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泉州采光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如架子工、焊工)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帽衬与帽壳间距保持2-4cm。
3. 高处作业(坠落高度≥2m)时必须系挂双钩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禁止系挂在不稳定构件上。
4. 作业人员禁止酒后、疲劳或带病上岗,施工期间严禁嬉戏打闹或擅自离岗。
5. 上下采光井作业时必须走专用爬梯或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模板或乘坐物料提升机。
6. 施工区域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
7.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类型选择对应防护装备。
8. 高温天气作业时,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如绿豆汤、藿香正气水),每日11:00-15:00避免露天强光作业。
9. 夜间施工必须配备充足照明,照明灯具高度不低于2.5m,潮湿环境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0. 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现场负责人,隐患未排除严禁继续施工。
二、危险源辨识与防控措施
1. 高处坠落风险:采光井临边、洞口未设防护栏杆(高度≥1.2m,设18cm挡脚板),作业平台未满铺脚手板或固定不牢。
2. 物体打击风险:工具、材料未放入工具袋或随意抛掷,交叉作业层未设隔离防护棚(采用5cm厚木板或双层竹笆搭设)。
3. 坍塌风险:基坑开挖未按方案放坡(泉州地区黏土边坡坡度不小于1:0.75),支护结构未定期监测位移。
4. 触电风险:临时用电线路未架空或穿管保护,配电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
5. 机械伤害风险:切割机、电焊机等设备未设防护罩,作业时未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6. 火灾风险: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易燃材料(如油漆、乙炔瓶)未单独存放且与火源保持5m以上距离。
7. 中毒窒息风险:采光井内涂刷油漆、防水涂料时未通风换气,作业时间超过1小时须轮换休息。
8. 地质灾害风险:泉州雨季(4-9月)需警惕暴雨引发的基坑积水、边坡滑坡,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
三、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1. 基坑开挖与支护
1. 开挖前必须探明地下管线(水、电、燃气)位置,采用人工探坑法确认后做好标识保护。
2. 机械开挖至基底以上30cm时改用人工清底,避免超挖扰动原状土。
3. 支护结构(如土钉墙、排桩)施工后,每日监测坡顶位移(预警值≤5cm)和沉降(预警值≤3cm)。
4. 基坑周边1m范围内禁止堆载,堆放材料距坑边距离不小于2m,堆载高度不超过1.5m。
2. 模板与脚手架工程
1. 模板安装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原则,立杆底部须垫5cm厚木板,间距≤1.2m。
2. 脚手架搭设须设置扫地杆、剪刀撑(间距≤15m),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接头处用双扣件固定。
3. 拆除模板时严禁大面积整体推倒,应分段分层拆除,拆下材料严禁抛掷至地面。
3. 焊接与电气作业
1. 电焊机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截面积≥25mm²),长度不超过30m。
2. 焊接作业时须配备2个8kg干粉灭火器,作业结束后检查并清理焊渣,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
3. 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应上锁并由专人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四、应急处置与管理要求
1. 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含绷带、消毒液、创可贴等),作业人员须掌握止血、包扎等基本急救技能。
2.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区域,若有骨折禁止随意搬动,拨打120等待专业救援。
3. 触电事故发生后,须立即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棒挑开电线,对伤者实施心肺复苏(CPR)直至医护人员到达。
4. 现场负责人每日开工前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填写《班前安全检查记录表》,留存施工日志备查。
5. 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闭环管理。
6. 施工单位应编制采光井专项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
五、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有序,钢材、木材、模板等分类码放,高度不超过1.8m,设置材料标识牌。
2.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三级沉淀)处理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或周边水体。
3. 土方开挖时采取湿法作业,裸露土堆覆盖防尘网(2000目以上),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
4. 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分类存放于指定容器,禁止随意倾倒或焚烧。
5. 夜间施工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确需超标作业时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公告周边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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