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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3一、2023 年夏季以来重要经济政策回顾及评价 二、中国经济发展及其潜力空间的理论逻辑 三、需高度警惕 2023 年二季度以来的经济下滑趋势 四、政策优化与改革深化的九条建议目 录8303336“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4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摘 要 2023 年二季度以来,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二季度末以来,特别是 7 月 24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以来,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及时出台一系列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覆盖广泛、定位精准、亮点颇多,在部分领域初步起到了遏制经济下行势头的作用,从 8 月经济运行情况看,部分指标开始呈边际改善态势。由于政策效果的滞后性,预计前期政策效果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的经济数据中持续体现。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团队通过对数十位企业界人士和经济学者的调研发现,尽管中国经济下行势头在部分领域得到初步遏制,但从中长期的角度看,社会信心不足仍是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迫切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梳理、比较与调研,可以发现当前经济复苏政策的实际力度并不够,仍着眼于治标的“小修小补”,受益面偏窄,缺少“大开大合”的治本之策;民企利好政策的持续性令人疑虑,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化建设迟缓影响市场主体信心;少数政策存在行政干预和计划色彩;长短期政策配合度不够。近年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展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5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设定的目标仍有差距,具体体现在制度体系建设、基本经济制度建设、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政府职能转变、财税体制改革、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2023 年二季度以来中国经济复苏潜力未能完全释放,需要从理论上加深理解。当前,西方流传的各种“陷阱论”引发广泛关注,但只要正确认识到中国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巨大发展潜力和基本制度优势,就不难发现这些观点缺乏坚实的理论和实证依据,与中国当前实际并不相符。要拼经济,更要拼改革、拼开放!中国经济面临的根本问题不是周期性问题,与日本当年的“资产负债表衰退”问题也存在本质不同,而是源于结构性的信心问题,仅靠传统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不能完全解决,唯有加快落实 决定 提出的相关改革举措,坚定朝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迈进,让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方能大幅提升市场信心,推动中国经济尽快达到潜在增速。“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6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 2023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这份“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报告在三大方面提出九条政策优化和改革深化建议。在完善公平、中性的市场主体竞争环境方面,一是公平处理对民企欠款问题,纠正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民企冤错案件;二是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提升国内投资的安全性;三是找准着力点,更为精准地优化征税结构。在建设包容性、现代化的金融体系方面,一是厘清普惠性和商业性金融业务的界限,适时优化房地产金融和监管政策;二是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规范市场准入门槛;三是优化创新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缓解地方债最后一公里的风险,为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换取空间。在推进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面,一是切实全面推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二是加快落实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三是改革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72023 年二季度以来,特别是7 月 24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以来,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及时出台一系列稳增长的政策措施。为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对 2023 年夏季以来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并先后走访云南、浙江、新疆、重庆、四川、广东、澳门、上海等地。总体看,政策措施覆盖广泛、定位精准,在部分领域已初步起到了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的作用。然而,当前中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从调研走访中获知的民间投资、社会信心、经济预期依然不足。虽然近期的政策举措不乏亮点,但这些政策主要是着眼于治标的“小修小补”,缺少“大开大合”的治本之策。目前经济体制改革进展距离十年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设定的目标仍有差距。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潜力依然巨大,尽管西方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各种“陷阱论”甚至“中国崛起顶峰论”在近年来不断盛行,但只要加快落实决定中明确的相关改革举措,市场信心便能逐渐恢复,中国经济也定能回归潜在增速。为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团队在完善公平、中性的市场主体竞争环境,建设包容性、现代化的金融体系,以及推进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三大方面的重要领域提出九条政策优化和改革深化建议。引 言“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8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2023 年夏季以来,特别是 7 月24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以来,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及时出台一系列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如表 1、图 1所示,涉及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和法制保障,促进民间投资,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完善对房地产业的支持政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资本市场改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减税等涉及国计民生的各个方面,亮点颇多,在部分领域起到了遏制经济下行势头的作用。从 7 月份经济运行情况看,虽然不少经济指标依然在下滑,但剔除基数效应影响,餐饮、电影、旅游、基建、制造业投资均呈边际改善态势。8 月份 CPI由负转正,PPI 降幅继续收窄,制造业 PMI 指数虽然仍位于收缩区间,但延续收窄态势,新订单指数自 4月份以来首次升至扩张区间。由于政策效果的滞后性,预计前期政策效果应会在未来几个月经济数据中持续体现。针对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改善、促进民间投资、促进消费、房地产和金融支持政策、减税、高水平对外开放、活跃资本市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八项推动经济复苏的主要方面,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逐条列表式进行了历史比较,如表 1、图 1 所示,得出了一些很有意义的看法。第一,针对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和法制保障,此前已形成以 2019 年国务院颁布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为核心的政策体系。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重在确立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制度规范,明确方向性要求,而 7 月 19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简称意见 1)是对条例的落实和深化,提出了不少新举措。比如,条例提出,“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意见一、2023 年夏季以来重要经济政策回顾及评价“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91则进一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此外,条例 虽然强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但并未涉及政府实际发生拖欠行为后如何处置,而 意见1 则进一步明确“将政府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将有助于增强对政府失信行为的约束。8 月 1 日,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简称若干举措),重点是围绕意见 1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在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等四方面提出了 28 项具体措施,涵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 2024 年底,加大力度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等方面。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在制度层面的支持,9 月 4 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第二,关于促进民间投资,7月 24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简称通知 1),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健全保障机制、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等四方面提出了 17 项工作措施,针对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在项目推介上推出“三清单一平台”;在要素保障上建立“一库一机制”;在问题反映上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沟通渠道。第三,关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涉及汽车、住房、数字消费等重要领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于 7 月 20 日发布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 若干措施1),从汽车限购、老旧车更新消费、二手车、新能源汽车配套、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十条政策建议。明确“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10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贷款利率、还款期限”。7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简称措施),提出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等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 20 条具体举措,共涉及六个方面,涵盖住房、汽车、数字消费等领域。措施在若干措施 1提出的“优化汽车限购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第四,关于房地产支持政策,7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此前 2022 年 11 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16 条)将有关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 7月 14 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指出,“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8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 2023 年下半年工作会议部署的居民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提出“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这里都没有将支持政策局限于刚性需求或首套住房,为改善性住房政策进一步调整留下空间。同时“支持和鼓励”变为“指导”,意味着政策调整进入实施阶段。8 月下旬以来,政策实施步伐加快。8 月 25 日,住建部等部门将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不认贷”,此举将有助于激活购房需求。8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调降利率,降低个人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并大幅调降二套住房利率下限。第五,关于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6 月 1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 2),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六大方面,提出 33 条具体举措。若干措施 2主要选择在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应用场景丰富、监管能力较强的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五个自贸试验“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11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先行先试。7 月 21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简称 意见2),提出六大方面 24 条政策措施,涉及29 个部门和各个地方,进一步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8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 2023 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将“简化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程序,丰富可投资资产种类。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增持人民币资产,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第六,关于减税,早在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3 月 26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1),对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部分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优化。从8 月 2 日到 8 月 3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接连发布了五份公告,政策的调整主要涉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特定群体所得税、增值税的减免,以及对现有政策执行期统一延长至2027年底。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2),提高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第七,关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8 月下旬以来出台的政策较为频繁。8 月 18 日,证监会表示,已专门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市场机构、港股市场、跨部委协同等六方面提出 25 条具体措施。其中,投资端着眼于大力发展权益基金,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交易端从投资者需求、成本、机制、监管等方面推动优化,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8 月 27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 8 月 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此举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轻投资者税收负担。8 月 27 日,证监会发布了针对 IPO 节奏、融资保证金比例、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方面的优化政策,包括阶段性收紧 IPO 节奏;降低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存在破发、破净,或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12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现金分红金额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这些政策出台后,资本市场快速做出了反应,表明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第八,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7 月 24 日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8 月 18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议,要求金融部门要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丰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工具和手段,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控机制,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8 月 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简称 报告),明确下一步财政五大重点工作之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对政治局会议的具体落实。报告要求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地方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其中包括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等方面;同时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一、有关促进民企营商环境、消费、投资2023.5.12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召开民间投资座谈会表示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各位民营企业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实化正在研究推出的政策措施,适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务求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提振信心、激发活力、稳定预期,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对去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效果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正在研究推出的政策措施,适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表 1:2023 年二季度以来出台的重要经济政策梳理“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13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2023.7.1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1)意见 1包括 31 条政策,对优化民营经济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提高民营企业家社会地位、保护民营经济成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关于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和法制保障,此前已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为主干的政策体系。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基础性行政法规,重在确立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制度规范,明确方向性要求,以概括性、统领性规定为主,而意见 1是对现有政策的再次强调和落实,在优化民企营商环境方面提出了不少新举措。比如:1、条例提出,“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意见 1则进一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2、条例 虽然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但对于实际发生拖欠行为后如何处置并未提及;而意见 1指出“将政府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将增强对于政府失信行为的约束。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除此之外,针对稳外贸、稳就业、惠民生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方面,各部委、地方政府也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及时出台了大量政策支持措施。本报告对近期重点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及较现有政策变化做了梳理,具体列于表 1。“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14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2023.7.2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明确“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要制定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适应中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为下半年政策优化奠定基调,指明方向。2023.7.24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通知 1)通知 1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健全保障机制;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等四方面提出了 17 项工作措施。通知 1针对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在项目推介、要素保障、问题反映、工作考核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在项目推介上,推出“三清单一平台”;在要素保障上,建立“一库一机制”;在问题反映上,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沟通渠道。2023.8.1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若干举措)在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四方面提出了 28 项具体措施。若干举措 重点是围绕 意见1的贯彻落实,在意见 1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 REITs,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 年底,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加大力度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等。1、意见 1明确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若干举措则围绕“促进公平准入”提出了一些新的具体举措。如意见 1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若干举措进一步列明了支持民营经济牵头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具体领域。“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15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2、2、意见 1提出“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若干举措进一步明确,“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3、意见 1提出“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若干举措进一步提出,“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4、若干举措细化了一些税收政策,如增加 7 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3.7.20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 1)若干措施 1从汽车限购、老旧车更新消费、二手车、新能源汽车配套、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车消费金融、停车难停车贵等方面提出了十条政策建议。明确“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提出“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提出“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2023.7.31国家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措施)措施提出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等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 20 条具体举措,共涉及六个方面,涵盖住房、汽车、服务消费、农村消费、新型消费等领域。措施在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汽车限购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并提出“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等措施”。2023.9.4国务院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16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二、有关减税政策2023.3.24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将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 75%提高至 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 2027 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 2024 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 多亿元。2023.3.2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1)对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部分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优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7.26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指引)指引分四个方面,216 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有 19 条优惠政策涉及买房政策,如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等。卖房方面则有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主要是对已有政策的总结。“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17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2023.8.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 2)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7 年年底之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017 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 2020 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规定,2017 年 12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此类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 2将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7 年年底。2023.8.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3)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3 年 6 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 2023 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曾提及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有效期为 2023 年底,公告3将有效期延长到 2027 年底。2023.8.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公告4)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7 年12 月 31 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等“六税两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一是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告 4中调整为“不超过 200 万元”,减税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执行期截止日由 2024 年底延长至 2027 年底。“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18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2023.8.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 5)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 100 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 1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 5是对公告 2在金融行业的细化和落实,主要是将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延长执行期至 2027 年年底。2023.8.3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 6)对重点群体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2 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三税两附加”。公告 6 是对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 号)的优化。一是将现有执行期截止时间由2025 年底延迟至 2027 年底。二是将每户每年实际应缴纳的“三 税 两 附 加”扣 减 限 额 由12000 元上调为 20000 元。2023.8.25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将 2022 年 9 月 30 日出台的置换住房退个税政策到期日由2023 年底延期到 2025 年底。2023.8.31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通知2)。提高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 元提高到 2000 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提高到 2000 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 2000 元提高到 3000 元。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19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三、关于金融和房地产支持政策2023.7.10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 2022 年 11 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16条)有关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此次延期主要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2024 年年末前到期的可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 1 年,不调整贷款分类;二是 2024 年年末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此次政策的主要变化是将 16条政策期限统一延长至 2024 年年底。2023.7.24中共中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要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要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会议对资本市场的提法发生显著变化,从“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变成“活跃资本市场”。不仅表现出决策层对于资本市场的关注,也意味着当前市场的长期低迷并不符合国家战略需求。2023.7.2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在近日召开的企业座谈会上提出了住房支持政策要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主要是对现有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20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2023.8.1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 年下半年工作会议部署下半年的居民住房贷款政策。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没有明确仅局限于首套住房,为政策可能的进一步放松留下空间。在 7 月 14 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银行指出,“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此次变为“指导”,意味着政策改革进入到实施阶段。2023.8.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人民银行行长表态,将通过调整货币政策和直接的融资支持等措施增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力度。明确将“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民营经济”,“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扩容增量,强化金融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23.8.15中国人民银行降息隔夜、7 天、1 个月期 SLF 均下调 10bp,1 年期 MLF 下调15bp,7天期逆回购下调10bp。2023.8.21 中国人民银行降息1 年期 LPR 下调 10bp。2023.8.25 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优化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2023.8.28国务院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报告明确下一步财政五大重点工作之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有三大要点:一是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二是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地方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其中包括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等;三是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7 月 24 日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报告是对政治局会议要求的具体落实。“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 21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2023.8.31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人可申请新发贷款置换。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新发放贷款置换,也可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水平。2023.8.31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差别化下调住房信贷首付比例和利率。首套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 20%,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20BP。对于实施限购的城市,此前首套和二套房首付比例一般至少不低于 30%和 50%。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幅度较大,此前下限为 LPR+60BP。四、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政策2023.8.18中国证监会专门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投资端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更好回报投资者;优化完善交易机制,提升交易便利性;激发市场机构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 A 股、港股活跃度;加强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证券交易经手费、融资融券费率多管齐下,降低了投资者交易成本。2023.8.2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降低印花税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2023.8.27证监会发布了针对 IPO节奏、融资保证金比例、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方面的优化政策。阶 段 性 收 紧 IPO 节 奏;将 投资者融资买入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 100%降至 80%;存在破发、破净,或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小修小补”刺激不够,“大开大合”改革才行2023 年夏季以来经济政策回顾及建议22 人大重阳“宏观形势”系列研究报告第 34 期发布日期部门经济政策举措主要内容较现有政策的变化五、有关高水平对外开放2023.6.1国务院关于在有条件的 自 由 贸 易 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 2)提出在自贸区市场准入上公平对待外资金融机构的举措。第 13 条提出,除特定新金融服务外,如允许中资金融机构开展某项新金融服务,则应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开展同类服务;第 14 条则明确,“试点地区金融管理部门应按照内外一致原则”。2023.7.2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意见 2)提出六方面 24 条政策措施,涉及 29 个部门和各个地方,进一步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六方面包括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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