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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教学课件,第二章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整理,【,职业能力目标,】,1.,明确建筑工程归档的范围。,2.,按照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写、移交。,【,学习要求,】,1.,了解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规定。,2.,熟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移交规定。,3.,掌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范围、质量要求。,第二章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整理,【,本章提要,】,搜集和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采取统一存放、妥善保管,可以方便相关单位随时查阅。本章主要内容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相关规定,包括归档的范围、要求等。,本 章 内 容,第一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第二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第三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验收与移交,相关链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一、归档范围,(,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2,),归档范围表见,表,2-1,。,第一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第二章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整理,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应符合要求;,(,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4,),工程文件应书写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5,),工程文件的签字及盖章应符合要求;,第一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的幅面尺寸规格应符合要求;,(,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符合要求;,(,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9,),不同幅面的竣工图纸应按规定折叠。,第一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三、归档时间的规定,(,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第一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一、组卷的原则,第二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1,),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2,),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二、组卷的要求,第二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2,),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3,),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4,),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5,),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第二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三、组卷方法,(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5,部分;,(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3,),监理资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4,),施工资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5,),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6,),工程竣工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第二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一),编制卷内文件页号的规定,(二),卷内目录的编制规定,(三),卷内备考表的编制规定,四、案卷的编目,(四),案卷封面的编制规定,(五),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第二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一)案卷规格,五、案卷规格与装订,(二)案卷装订,(,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mm,。,(,2,),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一般为,20,30mm,。,(,3,),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一、档案预验收的内容,第三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验收与移交,(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规范的规定;,(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等符合要求。,二、移交的规定,(1,),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2,),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3,),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第三节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验收与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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