采购、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市场,在欧盟单一市场
18、周围筑起了立体式的保护壁垒。并且欧盟新增加的各种审查工具大多具有主动攻击性,欧盟政府可以针对第三国及其II企业发起补贴审查、公共采购审查、反规避调查等等,以欧盟自身的标准判定第三国的经贸政策是否合乎标准,据此将第三国企业排除在欧盟市场之外,甚至违反“不溯及既往”的法律原则,用新法倒查已经完成的投资或者交易。调查显示,45.64%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市场准入壁垒提高。二、欧盟操纵“人权”议题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用行政手段限制市场经济,对中国新疆地区的企业和产品构成污蔑与歧视。2022 年以来欧洲议会先后通过了两项涉疆决议、“强迫劳动禁令”、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等政策,罔顾事实,污蔑中国新疆人权状况
19、,并呼吁对使用了“强迫劳动”的中资企业生产的产品采取进出口禁令,出台制裁实体、地区和产品的公开名单,要求在欧企业披露其供应链中的子公司、供应商、次级供应商、承包商及业务伙伴等信息。欧盟与部分成员将涉疆产品排挤出欧盟市场的行为是通过政治手段干扰市场经济的表现,通过人为设置行政壁垒实现其贸易保护的目的,对中国新疆地区产品甚至产业链构成歧视,违背 WTO非歧视原则。调查显示,61.4%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及其所在成员国存在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的倾向,34.21%的受访企业预计会减少与欧盟企业基于供应链的合作。三、欧盟过度规制持续加码,企业合规成本大幅上升,或将导致欧盟市场与全球市场的断链脱钩。欧盟在各个领
20、域出台的保护主义政策工具,均对外资企业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合规要求,全面提高了外资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供应链的合规成本。调查显示,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公布后,47.14%的企业认为其合规成本增加;59.82%的受访企业认为外国补贴扭曲内部市场条例提高了其合规成本;65.22%受访企业认为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实施提高了涉欧业务合规成本。欧盟及其成员强制企业进行供应链人权与环境的尽职调查,延长各种审查的调查时间,降低政策的透明度,增加欧盟企业与境外企业的合作不确定性,或将导致欧盟企业为降低违规风险,放弃国际市场的合作伙伴,造成与欧盟企业与境外企业的断链脱钩。四、欧盟营商环境持续
21、退坡,外资企业对其未来营商环境不乐观。2022 年以来,欧盟制定保护主义政策工具箱,提高外企在欧盟投资、并购与参与公共采购难度,甚至干扰企业在欧盟境内外的供应链合作,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限,致使欧盟营商环境出现明显退步。调查显示,33.04%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恶化,该比例较去年增加 5.86 个百分点;53.91%认为无变化;仅 13.04%认为有所改善。调查显示,受访企业认为营商环境最好的五个欧盟成员分别是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和西班牙,营商环境最差的五个成员分别是立陶宛、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和塞浦路斯。企业对欧盟未来的营商环境也并不乐观,60.87%的受访企业认为欧
22、盟市场准入环境将III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进一步恶化。针对欧盟营商环境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在欧中资企业提出了十大主要建议,希望欧盟及成员国方面能够认真对待企业的诉求。一、保持中欧高层对话解决企业关切问题建议欧盟继续保持并加强同中国的高层对话与沟通,通过签订备忘录、建立合作委员会或技术委员会等方式,就中资企业关切问题予以回应。中欧双方应加强在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建立双边合作机制,确保关键产品供应链稳定。加强中欧战略对接、消除误解,促进中欧经贸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二、重启中欧投资协定欧方批准程序建议欧盟尽快恢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批准程序,推动协定早日签署,为中欧双向投
23、资提供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更加透明的国内监管,更高水平的经贸规则,促进中欧双方经贸往来进一步深化。调查显示,如中欧全面投资协定通过并实施,40.87%的受访中资企业将加大对欧盟市场的投资。三、坚定战略自主形成对华独立认知建议欧盟坚定战略自主与独立公正的判断,与中国就外资审查、外国补贴条例、国际采购工具、人权与尽职调查规则等方面展开双边对话与磋商,排除干扰因素,与中方共同推动中欧关系行稳致远。四、遵守多边贸易规则优化欧盟市场准入环境欧盟一直是多边主义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但近年来欧盟通过外资审查、外国补贴审查、公共采购审查提高了对单一市场的保护力度,与欧盟一贯秉持的开放、贸易自由理念相悖,建议欧盟在
24、多边框架下,落实 WTO 自由贸易原则,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五、消除单边经贸工具的负面影响建议欧盟摒弃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坚持自由主义与开放态度,削减贸易壁垒、投资市场准入壁垒、标准壁垒,审慎使用各种单边主义工具,加深对华务实合作,共同推进双方在高科技、新能源等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欧盟民生福祉。六、勿以国家安全为名对外企增设临时屏障建议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避免频繁更新“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部门”范围,使外资企业遭受额外审查。同时,遵守“不溯及过往”的法律原则,对法规出台前的投资项目不应按照当下法律规定予以撤销。七、取消对中国新疆企业和产品的污蔑建议欧盟尊重事实,停止对新疆的污蔑行为,不
25、要误导欧盟企业歧视新疆企业、新疆产品,不要以人权为名行保护主义之实,避免经济问题政治化。IV八、勿以企业尽职调查为名割裂市场建议欧盟杜绝以行政手段引导企业供应链对华脱钩,造成市场割裂的行为,避免通过增设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增加企业合规成本。九、提高外资审查透明度避免歧视性执法建议欧盟在外商投资审查过程中,及时公示审查节点并就审查结果做出明确解释说明,提高外资审查流程的透明度,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同时,建议欧盟及其成员国严格遵守 WTO 国民待遇原则,制定规则合理、边界明确的执法规范,避免在执法层面对外企存在区别对待的问题,将执法裁量权限定在合理区间,避免打击外资企业参与、建设欧盟市场的积极性
26、。十、审慎使用外国补贴审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外国补贴审查通过泛化“财政资助”范围与“第三国”范围,极大提高了外资企业在欧盟市场投资并购活动的风险与合规成本,建议欧盟将“财政资助”和“第三国”的定义与范围限制在合理的界限内,能够恰当区分企业正常的市场化经营,审慎使用外国补贴审查。1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2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一、中欧经贸关系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一)中欧双边贸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22 年中欧双边货物贸易延续增长势头,贸易额平稳提升。中国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二大出口市场;欧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二大
27、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2022 年,中欧双边货物贸易总额为 56467.98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其中,中国向欧盟出口商品 37434.4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11.9%;中国自欧盟进口商品 19033.57 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 4.9%(如图 1-1 所示)。图 1-1:2022 年中欧货物贸易总体情况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http:/。(二)中企对欧投资存量在发达经济体中居首位2021 年,中国企业对欧盟直接投资流量为 78.6 亿美元,同比下降 22.2%,居 2021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第三位。同年,中国企业对欧盟直接投资存量为 959 亿美元,
28、占3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对发达经济体投资存量的 33.5%,居第一位。2021 年末,中国共在欧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超 2700 家,覆盖欧盟的全部 27 个成员国,雇用外方员工近 27 万人1。从国别分布看,德国、荷兰和卢森堡是中企对欧投资的主要目的地。2021 年中国企业对德国直接投资流量达 27.1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97.1%,占对欧盟投资流量的 34.5%,主要投向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和金融业等。其次为荷兰(17 亿美元),比上年下降 65.5%,占对欧盟投资流量的 21.7%,主要投向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29、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中国企业对卢森堡直接投资流量为 15 亿美元,位列第三,比上年增长 113.9%,占比为 19.1%,主要投向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行业分布看,2021 年中国企业对欧盟直接投资的主要目标行业是制造业、金融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金额占比分别为 47%、14.3%和 13.7%。二、中欧经贸合作存在较大空间较多机遇(一)高层对话为中欧经贸合作确定方向2022 年,中欧经贸合作保持强劲韧性和活力,高层对话为中欧经贸合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如表 1-1 所示)。随着中国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经济持续恢复带动需求回暖,中
30、国将为全球贸易伙伴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巨大的市场机遇。作为全球化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者,中国和欧盟拥有更广阔合作空间。表 1-1:2022 年中欧高层对话简况日期交流形式内容2022 年 1 月 10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马耳他总统维拉通电话习近平主席指出,双方要深化务实合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拓展经贸投资、医疗卫生、清洁能源、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合作。2022 年 2 月 6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卢森堡大公亨利习近平主席表示欢迎卢森堡企业对接中国新发展格局和新开放举措,深入挖掘高新技术、绿色经济等领域合作潜力,做大做强中卢货运航线“空中丝路”。1 资料来源:2021 年中国对
31、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4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续表日期交流形式内容2022 年 3 月 8 日中法德领导人视频峰会习近平指出,三方要继续本着互利共赢原则,持续深化绿色、数字伙伴关系和各领域务实合作。马克龙、朔尔茨表示,愿同中方紧密合作,共同努力解决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重大全球性挑战。2022 年 4 月 1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习近平再次谈到中欧“两大力量、两大市场、两大文明”这三个定位,并注入新的内涵。习近平强调,中欧要继续引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合作。米歇尔和冯德莱恩表示,愿同中方持续深化经贸、投资、能源、绿色发展等各领域合作。2022 年
32、 5 月 9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德国总理朔尔茨举行视频会晤习近平强调,要深挖互利合作潜力,积极拓展绿色环保、服务贸易、人工智能、数字化等新技术领域合作。朔尔茨表示,加强贸易投资、气候变化、抗击疫情、卫生医疗、教育文化等广泛领域合作。2022 年 5 月 10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法国总统马克龙通电话习近平强调,要通过双边对话机制规划好未来 5 年中法合作重点,在推进民用核能、航空航天等传统领域合作同时,加大推动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等新兴领域合作。马克龙表示,未来 5年,法方愿同中方深化农业、航空、民用核能、人文等领域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合作,推动法中关系取得更多积极成果。2
33、022 年 7 月 29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波兰总统杜达通电话习近平强调,双方要加强政策沟通,利用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等机制加强战略对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经贸、互联互通等领域务实合作,打造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新增长点。杜达表示,波方愿同中方一道,推动双边经贸、物流、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取得更多成果。2022 年 11 月 4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德国总理朔尔茨习近平指出,双方要在拓展传统领域合作潜力的同时,激活新能源、人工智能、数字化等新领域合作活力。朔尔茨表示,德方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支持经济全球化,反对“脱钩”,愿同中方继续深化经贸合作,支持两国企
34、业相互赴对方开展投资合作。2022 年 11 月 15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厘岛会见法国总统马克龙习近平强调,中方愿同法方一道,加强在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沟通协作,共同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应对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全球性挑战,破解可持续发展难题。马克龙表示,法方愿同中方加强多边沟通协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粮食危机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问题。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厘岛会见荷兰首相吕特习近平指出,双方要坚持互利共赢,推进农业、水利、能源等领域合作,推动中荷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得到更大发展。吕特表示,荷方愿同中方着眼大局,挖掘潜力,拓展创新、气候变化等领域对话与合作,推动两国关系在未
35、来 50 年取得更大成就。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厘岛会见西班牙首相桑切斯习近平强调,中方愿同西班牙加强在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平台沟通协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能源粮食安全等挑战。桑切斯表示,西方愿同中方加强高层交往,促进贸易、投资、人文、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交流合作,为中国企业赴西班牙投资合作提供更多便利。5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续表日期交流形式内容2022 年 11 月 16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卢森堡大公亨利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 50 周年习近平指出,愿以两国建交 50 周年为契机,推动中卢关系持续健康发展,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亨利表示,卢方愿同中方一道,促进交流、加
36、强合作,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厘岛会见意大利总理梅洛尼习近平指出,希望双方用好中意政府委员会和各领域对话机制,挖掘高端制造、清洁能源、航空航天和第三方市场等领域合作增长点。梅洛尼表示,愿继续推进两国贸易、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2022 年 12 月 1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同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习近平指出,米歇尔主席代表欧盟全体成员国在中共二十大结束后不久访华,体现了欧盟发展对华关系的良好意愿。习近平就中欧关系发展提出要秉持正确认知、妥善管控分歧、开展更高水平合作、加强国际协调合作等四点看法。米歇尔表示,当前国际形势和地缘政治正在经历深刻复杂变化,欧方愿意同中方办好下
37、阶段高层交往,通过加强直接对话合作,减少误解误判,加强沟通协作,更好共同应对能源危机、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性挑战。欧方愿同中方继续推进欧中投资协定的进程,增强供应链稳定互信,深化欧中各领域互利合作。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整理。(二)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共赢发展中欧双方产业链互补、经济契合度高,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有助于充分发挥双方产业的比较优势,为双方带来更多合作机遇。2022 年 2 月 16 日,习近平主席同法国总统马克龙举行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第八次通话,双方一致同意加快落实第三方市场合作第四轮示范项目清单。清单包含基础设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 7 个项目,总金额超过 17 亿美元,涉
38、及多家中、法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区域涉及非洲、中东欧等地。项目合作方式灵活多样,包括联合融资、共同投资、中方 EPC 总包+法方投资开发等。截至 2022 年 9 月,中国已同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奥地利等欧盟成员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并构建了工作组、合作论坛、合作基金、指导委员会等多元化合作平台。(三)中欧共建绿色金融合作机制中国和欧盟双方积极致力于开展前瞻性的对接实践探索,为双方合作的深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2 年 6 月 3 日,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nternational Platform for Sustainable Finance,IPSF)发布可持续金融共
39、同分类目录更新版2,更新版目录共包含了 72 项对2 资料来源:IPSF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更新版),http:/ 1-2 所示)。该目录由中国央行和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共同编制,旨在提高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和绿色(可持续)活动定义的全球可比性和兼容性。目录的主要作用包括:实体企业评估其业务与低碳经济目标是否一致;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提高自身投资活动与低碳转型战略的一致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评估开发和投资项目;国家或地区(如政府、区域经济联合体)制定绿色分类目录的参考;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制定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参考;学术研究者开展统计数据分析和实证研究参考等。表 1-2: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更新版
40、72 项经济活动产业行业具体活动A:农业、林业和渔业A1:林业和伐木A1.1 造林;A1.2 森林恢复,包括在发生极端事件后重新造林和天然林再生;A1.3 森林管理;A1.4林业保育。C:制造业C1:制造低碳足迹材料C1.1 有机碱性化学品的制造;C1.2 钢铁制造;C1.3 运输用液体生物燃料的制造。C2:制造清洁能源技术C2.1 生产智能电网产品及设备(不包括电池);C2.2 制造电池;C2.3 风力发电机的生产;C2.4 太阳能发电机的生产;C2.5 生物质能利用设备的生产;C2.6 水力发电机和抽水蓄能设备的生产;C2.7 燃料电池设备的生产;C2.8 地热能利用设备生产;C2.9 海
41、洋能源利用设备的生产;C2.10 氢气制造。C3:制造清洁能源车辆和零部件C3.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与产业化;C3.2低碳运输船只制造。C4:制造回收设备C4.1 回收及无害处理厨余垃圾设备的制造;C4.2制造资源循环再利用设施;C4.3 农林业残余物循环再利用及无害处理设备制造。C5:制造节能设备C5.1 节能窑炉的制造;C5.2 节能家电制造;C5.3节能泵和真空设备制造;C5.4 节能气体压缩设备制造;C5.5 节能液压和气压设备的制造;C5.6 节能风机制造;C5.7 高效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C5.8 节能电机制造;C5.9 节能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及电焊机制造;C5.1
42、0 余热、压力及气体利用设施制造;C5.11 建筑物能源效益设备制造;C5.12 为建筑物制造高效节能热泵及冷却/通风系统;C5.13 高效率发光二极管产品及系统制造。7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续表产业行业具体活动D:电力、煤气、蒸汽和空气调节供应D1:发电、输电和配电D1.1 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发电 39;D1.2 太阳能发电技术综合利用;D1.3 风力发电;D1.4 利用海洋能源技术发电;D1.5 水力发电;D1.6 生物能源发电;D1.7 地热能发电;D1.8 储电。D2:蒸汽及空气调节供应D2.1 集中供热和制冷;D2.2 热泵设施的建造安装;D2.
43、3 利用太阳能产生热/冷;D2.4 热/冷和太阳能热电联产;D2.5 热/冷和地热能热/冷的联产(利用地热能产生热/冷);D2.6 可再生非化石气体和液体燃料热/冷和电力的热/冷联产(可再生非化石气体和液体燃料产生热/冷);D2.7 热/冷和生物能源发电(生物能源产生热/冷);D2.8 利用余热生产热/冷。E:供水;污水处理、废物管理和修复活动E1:污泥处理E1.1 污水污泥处理-厌氧消化。E2:废物收集、处理和再利用E2.1 收集及运送按来源分类的非危险废物;E2.2循环再造非危险废物;E2.3 家居及农业生物废物的堆肥;E2.4 家居废物的利用/处理-厌氧消化54;E2.5 农业废物循环再
44、造。F:建筑F1:建造和翻修建筑物F1.1 建造新楼宇;F1.2 翻新现有建筑物。F2:建造运输基础设施F2.1 促进低碳道路运输的基础设施;F2.2 促进低碳水运输的基础设施;F2.3 低碳机场基础设施;F2.4 电气化铁路运输基础设施。F3:电力、管道和其他建筑安装F3.1 绿色照明升级;F3.2 在建筑物内安装、保养及维修可再生能源技术。H:运输和仓储H1:包括铁路在内的陆路运输H1.1 城乡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与运营;H1.2 铁路货运的建造和营运及现有铁路的改善工程;H1.3共享交通设施的建造和运营,包括摩托车、客车和轻型商用车辆;H1.4 城际客运铁路运输;H1.5个人移动设备的制造
45、和操作,循环物流。X:其他X1 地下二氧化碳永久地质储存X2 氢气储存资料来源:IPSF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更新版)。8第一章中欧经贸合作现状(四)中欧班列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在全球海运、空运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中欧班列的陆路运输优势持续显现,为稳定中欧供应链提供了重要支撑。2022 年,中欧班列累计开行 1.6 万列、发送货物 160 万标箱,分别同比增长 9%、10%。(如图 1-2 所示)。随着运输模式的不断优化,中欧班列物流成本大幅降低,效率持续提升。中欧班列运行时效比传统国际联运快三分之一,费用仅为空运的四分之一,综合重箱率已达到 98%以上3。2022 年 10 月 26 日,境内外
46、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正式开行,在该模式下,境内外各段铁路班列时刻表实现全程接续,列车全程到发时刻实现固定,班列途经各国时由于各国列车时刻表难以接续导致的无效停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中欧班列运行时效更为稳定。图 1-2:2017-2022 年中欧班列开行列数及运送标箱数量数据来源:中国国家铁路局,http:/ 1981 年中欧科技合作和交流启动以来,中3 资料来源:中欧班列发展报告(2021),https:/ 1-3 所示)。2022 年,中国和欧盟相关部门签署了新一轮中欧联合科研资助协议5、中欧科技合作“龙计划”五期合作协议6、100G科研网络合作协议7等文件。根据相关协议,未来双方将在农业、食品
47、和生物技术(FAB)及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CCB)等领域,加快推动研发项目落地、合作机制搭建、科技人才培养。表 1-3:中欧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构建情况时间内容1981 年 4 月欧共体委员会能源代表团访华,中欧科技合作与交流正式启动。1991 年中欧科技合作工作组成立(1998 年改名为“中欧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定期磋商合作政策和行动措施。1998 年 12 月双方签署中欧科技合作协定(2004 年续签)。2004 年 10 月中国同欧盟签署“伽利略计划”合作协定,成为第一个参加该计划的非欧盟国家。2009 年 5 月中国同欧盟签署中欧科技伙伴计划。2010 年中国同欧盟签署关于特别鼓励中欧
48、中小企业开展能源科研创新合作的联合声明,中方为此专门设立为期 3 年(2011-2013)、金额达 1 亿元人民币的“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专项基金”,用以支持双方中小企业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开展科技合作。2012 年 9 月第十五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宣布建立全面的年度创新合作对话(首次对话于 2013 年 11月在华举行,第三、四次对话分别于 2017 年 6 月和 2019 年 4 月在布鲁塞尔举行)。2018 年 7 月双方在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提出将共同落实 2018-2020 年度中欧科技创新旗舰合作项目,并以联合资助机制为基础,在基础研究、前沿学科和重大社会挑战
49、等领域探讨进一步合作的路线图。2022 年 5 月中欧双方成功举办中欧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第 15 次会议,这是中欧领导人会晤后双方召开的首个中欧部门间机制性会议。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官方资料整理。4 资料来源:中国外交部,https:/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部,https:/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部,https:/ 资料来源:国家遥感中心,https:/ 年以来,欧盟制定保护主义政策工具箱,提高外企在欧盟投资、并购与参与公共采购难度,甚至干扰企业在欧盟境内外的供应链合作,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限,致使欧盟营商环境出现明显退步。调查显示,33.04%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恶化,该比
50、例较去年增加5.86个百分点;53.91%认为无变化;仅13.04%认为有所改善(如图2-1所示)。图 2-1:企业对欧盟营商环境变化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在欧中资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最为突出的三大问题分别是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俄乌冲突影响正常经营、市场准入壁垒持续提高,占比分别为 54.36%、51.01%和 33.56%(如图 2-2 所示)。13第二章欧盟营商环境总体问题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图 2-2: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企业对欧盟各成员营商环境评价差异大调查显示,76.99%的受访企业认为德国是营商环境最好的欧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