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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0学习总结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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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学习总结目 录一、修订的背景1二、主要修订的内容11总则13基本规定13.1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13.2地震影响23.3场地和地基23.4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性33.5结构体系33.6结构分析43.7非结构构件43.8隔振与消能减震技术43.9结构材料与施工43.10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5附录M 实现抗震性能设计目标的参考方法54场地、地基和基础64.1场地64.3液化土和软土地基75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85.1一般规定85.2水平地震作用计算115.3竖向地震作用计算125.4截面抗震验算126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136.1一般规定

2、137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157.1一般规定158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178.1一般规定178.2计算要点188.3钢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228.4 钢框架-中心支撑框架的抗震构造措施229单层工业厂房239.2单层钢结构厂房23三、几个问题271地基液化失效及抗液化措施272振型分解反应谱法273单点一致、多点、多向单点或多向多点地震输入28四、致谢29一、修订的背景七个版本、四次修订,新规范2010-05-31发布,2010-12-01实施二、主要修订的内容1总则1.0.1,1.0.3条,提出了建筑的抗震性能化设计。【说明】本次修订,对某些有专门要求的建筑结构,在3.10 节和

3、附录M 增加关于中震、大震的定量的抗震性能化设计的目标和设计原则。3基本规定3.1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3.1.1条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说明】本规范2001年版3.1.1条3.1.3条的内容已经由分类标准GB50223予以规定,直接引用,不再重复规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50233-2008)3.0.2条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 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2

4、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 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3.0.3条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

5、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 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 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

6、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原6.0.8条 教育建筑中,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6.0.8条 教育建筑中,幼儿儿、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7.2.3条 冶金工业、建材工业企业的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1 大中型冶金企业的动力系统建筑,油库及油泵房,全厂性生产管制中心、通信中心的主要建筑。2 大型和不容许中断生产的中型建材工业企业的动力系统建筑。7.2.4条 化工和石油化工生

7、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1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企业的主要生产建筑以及对正常运行起关关作用的建筑。2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企业的供热、供电、供气和供水建筑。3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企业的通讯、生产指挥中心建筑。7.2.6条 冶金、化工、石油化工、建材、轻工业原料生产建筑中,使用或生产过程中具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当具有泄毒、爆炸或火灾危险性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3.2地震影响3.2.4条 我国主要城镇(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可按本规范附录A 采用。【说明】迁安、唐海、乐亭:原来7度0.15

8、g第一组,现在为7度0.15g第二组。灾区设防烈度调整。3.3场地和地基3.3.1条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说明】按2008 局部修订。此外,按全文强制的住宅设计规范,严禁在危险地段建造住宅,必须严格执行。3.3.5条 山区建筑场地和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山区建筑场地勘察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和防治方案建议;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使用要求,因地制宜设置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边坡工程

9、。2 边坡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 的要求;其稳定性验算时,有关的摩擦角应按设防烈度的高低相应修正。3 边坡附近的建筑应进行抗震稳定性设计。建筑基础与土质、强风化岩质边坡的边缘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其值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确定,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震时地基基础破坏。【说明】本条按2008 年局部修订,并按征求意见增加部分内容。有关山区建筑距边坡边缘的距离,参照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5.4.1、5.4.2 条计算时,坡角需按地震烈度的高低修正(条文说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滑动力矩需计入水平地震和竖向地震产生的效应。3.4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

10、性3.4.1条 建筑设计应依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说明】条文说明给出了三种不规则程度(不规则、特别不规则、严重不规则)的主要划分方法。3.4.4条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不规则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调整,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说明】本次修订,明确体现按不规则类型的数量和程度,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不规则的程度和设计的上限控制,可根据设防烈度的高低适当调整。对于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

11、构要求专门研究。为避免水平转换构件在大震下失效,不连续的竖向构件传递到转换构件的小震地震内力应加大,美国IBC 规定取2.5 倍(分项系数为1.0)。对增大系数作了调整,原来1.251.5,现在1.252.0。3.4.5条 防震缝的设置【说明】防震缝:建筑物是否设置防震缝, 应根据建筑布置的不规则程度和特点确定。如果设置, 应留有足够宽度, 防止地震时碰撞, 引起结构主体破坏。本条文字依据征求意见的结果有较大修改。体型复杂的结构是否设置防震缝,各有利弊,历来有不同的观点,总体倾向是:可设缝、可不设缝时不设缝。设置防震缝可使结构抗震分析模型较为简单,容易估计其地震作用和采取抗震措施,但需考虑扭转

12、地震效应,并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确定缝宽,使防震缝两侧在预期的地震(如中震)下不发生碰撞或减轻碰撞引起的局部损坏。当不设置防震缝时,结构分析模型复杂,连接处局部应力集中需要加强,而且需仔细估计地震扭转效应等可能导致的不利影响。3.5结构体系3.5.4条 增加第5款,多、高层的混凝土楼、屋盖宜优先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当采用混凝土预制装配式楼、屋盖时,应从楼盖体系和构造上采取措施确保各预制板之间连接的整体性。3.6结构分析3.6.6条 利用计算机进行结构抗震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工作状况,计算中应考虑楼梯构件的影响。2 计算软件的技术条件应符合

13、本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阐明其特殊处理的内容和依据。3 复杂结构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时,应采用不少于两个合适的不同力学模型,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4 所有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说明】按2008 年局部修订,增加楼梯构件的计算要求:针对具体结构的不同,“考虑”的结果,楼梯构件的可能影响很大或不大,然后区别对待,楼梯构件自身应计算抗震,但并不要求一律参与整体结构的计算。3.7非结构构件3.7.3条 附着于楼、屋面结构上的非结构构件,以及楼梯间的非承重墙体,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避免地震时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设备。【说明】按2

14、008 年局部修订。强调凡在强烈地震(设防烈度或罕遇地震)时倒塌可能危及生命的非结构构件,均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3.7.4条 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估计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说明】按2008 年局部修订。强调围护墙、隔墙等非结构构件是否合理设置对主体结构的影响。3.8隔振与消能减震技术3.8.1条 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可用于抗震安全性、使用功能有较高要求或专门要求的建筑。【说明】2008 年局部修订改为非强制性要求。本次修订,将使用功能“特殊”要求改为“较高或专门”要求,并明确用于抗震安全性较高要求的建筑,不限于2001 版的8、9 度设防地区

15、。3.9结构材料与施工3.9.3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尚宜符合下列要求:1 普通钢筋宜优先采用延性、韧性和焊接性较好的钢筋;普通钢筋的强度等级,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HRB400 级热轧钢筋,也可采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HRB335 级、HRB500 级热轧钢筋;箍筋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HRB335 级、HRB400级、HPB300 级热轧钢筋。【说明】按2008 年局部修订:钢筋的抗震性能指标,即3.9.2 条规定的钢筋强屈比和伸长率指标,凡钢筋产品标准中带E 编号的钢筋,均属于符合抗震性能指标。从发展趋势考虑,2008 年局部修订不再推荐箍筋采用HPB235 级钢筋;当然,现

16、有生产的HPB235 级钢筋仍可继续作为箍筋使用。3.10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本节为新增)3.10.1条 当建筑结构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时,应根据其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结构类型和不规则性,建筑使用功能和附属设施功能的要求、投资大小、震后损失和修复难易程度等,对选定的抗震性能控制目标提出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综合分析和论证。【说明】考虑当前技术和经济条件,慎重发展性能化目标设计方法,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性能化设计仍然是以现有的抗震科学水平和经济条件为前提的,一般需要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设防烈度、结构的不规则程度和类型、结构发挥延性变形的能力、造价、震后的各种损失及修复难度等等因素。不

17、同的抗震设防类别,其性能设计要求也有所不同。鉴于目前强烈地震下结构非线性分析方法的计算模型及参数的选用尚存在不少经验因素,缺少从强震记录、设计施工资料到实际震害的验证,对结构性能的判断难以十分准确,因此在性能目标选用中宜偏于安全一些。确有需要在处于发震断裂避让区域建造房屋,抗震性能化设计是可供选择的设计手段之一。3.10.5条 结构及其构件抗震性能化设计的某些参考控制目标和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M.1采用。附录M 实现抗震性能设计目标的参考方法M.1 结构构件抗震性能设计方法M.1.1 结构构件可按下列规定选择实现抗震性能要求的抗震承载力、变形能力和构造的抗震等级;整个结构不同部位的构件、竖

18、向构件和水平构件,可选用相同或不同的抗震性能要求:1 当以提高抗震安全性为主时,结构构件对应于不同性能要求的承载力参考指标,可按表M.1.1-1 的示例选用:2 当需要按地震残余变形确定使用性能时,结构构件除满足提高抗震安全性的性能要求外,不同性能要求的层间位移参考指标,可按表M.1.1-2 的示例选用:3 结构构件细部构造对应于不同性能要求的抗震等级,可按表M.1.1-3 的示例选用;结构中同一部位的不同构件,可区分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按各自最低的性能要求所对应的抗震构造等级选用:表M.1.1-3 结构构件对应于不同性能要求的构造抗震等级示例【说明】本条依据震害,尽可能将结构构件在地震中的破

19、坏程度,用构件的承载力和变形的状态做适当的定量描述,以作为性能设计的参考指标。4场地、地基和基础4.1场地4.1.3条 土的类型划分和剪切波速范围【说明】本次修订地变化如下:1 注意到4.1.6 条的场地类别划分中,将原类场地(坚硬土或岩石场地)增加0 类场地(岩石场地)。因此,土的类型划分也相应区分。2 考虑到fak150。3 考虑到原规定中对软弱土的指标140m/s 与国际标准相比略偏低,所以在这次修订中将其改为150m/s。4 关于岩的界限,我国核电站抗震设计为700m,美国抗震设计规范为760m,欧洲抗震规范为800m,由于这一修订涉及到按照降低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从偏的安全方面考虑

20、,从原规范500m/s 调整为800m/s。5 波速测试的多层与高层建筑的分界,参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改为24m,已考虑了与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协调。6 新黄土是指Q3 以来的黄土7 本条第2 款所指的高层建筑和大跨空间结构的范围可按照相关的规范确定。4.1.6条 建筑的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4.1.6 划分为四类,其中类分为I0、I1两个亚类。【说明】本次修订的内容是:1 考虑到波速为500800 m/s 的场地还不是很坚硬,其地震动对上部结构的总体影响可能还达不到降低构造措施一度的要求,偏于安全,将原场地类别I 类场地(坚硬土或岩石场地)中的硬质岩石

21、场地明确为I0 类场地。2 软弱土等效波速的上分界线,考虑计算其平均值的深度由15m 增加为20m,并将其分界由140m/s修改为150m/s。其它类别的划分不变。4.3液化土和软土地基4.3.4条 当饱和砂土、粉土的初步判别认为需进一步进行液化判别时,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判别地面下20m 范围内土的液化;但对第4.2.1 条规定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各类建筑可只判别地面下15m 范围内土的液化。当饱和土标准贯入锤击数(未经杆长修正)小于或等于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时,应判为液化土。当有成熟经验时,尚可采用其他判别方法。在地面下20m 深度范围内,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

22、击数临界值可按下式计算:【说明】除4.3.4 条中已有规定外,本次修订拟明确液化判别所考虑的深度范围为地面下20m。友情链接5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5.1一般规定5.1.2条 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1 高度不超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结构,以及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简化方法。2 除1 款外的建筑结构,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友情链接3 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和表5.1.2-1所列高度范围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当取三组加速度时程曲线输入时,计算结果宜取时程法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

23、;当取七组及七组以上的加速度时程曲线输入时,计算结果可取时程法的平均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采用时程分析法时,应按建筑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特征周期分组选用实际强震记录和人工模拟的加速度时程曲线,其中实际强震记录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3,多组时程曲线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统计意义上相符,其加速度时程的最大值可按表5.1.2-2 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时,每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结构底部剪力不应小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65,多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结构底部剪力的平均值不应小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80。第5款 平面投影尺度很大的空间结构,应视结构形

24、式和支承条件,分别按单点一致、多点、多向单点或多向多点输入进行抗震计算。按多点输入计算时,应考虑地震行波效应和局部场地效应。6度和7 度I、II类场地的支承结构、上部结构和基础抗震验算可采用简化方法,根据结构跨度、长度不同,其短边构件可乘以附加地震作用系数1.151.30;7度III、IV 类场地和8、9 度时,应采用时程分析方法进行抗震验算。友情链接【说明】对于7 度I、II 类场地上的大跨空间结构,多点输入下的地震效应不太明显,可以采用简化计算方法,乘于附加地震作用系数,跨度越大、场地条件越差,附加地震作用系数越大;对于7 度III、IV 场地和8、9 度区,多点输入下的地震效应比较明显,

25、应考虑行波和局部场地效应对输入加速度时程进行修正,采用结构时程分析方法进行多点输入下的抗震验算。条文说明:平面投影尺度很大的空间结构指:跨度大于120 m、或长度大于300 m、或悬臂大于40 m 的结构。周边支承空间结构,如:网架、单、双层网壳、索穹顶、弦支穹顶屋盖和下部圈梁-框架结构,当下部支承结构为一个整体、且与上部空间结构侧向刚度比大于等于2 时,应允许采用三向(水平两向加竖向)单点一致输入计算地震作用;当下部支承结构由结构缝分开、且每个独立的支承结构单元与上部空间结构侧向刚度比小于2 时,应采用三向多点输入计算地震作用;两线边支承空间结构,如:拱,拱桁架;门式刚架,门式桁架;圆柱面网

26、壳等结构,当支承于独立基础时,应采用三向多点输入计算地震作用。长悬臂空间结构,应视其支承结构特点,采用多向单点一致输入、或多向多点输入计算地震作用。5.1.4条 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5.1.4-1 采用;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5.1.4-2 采用,计算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05s。注: 周期大于6.0s 的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应专门研究。5.1.5条 建筑结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图5.1.5)的阻尼调整和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1 除有专门规定外,建筑结构的阻尼比

27、应取0.05,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应按1.0 采用,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上升段,周期小于0.1s 的区段。2)水平段,自0.1s 至特征周期区段,应取最大值(max)。3)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5 倍特征周期区段,衰减指数应取0.9。4)直线下降段,自5 倍特征周期至6s 区段,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取0.02。【说明】本条保持2001 规范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计算表达式不变,只对其参数进行调整,达到以下效果:1、阻尼比为5%的地震影响系数维持不变,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设计,基本维持2001 规范的水平。2、基本解决了在长周期段,不同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交叉、大阻尼曲线值

28、高于小阻尼曲线值的不合理现象。I、II、III 类场地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周期接近6s 时,基本交汇在一点上,符合理论和统计规律。3、降低了小阻尼(23.5%)的地震影响系数值,最大降低幅度达18%。略微提高了阻尼比610%的地震影响系数值,长周期部分最大增幅约5%。4、适当降低了大阻尼(2030%)的地震影响系数值,在5Tg 周期以内,基本不变,长周期部分最大降幅约10%,扩大了消能减震技术的应用范围。5.1.6条 结构的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6度时的建筑(不规则建筑及建造于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以及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

29、要求。2 6度时不规则建筑、建造于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 度和7 度以上的建筑结构(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除外),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注:采用隔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其抗震验算应符合有关规定。【说明】本条对6 度设防的建筑,增加了不规则建筑应进行抗震验算的要求。“较高的高层建筑”的范围同2001 版。5.2水平地震作用计算5.2.1条 底部剪力法5.2.25.2.3条 振型分解法【说明】本次修订增加6 度区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5.3竖向地震作用计算5.3.4条 大跨度空间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尚可按竖向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计算。其竖向地震影响系数可采用本章5.1.45.1.5

30、条规定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的65%,但设计特征周期可按设计第一组采用。【说明】本条是新增的规定,空间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除了5.3.2、5.3.3 条的简化方法外,还可采用竖向振型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对于竖向反应谱,各国学者有一些研究,但研究成果纳入规范的不多。现阶段,多数规范仍采用水平反应谱的65%。包括最大值和形状参数,但认为竖向反应谱的特征周期与水平反应谱相比,尤其在远震中距时,明显小于水平反应谱,故本条规定,设计特征周期均按第一组采用。对处于发震断裂10km 以内的场地,其最大值可能接近于水平谱,特征周期小于水平谱。5.4截面抗震验算【说明】公式5.4.1 中,S 表示构件内力组合的设

31、计值,内力也包括构件出平面弯矩和扭矩。表5.4.1 增加了同时计算水平与竖向地震作用(竖向地震为主)的组合,对于大跨、大悬臂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比较显著,故建议增加这种组合。【说明】本次修订,配合钢结构构件承载力计算的规定,调整了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取值。6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6.1一般规定6.1.1条 本章适用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结构类型和最大高度应符合表6.1.1 的要求,建造于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宜适当降低。注:本章“抗震墙”指结构抗侧力体系中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不包括只承担重力荷载的混凝土墙。【说明】本次修订的变化如下:7 度(0.15g)设防的丙类建筑,适用最大高度

32、拟保持2001 版的规定。8 度(0.3g)设防的地震作用为8度(0.2g)的1.5 倍,最大适用高度拟按8 度和9 度之间内插且偏于8 度控制。仅有个别的墙体(不落地墙体截面面积不大于总截面面积的5%10%)需采用框支时,只要框支部分设计合理且位置不致增加扭转不规则,总体上仍视为抗震墙结构,其适用最大高度可仍按全部落地的抗震墙结构确定。板柱结构,按多数专家的反馈意见,保留需设置抗震墙、不得采用无抗震墙的要求,高度不超过12m时,不要求墙体承担100% 的地震作用,不单列一个结构类型。明确不包括异形柱框架。框架结构的适用高度,除6 度外也有所降低。框支层仍保留2001 版的范围,框支层数较多时

33、仍由高层混凝土规程予以补充。6.1.2条 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抗震等级应按表6.1.2 确定。【说明】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的划分,89 版就明确依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房屋高度等四个因素,其中的抗震措施还与场地类别有关。抗震等级通过调整地震组合的内力和抗震构造措施,体现了抗震设计时对不同烈度、同一烈度而高度不同混凝土结构延性要求的高低。2001 版抗震等级的划分,适当淡化了高度的影响,取消了89 版较规则的低层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不同烈度的高度分界一致,使相同高度的房屋在不同烈度下有不同的

34、等级,比89 版更为合理。本此修订,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62的规定,住宅10 层及以上为高层建筑,多层的公共建筑高度24m 以上为高层建筑,因此,增加24m 作为抗震等级的一个高度分界。本次修订,框架结构的高度分界,拟有所加严,改为24m,并可使各个烈度的分界一致;板柱-抗震墙结构的适用高度增加,其抗震等级划分相应调整。近年来,禁用粘土砖使低层的框剪结构和多层抗震墙结构应用增多。本次修订,增加了低层房屋中这些结构的抗震等级:框剪结构、抗震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以24m 为界降低一级,四级不降,但框支层框架不降低。总体上与89 版对“低层较规则结构”的要求相近。本次修订,进一步明

35、确,核心筒-外框结构的高度低于60m 时,其抗震等级允许按框剪结构确定。2001 版关于大跨度公共建筑的规定,改为框架中跨度大于18m 相关范围的梁柱。6.1.4条 钢筋混凝土房屋需要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震缝宽度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1)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 时,6 度、7 度、8度和9 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 和2m,宜加宽20mm。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条1)款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条1)款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

36、0mm。3)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2 8、9度框架结构房屋防震缝两侧结构层高相差较大时,防震缝两侧的框架柱,箍筋应沿房屋全高加密,并可根据需要在缝两侧沿房屋全高各设置不少于两道垂直于防震缝的抗撞墙。抗撞墙的布置宜避免加大扭转效应,墙肢长度可不大于一个柱距,抗震等级可同框架结构;框架结构的内力应按设置和不设置抗撞墙两种计算模型的不利情况取值。【说明】历次地震表明,本条规定是防震缝宽度的最小值,并不能避免防震缝两侧的结构在强烈地震中碰撞,如果可能。设计时按预期地震(如中震)下考虑扭转效应且不碰撞复核后确定缝宽。在防震缝两侧沿全高设置长度约2m

37、 垂直于防震缝的抗撞墙,可通过抗撞墙的损坏减少防震缝两侧碰撞时框架的破坏。但结构单元较长时,防撞墙可能引起较大温度内力,另一端可能有较大扭转效应,故设置时应综合分析。6.1.15条 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2 框架结构楼梯间的布置不应导致结构平面显著不规则,并应对楼梯构件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构造应考虑休息板的约束和可能引起的短柱。3 楼梯间两侧填充墙与柱之间应加强拉结。【说明】本条是新增的。发生强烈地震时,楼梯是重要的紧急逃生竖向通道,楼梯的破坏会延误人员撤离及救援工作,从而造成严重伤亡,本次修订增加了楼梯的抗震设计要求。7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7.1一般规

38、定7.1.1 本章适用于普通砖(包括烧结、蒸压、混凝土普通砖)、多孔砖(包括烧结、蒸压、混凝土多孔砖)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底层或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 的规定。注:1 采用非粘土的烧结砖、蒸压砖、混凝土砖的砌体房屋,块体的材料性能应有可靠的试验数据;当本章未作具体规定时,可按本章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相应规定执行;2 本章中“小砌块”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简称;、3 非空旷的单层砌体房屋,可按本章规定的原则进行抗震设计。【说明】考虑到粘土砖被限用,本章的适用范围由粘土砖砌体改为各类砖砌体,包括蒸压

39、砖砌体,并增加混凝土类砖,该类砖已有产品国标。对非粘土烧结砖和蒸压砖,仍按2001 版的规定依据其抗剪强度区别对待。本次修订,明确本章的规定,原则上也可用于单层非空旷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考虑到“内框架砖房”已很少使用且抗震性能较低,取消2001 版的相关内容。7.1.7.1.2 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7.1.2 的规定。【说明】本条在2008 年局部修订基础上作下列变动:1、偏于安全,6 度的普通砖砌体房屋的高度和层数适当降低。2、明确补充规定了7 度(0.15g)和8 度(0.30g)的高度和层数限值。3、横墙较少的房屋,按规定的措施

40、加强后,总层数和总高度不变的适用范围,比2001 版有所调整:扩大到丙类建筑;根据试设计中横墙较少砖砌体房屋算例的结果分析,当砖墙厚度为240mm 时,7 度(0.1g和0.15g)纵横墙计算承载力基本满足;8 度(0.2g)六层时纵墙承载力大多不能满足,五层时部分纵墙承载力不满足;8 度(0.3g)五层时纵横墙承载力均不能满足要求。故本次修订,规定仅6、7 度时允许总层数和总高度不降低。4、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不允许用于乙类设防;8 度(0.30g)丙类设防时高度也明显降低。表7.1.2中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最小砌体墙厚系指上部砌体房屋部分。5、本条的表注2 表明,房屋总高度按有

41、效数字控制,意味着室内外高差不大于0.6m 可增加0.4m,但室内外高差大于0.6m 只能增加少于0.4m。6、坡屋面阁楼层一般仍需计入房屋总高度和层数;但属于本规范5.2.4 条规定的出屋面小建筑范围时,不计入层数和高度。斜屋面下的“小建筑”通常按实际有效使用面积或重力荷载代表值小于顶层30%控制。7、半地下室和全地下室的嵌固条件,与2001 版相同,见2001 版统一培训教材。8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8.1一般规定8.1.1条 本章适用的钢结构民用房屋的结构类型和最大高度应符合表8.1.1 的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钢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宜适当降低。注:1 钢支撑-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混凝

42、土筒体结构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 的规定;2 多层钢结构厂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1 的规定。【说明】混凝土核心筒-钢框架混合结构,在美国主要用于非抗震区,且认为不宜大于150m。在日本,1992年建了两幢,其高度分别为78m 和107m,结合这两项工程开展了一些研究,但并未推广。据报导,日本规定今后采用这类体系要经建筑中心评定和建设大臣批准,至今尚未出现第三幢。我国自80 年代在不设防的上海希尔顿酒店采用混合结构以来,应用较多,除大量应用于7 度和6 度地区外,也用于8 度及以上地区。由于这种体系主要由混凝土核心筒承担地震作用,钢框架和混凝土筒的侧向刚度差异较大,国内对其抗

43、震性能虽有一些研究,但不系统,故本次修订,将混凝土核心筒-钢框架结构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列入附录G.2。本章主要适用于民用建筑,多层工业建筑不同于民用建筑的部分,由附录H 予以规定。本章不适用于上层为钢结构下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合型多层结构。用冷弯薄壁型钢作主要承重结构的房屋,构件截面较小,自重较轻,可不执行本章的规定。本次修订,将框架-偏心支撑(延性墙板)单列,有利于促进它的推广应用。筒体和巨型框架以及框架-偏心支撑的适用最大高度,与国内现有建筑已达到的高度相比是保守的,需结合超限审查要求确定。AISC抗震规程对B、C 等级(大致相当于我国0.10g 及以下)的结构,不要求执行规定的抗震

44、构造措施,明显放宽。据此,对7 度按设计加速度划分。对8 度也按设计加速度作了划分。大量研究表明,偏心支撑具有弹性阶段刚度接近中心支撑框架,弹塑性阶段的延性和消能能力接近于延性框架的特点,是一种良好的抗震结构。常用的偏心支撑形式如图8.1.7 所示。偏心支撑框架的设计原则是强柱、强支撑和弱消能梁段,即在大震时消能梁段屈服形成塑性铰,且具有稳定的滞回性能,即使消能梁段进入应变硬化阶段,支撑斜杆、柱和其余梁段仍保持弹性。因此,每根斜杆只能在一端与消能梁段连接,若两端均与消能梁段相连,则可能一端的消能梁段屈服,另一端消能梁段不屈服,使偏心支撑的承载力和消能能力降低。8.1.3条 钢结构房屋应根据设防

45、分类、烈度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8.1.3 确定。【说明】将2001 版对不同烈度、不同层数所规定的“作用效应调整系数”和“抗震构造措施”共7 种,调整、归纳、整理为四个不同的要求,称之为抗震等级。2001 版以12 层为界区分改为50m 为界。对6 度高度不超过50m 的钢结构,与2001 版相同,其“作用效应调整系数”和“抗震构造措施”可按非抗震设计执行。不同的抗震等级,体现不同的延性要求。可借鉴国外相应的抗震规范,如欧洲Eurocode 8、美国AISC、日本BCJ 的高、中、低等延性要求的规定。而且,按抗震设计等能量的概

46、念,当构件的承载力明显提高,能满足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的要求时,延性要求可适当降低,故允许降低其抗震等级。甲、乙类设防的建筑结构,其抗震设防标准的确定,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的规定处理,不再重复。8.2计算要点8.2.2条 钢结构在多遇地震计算时,阻尼比宜按下列规定采用:1 高度不大于50m 时,可取0.04;高度大于50m 且小于200m 时,可取0.03;高度不小于200m 时,宜取0.02;2 当偏心支撑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其阻尼比可比1 款相应增加0.005。3 在罕遇地震下的弹塑性分析,阻尼比可取0.05。【说明

47、】2001 版的阻尼比偏严,本次修订依据试验结果适当放宽。采用屈曲约束支撑的钢结构,阻尼比按12 章消能减震结构的规定采用。采用该阻尼比后,地震影响系数均按本规范第5 章规定采用。8.2.3条 钢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结构应按本规范3.6.3 条规定计入重力二阶效应。进行二阶效应的弹性分析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的有关规定, 在每层柱顶附加假想水平力。2 对框架梁,可不按柱轴线处的内力而按梁端内力设计。对工字形截面柱,宜计入梁柱节点域剪切变形对结构侧移的影响;对箱形柱框架、中心支撑框架和不超过50m 的钢结构,其层间位移计算可不计入梁柱节点域剪切变形的影响,近似按框架轴线进行分析。3 钢框架-支撑结构的斜杆可按端部铰接杆计算;框架部分按刚度分配计算得到的地震层剪力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值不小于1.15 且不小于结构总地震剪力的25%和框架部分计算最大层剪力1.8 倍的较小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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