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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泥土路拆除施工方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2837548 上传时间:2025-12-1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5.1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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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混凝土路面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一、项目概况 1.1 工程基本信息 本项目为[XX市XX路]混凝土路面拆除工程,位于[XX市XX区],拆除范围南起[XX路口],北至[XX路口],全长580米,道路红线宽度22米,拆除总面积12760平方米。原路面结构为“22cm厚C30混凝土面层+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级配碎石垫层”,局部路段存在路基沉降、裂缝等病害(具体以现场勘察为准)。 1.2 工期与环境要求 ·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0天,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需分段施工以保障周边交通通行。 · 周边环境:道路两侧为混合功能区,东侧为3-6层居民楼(最近距离8米),西侧为商业区(含地下商场出入口);地下管线密集,包括DN300给水管(埋深1.2米)、10kV电力电缆(埋深0.8米)、通信光缆(埋深0.6米)及中压燃气管(埋深1.5米),需重点保护。 1.3 交通疏导要求 施工期间需保留西侧半幅道路单向通行,东侧半幅分两阶段拆除(每阶段290米),设置临时隔离护栏及交通指示牌,配备4名专职交通疏导员(早7:00-晚20:00轮班)。 二、编制依据 2.1 规范标准 ·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 ·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2 项目文件 · 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编号:XX-2025-08) ·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号:KCS-2025-078) · 地下管线探测报告(XX市勘察测绘院,2025年9月) · 施工合同(编号:HT-2025-102) 三、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1. 图纸会审与交底 组织监理、设计单位进行三方会审,明确拆除边界线(道路中线东侧11米)、基底标高(现状路面下55cm)及管线保护范围。技术交底采用“三级交底”模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作业班组,重点说明切割参数(深度22cm、块体尺寸1.5m×1.5m)、破碎锤作业半径(≥5米)及应急联络流程。 2. 管线探测与标识 采用RD8000管线探测仪结合人工探沟(深度≥1.8米,间距5米/道),精准定位地下管线位置,用红漆标注走向及埋深,并在管线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警示带,严禁机械直接作业。 3.2 资源配置 3.2.1 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用途 备注 液压破碎锤 200型(适配挖掘机) 2台 混凝土面层、基层破碎 配备液压油冷却系统 金刚石锯片切割机 500mm(电动) 3台 路面分块切割 锯片转速≤3000r/min 装载机 50型(5t) 1台 破碎料装载 铲斗容积3m³ 密闭运输车 15t级 4台 建筑垃圾运输 安装GPS定位及篷布自动覆盖装置 全站仪 TS06 1台 边界线及标高控制 测量误差≤2mm 雾炮机 30m射程 2台 降尘作业 与破碎作业同步开启 3.2.2 人员配置 岗位 人数 资质要求 职责范围 项目经理 1人 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 总体协调、进度与成本控制 技术负责人 1人 中级工程师(道路工程) 技术交底、方案调整、质量验收 安全员 2人 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 现场安全巡查、隐患整改跟踪 机械操作员 6人 特种作业操作证(挖掘机/切割工) 设备操作及日常保养 管线监护员 2人 地下管线探测从业资格证 实时监护管线安全 3.3 现场准备 1. 施工围挡与防护 采用2.5米高彩钢板围挡封闭施工区域,底部设置30cm高防溢座,顶部安装喷淋系统(每2米设旋转喷头)。围挡外侧悬挂“五牌一图”及夜间警示灯(间隔5米),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长8米×宽4米,配高压冲洗枪及三级沉淀池)。 2. 临时设施布置 办公区设置在距施工区50米处,采用集装箱式活动房(面积60㎡),配备灭火器(4kg干粉,3组)及急救箱(含止血带、担架等);材料堆放区硬化处理(15cm厚C20混凝土+钢筋网片),划分“破碎料堆放区”“可回收骨料区”及“废弃物区”,各区用2米高隔离栏分隔。 四、施工工艺 4.1 总体流程 定位放线→切割分段→破碎拆除(面层→基层→垫层)→建筑垃圾清运→基底验收 4.2 关键工序控制 4.2.1 定位放线 · 用全站仪沿道路中线东侧11米放出拆除边界线,每隔20米设置控制桩,并用白漆标注切割分块线(1.5m×1.5m网格)。 · 用水准仪测设基底标高控制线,在两侧建筑物墙面标注±0.000基准点,每50米复核一次。 4.2.2 切割分段 · 机械切割:采用金刚石锯片切割机沿分块线切割,切割深度至面层底部(22cm),切割缝宽度≤5mm,相邻块体留设2cm间隙以防应力集中。 · 边角处理:距建筑物1米范围内及管线保护区域采用人工手持切割机切割,切割时设专人洒水降尘(水量≥2L/min)。 4.2.3 破碎拆除 1. 面层破碎 液压破碎锤从切割块边缘向中心作业,锤击频率控制在450-500次/min,破碎块体尺寸≤50cm×50cm,严禁垂直冲击管线警示带区域。 2. 基层与垫层处理 面层破碎完成后,改用小型破碎锤(锤径15cm)破碎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深度18cm),级配碎石垫层采用装载机配合人工清理,确保基底平整度误差≤15mm/2m(用2米靠尺检测)。 3. 管线保护专项措施 燃气管线上方1米范围采用人工风镐凿除,配备气体检测仪实时监测(浓度≥0.5%立即停工);给水管、电力电缆周边采用液压钳破碎,破碎力度控制在额定功率的60%以内。 4.3 建筑垃圾清运 · 分类处理:破碎料经人工分拣后,混凝土块、碎石等可回收骨料运至指定场地(距离12公里)再生利用,淤泥及不可利用废弃物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距离18公里)。 · 运输控制: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冲洗轮胎(冲洗时间≥30秒/辆),车厢顶部篷布覆盖率100%,行驶速度≤40km/h,严禁超载(核载15t,实载≤12t)。 五、质量控制 5.1 验收标准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检验频率 拆除范围 ±5cm 全站仪测量 每50米1点 基底标高 -10mm~+5mm 水准仪(闭合导线测量) 每100㎡3点 基底承载力 ≥120kPa 重型动力触探仪(N63.5) 每200㎡1点 管线安全 无破损、泄漏 管线探测仪+人工探坑检查 每日施工前复核 5.2 质量保障措施 1. 过程控制:质检员每2小时巡查一次,填写《拆除工程质量检查表》,重点记录切割深度、破碎块径、基底平整度等数据,不合格项需立即整改并复检。 2. 试验检测:基底验收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承载力试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 资料归档:每日整理施工日志、技术交底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等资料,确保可追溯性。 六、安全防护 6.1 人员安全管理 · 个人防护: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抗冲击性能≥50J)、防砸安全鞋(钢包头)、防护眼镜(防飞溅),机械操作员额外配备降噪耳塞(降噪值≥25dB)。 · 作业禁令: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4小时),破碎锤作业半径5米内设置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6.2 机械安全控制 · 设备检查:每日开工前对破碎锤液压系统、切割机锯片磨损情况进行检查,液压油温度超过60℃时停机冷却,锯片裂纹长度≥10mm时立即更换。 · 应急措施:配备2台备用液压破碎锤,突发故障时30分钟内完成替换,确保工期不受影响。 6.3 应急预案 · 管线破损处置:若发生燃气管泄漏,立即启动“关阀-通风-检测”流程,疏散周边50米人员,通知燃气公司抢修;电力电缆破损时,立即切断电源,由专业电工处理。 · 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办理许可证并配备灭火器;办公区设置消防沙池(2m³),火灾时优先切断临时用电总闸。 七、环境保护 7.1 噪声与粉尘控制 · 噪声限值:昼间(6:00-22:00)≤70dB,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高噪声设备(如破碎锤)设置隔音罩,降低噪声传播。 · 粉尘治理:雾炮机与破碎作业同步运行,围挡喷淋系统每小时开启1次(每次30分钟),建筑垃圾堆放区覆盖防尘网(密度≥2000目),运输车辆篷布覆盖率100%。 7.2 废弃物管理 · 分类存放:可回收骨料(混凝土块、碎石)与废弃物(塑料、木材)分开堆放,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标识牌,回收利用率≥80%。 · 清运要求:建筑垃圾日产日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避开居民区高峰时段),出场前必须通过洗车平台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八、施工进度计划 阶段 起止时间 工作内容 关键节点 准备阶段 11月1日-11月3日 围挡搭设、管线探测、设备进场 完成地下管线标识 第一阶段拆除 11月4日-11月18日 东侧半幅(K0+000-K0+290)拆除及清运 完成基底验收 第二阶段拆除 11月19日-11月28日 东侧半幅(K0+290-K0+580)拆除及清运 完成全段建筑垃圾清运 验收阶段 11月29日-11月30日 场地清理、最终验收 提交验收报告 九、验收标准与流程 9.1 验收内容 · 外观检查:基底无明显起伏、无建筑垃圾残留,管线保护完好。 · 实测实量:基底标高、平整度、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拆除范围偏差≤5cm。 · 资料审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9.2 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建设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3. 验收合格签署《拆除工程验收单》,不合格项限期整改后复验。 本方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或现场条件变化,需另行编制补充方案并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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