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京喜业务商家店铺续签考核标准第一章 概述为更好地提升商家整体服务品质和经营能力,不断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与商家一起共筑电商新生态,制定本考核标准。第二章 考核对象京喜业务的所有拼购商家。第三章 考核期考核项中单独注明考核周期的,按注明的考核周期执行考核。未单独注明的,按考核周期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执行。其中累计指标均指单个考核期内的累计。第四章 考核标准商家经营的店铺若出现以下任意一项,京喜平台均有权根据本规则不再与该店铺进行下一年度的合同续签。 1.考核期结束时,店铺资质不符合京喜开放平台拼购店铺招商基础资质标准或资质过期而未及时补全、更新的。2.考核期内店铺
2、48h揽件及时率排名拼购店铺整体后5%,且低于95%的。3.考核期内店铺咚咚平均响应时长排名拼购店铺整体后3%,且高于45s的。4.考核期内店铺无在售商品的。 5.考核期内店铺存在2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6.考核期内店铺累计3个自然月存在工商投诉的(经核实确属商家违规的投诉)。7.考核期内店铺存在“发布非约定商品“违规行为两次以上的。(发布非约定商品细则:8.考核期内店铺存在“发布违禁信息“违规行为两次以上的。(京东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9.考核期内店铺存在”骗取他人财物“违规行为两次以上的。(骗取他人财物细则: 10.其他因违反京东JD.COM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或平台规则需停止提
3、供服务或终止合作的情形。11.为响应国家/商务部要求,京喜业务对整体业务进行升级,对零星小额商户(即自然人商家)不予以参与年度合同续签;自然人商家可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15日期间进行店铺升级,逾期将不再接受店铺升级申请。第五章 附则 1.京喜业务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2.京喜业务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京喜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京喜平台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喜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