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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347—2021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规程(山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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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27.140 CCS P 56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43472021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mpiling of “one river one policy” projects 2021 - 03 - 11 发布 2021 - 04 - 11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7/T 43472021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1 5 现状调查与评价 . 2 6 管理保护目标 . 4 7 管理保护任务 . 6 8 管理保护措施 .

2、 6 9 投资匡算 . 11 10 保障措施 . 11 附录 A(规范性)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 . 12 附录 B(规范性)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表编制格式 . 13 附录 C(规范性)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编制附表 . 14 参考文献 . 21 DB 37/T 4347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先玉、陈朋、

3、高华、赵红兵、张灵真、张圆圆、秦冰、王帅、曹方晶、贾如浩、钱振堂。 DB 37/T 43472021 1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编制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河道(含渠道)“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201 防洪标准 SL/Z 712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SL/T

4、793 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河一策 one river one policy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持续改善河道环境,维护河流健康,防御水旱灾害,针对特定河道提出的管理保护目标、任务、治理措施和实施计划。 3.2 岸线 riparian zone 河道两岸临水边界线与外缘边界线之间的带状区域。 3.3 生态岸线 ecological riparian zone 保持自然形态,或者经修复具有良好生态特征和功能,可为生物生存提供一定栖息空间的岸线。 3.4 河道管理范围 river management scope 为保障河道行洪顺畅、河岸稳

5、定、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河流生态健康而划定的管理区域。 3.5 生态水量 ecological water demand 对于河道给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维持其基本环境功能所需要保持在河道内的最小水量。 4 总体要求 DB 37/T 43472021 2 方案编制要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问题导向、因河施策,突出重点、逐步提升,统筹协调、4.1 责任明晰的原则。 方案编制应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以批准的流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等为4.2 依据。 方案原则上以辖区内整条河道为单元进行编制。 4.3 支流“一河一策”方案应与干流“一河一策”方案衔接,入湖河道“一河一策”方案应与湖泊“

6、一4.4 湖一策”方案衔接。 设立河长最高层级为县级及以上的河道, 编制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 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5 设立河长最高层级为乡级、村级的河道,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报告表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方案实施周期宜为 3 年。 4.6 5 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般规定 5.1 5.1.1 调查目的 全面查清河道在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旱灾害防御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恢复河道健康提供依据。 5.1.2 调查范围 应重点调查河道管理范围,对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等调查必要时应扩大至全流域。 5.1.3 调查方法 现状调查

7、可采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遥感调查、取样检测等方式。采纳的资料应以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调查、统计等资料为主。 调查评价内容 5.2 5.2.1 河道基本情况 5.2.1.1 调查河道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水系特征、土壤植被等自然状况,调查河道流经区域或流域内人口分布、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经济水平等社会经济状况。 5.2.1.2 说明河道的功能定位(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养殖/发电/文化景观/生态维护等)、治理开发和历史洪涝灾害等情况,评价河流在流域、区域中的地位。 5.2.2 水资源管理保护 5.2.2.1 调查区域用水总量,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情况等,评价最严格水

8、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2.2.2 调查河道取水情况,包括取水口数量、取水口位置、取水单位、取水量、供水对象、取水许可等,评价河道取用水管理状况。 5.2.2.3 查清水功能区划、水域纳污容量、限制排污总量等,评价水功能区管理状况。 5.2.2.4 查清河道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数量、规模、保护区划、级别、水质达标情况等,评价水源管理保护状况。 5.2.3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DB 37/T 43472021 3 5.2.3.1 调查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情况,界碑、界桩、河长公示牌等管理设施设置情况,评价岸线管理设施使用状况。 5.2.3.2 调查评价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情况,

9、包括岸线边界线、功能区的划定和岸线管控要求的合理性。 5.2.3.3 查清涉河建筑物和设施的位置、数量及规模,评价岸线开发利用程度。查清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分布位置、责任主体和对河道的影响,查清侵害水域岸线的违法活动,包括非法采砂、养殖、捕捞、打井、采矿、围垦、种植、设障等情况,评价岸线管理中违法问题治理程度。 5.2.4 水污染防治 5.2.4.1 调查河道各级监控断面水质情况,必要时结合现场采样检测,依据 GB 3838 评价河道现状水质类别,明确主要超标因子和超标倍数,分析水质超标原因。 5.2.4.2 调查入河排污口(支流)的分布位置、排污量、审批情况和污染源类型,评价入河排污

10、口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和排污口达标排放率。 5.2.4.3 调查流域内污染源构成及污水处理设施等情况,应包括工业、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渔业养殖、 城乡生活、 航运等污染源的治理、 排放、 入河情况, 分析河道污染负荷构成并评价水污染防治效果。 5.2.5 水环境状况 5.2.5.1 调查河道水质、水量变化情况,评价河道水功能区水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5.2.5.2 摸清河道黑臭水体及劣类水体分布位置、 分布范围、 产生原因等, 评价黑臭水体治理程度。 5.2.5.3 调查河道水文站点、水质监测断面布设和水质、水量监测频次等情况,分析评价河道环境监管能力。 5.2.5.4 调查评价河道景观建设、

11、水文化保护与利用情况。 5.2.6 水生态状况 5.2.6.1 调查河道湿地保护、水土保持、岸坡防护、防护林带建设及生物栖息地保护等情况,评价河道生态岸线建设和绿化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调查自然保护地类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范围、分区、保护目标等情况。 5.2.6.2 调查区域生物资源,评价河道生物多样性状况。 5.2.6.3 调查河道径流量、断流时长,评价河道生态水量维持状况。 5.2.6.4 调查河道淤积情况和河道水体连通性。 5.2.7 水旱灾害防御状况 5.2.7.1 调查河道防洪治理及达标情况,查清各类已建涉河建筑物和设施的数量、位置和运行状况,评价其对水安全的影响

12、。 5.2.7.2 查清堤防、险工段、闸、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评价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 5.2.7.3 调查河道洪水预警预报、洪水调度、超标准洪水防御等非工程措施建设情况。 5.2.8 日常管理情况 5.2.8.1 调查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置情况,河道管理保护机构、人员、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河道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评价河道监管能力和水平。 5.2.8.2 调查跨部门和区域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生态补偿等制度建设情况,调查各级、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评价实施效果。 问题分析 5.3 DB 37/T 43472021 4 5.3.1 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业农业

13、生活节水措施、取用水管理、水功能区监管、排污总量控制、排污口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分析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存在的问题。 5.3.2 从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涉水生态空间划定与管控、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分区用途管控,临河、跨河、穿河等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监督,非法采砂、种植、养殖等行为活动监管等方面分析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 5.3.3 从污染物排放,工业生产、城乡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渔业养殖、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等方面分析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5.3.4 从水功能区划、水质达标情况、水源地保护、水域岸线清洁程度、是否存在黑臭水体及劣 V 类水体、水文化保护利

14、用和景观建设等方面分析河道水环境存在的问题。 5.3.5 从河道生态水量保障程度、自然岸线保护和生态化治理、水系连通流动性、生物多样性、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方面分析水生态存在的问题。 5.3.6 从河道防洪治理达标程度、防洪工程及其他涉河建筑物和设施运行安全、非工程措施建设等方面分析河道水旱灾害防御存在的问题。 5.3.7 从河道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经费落实、执法监管手段、执法能力等方面分析河道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 5.3.8 根据调查评价结果,提出河道问题清单和问题详表应符合表 C.1 和表 C.2 的规定,并附河道问题分布图。 6 管理保护目标 一般规定 6.1 6.1.1 根

15、据河长制工作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划,结合河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可能达到的预期效果,提出“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周期内河道管理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6.1.2 同一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目标应互相协调,同一河段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目标应一致,相邻河段目标不应产生矛盾。 6.1.3 管理保护目标宜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定量指标应具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定性指标应有清晰的判定方法。 总体目标 6.2 6.2.1 应提出“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周期内河道管理保护的总体目标,详见表 1。 表1 “一河一策”管理保护目标主要指标表 目标 类别 主要指标 说 明 河道级别 省级

16、 市级 县级 乡级 村级 水资源管理保护 取用水总量 河道流经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河道流经区域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河道流经区域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河道流经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DB 37/T 43472021 5 表 1 “一河一策”管理保护目标主要指标表(续) 目标 类别 主要指标 说 明 河道级别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级 村级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管理设施完好率 河道管理范围界碑、界桩、河长制公示牌等设施的完好率 规划编制 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 / 水域岸线管控程度

17、河道岸线利用保护符合管控目标要求的河段长度占河段总长度的比例 / 违法问题治理率 涉河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完成比例 水污染防治 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率 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的比例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 流域内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人口比例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流域内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比例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率 流域内农田落实化肥、农药减施等面源污染防治措施的面积比例 / / 水环境治理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 / 主要控制断面水质 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及水功能区达标率 / / 黑臭水体治理率 黑臭水体治理个数占总个数比例 水文

18、化景观建设 提出水文化景观建设标准、数量等目标 水生态修复 重要生境保护率 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境受保护监督面积占应保护监督面积的比率 / 重要断面生态水量满足度 河道水量满足生态水量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率 / / 生态岸线保有率 生态岸线建设长度占河段总长度的比例 水系绿化率 河道管理范围内宜绿化地绿化率 水旱灾害防御 河道防洪治理达标率 有防洪(除涝)治理任务的河道,治理达标河段长度占河道总长度的比例 水工建筑物和设施完好率 水工建筑物和设施达到设计标准的数量占总数量的比例 / / 非工程措施建设 洪水预警预报、洪水调度、超标准洪水防御等非工程措施建设 / / 日常管理 管理执法机构建设 河

19、道管理与执法机构是否建立,职责是否落实 / / 管护人员、经费落实率 河道巡查、监督及维护、保洁等日常管护任务所需人员和经费的落实程度 智慧监管能力 纳入视频监控体系和河长制信息平台管理的河段长度占河道总长度的比例 / 执法监管机制建设 河道是否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 巡查维护、动态监控、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 / 6.2.2 管理保护目标应根据河道级别确定。 阶段目标 6.3 DB 37/T 43472021 6 提出实施周期内各年度管理保护目标,制定目标清单应符合表C.3的规定。 目标分解 6.4 上级河长负责的河道管理保护目标应分解至下级河长,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应符合表C.4的规定。 7 管

20、理保护任务 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应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7.1 行动、取用水管理、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河流生态水量管理等方面提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主要任务。 从河道划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与执行、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涉河建设项目监管、7.2 河道采砂监管、水域岸线管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主要任务。 从控制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渔业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7.3 殖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等方面提出水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从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河道环7.4

21、境提升建设、河道环境日常保护、水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水环境治理主要任务。 从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水土保持、生态湿地建设、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生物资源保护等方7.5 面提出水生态修复主要任务。 从河道防洪能力保障、非工程措施建设、防御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水旱灾害防御主要任务。 7.6 从完善管理机构、落实执法监管责任、智慧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执法机制建设7.7 等方面提出日常管理主要任务。 应提出实施周期内河道管理保护任务,制定任务清单应符合表 C.5 的规定。 7.8 8 管理保护措施 水资源管理保护措施 8.1 8.1.1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8.1.1.1 确立水资源

22、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8.1.1.2 提出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措施。 8.1.2 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8.1.2.1 从控制用水总量、用水强度、高耗水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的措施。 8.1.2.2 在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提出提高用水效率,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 推广节水设施器具应用的措施; 有条件地区可提出用水工艺流程节水改造升级、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应用、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等措施。 8.1.2.3

23、 提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措施。 8.1.3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已划定水功能区的河道,提出入河污染物削减措施,开展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管理、排污口水质和污染物入河道监测等;未划定水功能区的河道,确定河道河段功能定位、纳污总量、排污总量、水质水量监测、排污口监测等内容,明确保护、监管和控制措施等。 DB 37/T 43472021 7 8.1.4 取用水管理 从水量分配、 整治取用水突出问题、 规范取用水行为等方面提出规模以上取水口取水量监测、 监控、管理措施。 8.1.5 生态水量管理 依据SL/Z 712,确定河道生态水量,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

24、,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生态水量,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措施 8.2 8.2.1 河道划界 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 已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的,实行分区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8.2.2 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8.2.2.1 编制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提出分区管理要求。 8.2.2.2 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尚未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河道,应加快规划编制。 8.2.3 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8.2.3.1 维护河道管理保护良好秩序,提出清理整治

25、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的措施和计划,努力恢复河道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 8.2.3.2 整治清退侵占河道、违规临河跨河穿河建筑物和设施、违规水上运动和旅游项目,清理整治乱垦乱种、乱堆乱放等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活动。 8.2.4 涉河建设项目监管 制定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 8.2.5 河道采砂监管 明确河道采砂审批、管理、执法责任,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8.2.6 水域岸线制度建设 依据建立的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依据建立的河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

26、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水污染防治措施 8.3 8.3.1 控制工业污染 实施工业企业废污水处理。提出环境准入要求,制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8.3.2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DB 37/T 43472021 8 8.3.2.1 发展绿色产业,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养殖,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道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8.3.2.2 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开展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

27、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 在严重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 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 8.3.3 防治渔业养殖污染 8.3.3.1 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污染负荷。 8.3.3.2 提出规范河道内渔业捕捞行为的措施。 8.3.4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8.3.4.1 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方案,向社会公布。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8.3.4.2 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措施, 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做

28、到雨污分流, 防雨防渗防溢流。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 8.3.5 防治城镇生活污染 8.3.5.1 提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计划,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水平。 8.3.5.2 实施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提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计划。 8.3.5.3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8.3.6 防治船舶港口污染 8.3.6.1 提出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

29、环保设施更新改造计划,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 8.3.6.2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提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的措施,依法搬迁、改造、拆除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 水环境治理措施 8.4 8.4.1 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按照水功能区或考核目标要求,应确定河道不同断面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8.4.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应提出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 污染源和违法违规建筑物的措施,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求,按规定设置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警示牌和标识牌等。 8.4.3 城市河道水环

30、境治理 DB 37/T 43472021 9 明确城市工业、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城市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的措施。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提出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河道水污染和垃圾沿河堆放等问题的措施。 8.4.4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8.4.4.1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8.4.4.2 提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措施计划。 8.4.5 河道环境提升建设 8.4.5

31、.1 针对山丘区、 平原区河道水系以及城镇河段、 乡村河段等不同特点, 根据河道布局和功能等,因地制宜提出河道综合治理方案。 8.4.5.2 实施水系连通,提出保障生态水量、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实现河势稳定的措施。 8.4.5.3 河道沿岸造林绿化,合理布置亲水便民配套设施,结合地域文化打造滨河景观。 8.4.6 河道环境日常维护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河道保洁任务,开展水域岸线环境卫生管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河道水环境保护。 8.4.7 水环境风险防控 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水环境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 水生态修复措施 8.5 8.5.1 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 8.5.1.1 依据 SL/T 793

32、,开展河道健康评估,实施退田还湿、还河,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连通,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8.5.1.2 开展河岸修复整治,实施生态护坡建设。实施河流两岸区域植树绿化,构建林水相依、河清岸绿的水系生态体系。 8.5.1.3 提出恢复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的措施。 8.5.1.4 提出水量调度方案,逐步改善河道生态。 8.5.2 开展水土保持建设 开展流域内水土保持建设,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流域。 8.5.3 建设生态湿地 建设人工湿地,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河道湿地绿化美化工程,为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8.

33、5.4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提出河道涉及的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敏感区的禁止开发利用管控等措施,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8.5.5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DB 37/T 43472021 10 提出改善水生生境, 提升河道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措施。 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实施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 水旱灾害防御措施 8.6 8.6.1 防洪能力提升 根据GB 50201,确定堤防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对未达标的堤防和险工段提出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扩建、岸坡防护等工程措施。 8.6.2 水利工程建设 开展水毁工程修复、病险闸坝除险加固、堤

34、防薄弱环节建设等,保障水利工程按照设计标准安全运行。 8.6.3 非工程措施建设 开展洪水预警预报、防洪预案编制与修订等工作,进行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制定超标准洪水应急调度方案、应急预案等,提高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日常管理措施 8.7 8.7.1 河道日常管理 建立河道日常巡查制度, 将河道动态管理落到实处。 在重要设施、 重点岸线处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完善监控监测体系。 8.7.2 河道智慧管理 8.7.2.1 建设智慧水利基础设施,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手机 APP、大数据管理等技术手段加强河道监管,提高河道监管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8.7.2.2 利用河道遥感本底数据库,将河

35、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岸线规划分区成果、涉河建设项目位置信息上图,推动部门资源共享,实现动态管理。 8.7.3 明确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 明确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打击涉河道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8.7.4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规范和约束监管执法行为,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 对构成犯罪的涉河道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7.5 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跨区域的河道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河道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上、下游

36、联动,联合执法。 其他要求 8.8 8.8.1 制定河道管理保护措施和责任清单应符合表 C.6 的规定。 8.8.2 提出实施计划,绘制措施实施进度计划横道图,应符合表 C.7 的规定。 DB 37/T 43472021 11 8.8.3 应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分布图。 9 投资匡算 根据方案实施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应估算经费需求,说明资金筹措渠道。 9.1 匡算各项工程措施投资规模,制定分年度投资计划。 9.2 10 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技术支持、监督考核、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落实“一河一策”方案的各项保障措施。 DB 37/T 43472021 12 A A 附录A (规范

37、性)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 A.1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应按下列顺序编排: a) 封面:应包含报告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年月等内容。报告定名应包含河道所在行政区域、河道名称、实施周期等内容。举例:xx 市 xx 河“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20 xx 年-20 xx 年); b) 扉页:应包含编制人员名单,包括批准、核定、审查、项目负责人、编写人员等;委托咨询单位编制的,应附相应的资质证明; c) 目录; d) 总则; e) 现状调查与评价; f) 管理保护目标; g) 管理保护任务; h) 管理保护措施; i) 投资匡算; j) 保障措施; k) 附表、附图、附件。 A.2 总则应按

38、照下列内容编写: a) 简述河道概况。说明河道地理位置、所属水系(或上级流域)、河道级别、流域面积、长度,简要说明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流经地区社会经济状况等; b) 简述方案编制的背景和主要工作过程; c) 说明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d) 说明方案编制采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相关规划和基础资料等依据; e) 说明河道河长制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等内容; f) 说明上一个治理周期“一河一策”方案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及本期方案编制的必要性; g) 说明“一河一策”方案的实施期限; h) 说明“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的组织单位和承担单位; i) 应附“一河一策”方案河道位置图和范围图、河长

39、制组织体系表。 A.3 现状调查与评价、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管理保护措施、投资匡算和保障措施等章节应按本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编写。 A.4 报告正文应简明扼要,内容完整,排版有序,格式统一。 A.5 附图应标明比例尺(一般采用 1/1 0001/10 000) 、图例、指北针等信息,照片应完整清晰。 A.6 附件、附图应编号排序,附在报告正文后。若附件、附图较多,可单独成册。 DB 37/T 43472021 13 B B 附录B (规范性)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表编制格式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表格式见表B.1。 表B.1 xx 河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表 组织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

40、: (盖章) 编制时间: 实施期限: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一 河道基本情况:(主要功能和定位等) 1 河道名称 所属区域 所属流域 2 河道长度 km 流域面积 km2 3 编制范围 起点(位置或坐标) 终点(位置或坐标) 4 本级河长 下级河长 二 管理保护存在问题(具体问题填报见表 C.2) 位置 情况描述 1 2 3 4 5 三 管理保护目标:从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日常管理等方面简述。 四 主要措施:逐项列出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 措施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DB 37/T 43472021

41、14 C C 附录C (规范性) “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编制附表 “一河一策”问题汇总表见表C.1。 表C.1 xx 河“一河一策”问题汇总表 问题 序号 所在位置 主要问题 备注 县(市、区) 乡 (镇、 街道) 村 岸别 东经 北纬 1 水资源管理保护方面 1-1 1-2 2 水域岸线管理方面 2-1 2-2 3 水污染防治方面 3-1 3-2 4 水环境治理方面 4-1 4-2 5 水生态修复方面 5-1 5-2 6 水旱灾害防御方面 6-1 6-2 7 日常管理方面 7-1 7-2 注: 问题序号应该与表C.2一致。 DB 37/T 43472021 15 “一河一策”问题表见表C.2

42、。 表C.2 xx 河“一河一策”问题表 问题序号 调查时间 河道名称 责任河长 涉及的各级河长姓名 问题位置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岸别 东经 北纬 问题名称 问题类别 水资源管理保护 水域岸线管理 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治理 水生态修复 水旱灾害防御 日常管理 其他 问题描述 定性描述 定量描述 (例如占用岸线长度、水域面积、影响范围等) 问题照片 (图片宜采用 jpg 格式,并能清晰、准确反映问题现状) 备注 DB 37/T 43472021 16 “一河一策”目标清单见表C.3。 表C.3 xx 河“一河一策”目标清单 目标类别 总体目标 阶段目标 责任部门(到县级) 备注 主

43、要指标 指标值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第三年度 现状 预期 水资源管理保护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治理 水生态修复 水旱灾害防御 日常管理 注1:主要指标应根据正文提供的指标项目填写,未涉及项目应说明理由。 注2:指标值应定量确定,若无具体数据可定性说明,“现状”指标值指当前的程度,“预期”指标值指实施周期末拟达到的程度。 注3:阶段目标按照方案明确的实施周期进行填写,将“预期”指标值分解到各年度。 注4:责任部门指负责牵头完成该项目标的相关部门。 DB 37/T 43472021 17 “一河一策”目标分解表见表C.4。 表C.4 xx 河“一河一策”目标分解表 下一级河长负责的

44、河段名称 河长 (姓名/职务) 目标类别 河段总体目标 河段阶段目标 备注 主要指标 指标值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第三年度 现状 预期 水资源管理保护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治理 水生态修复 水旱灾害防御 日常管理 DB 37/T 43472021 18 “一河一策”任务清单见表C.5。 表 C.5 xx 河“一河一策”任务清单 任务类别 阶段目标 任务 责任部门 备注 指标项 指标值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水资源管理保护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治理 水生态修复 水旱灾害防御 日常管理 注1:任务指实现实施周期内的总目标而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 注2:阶段目标应与表

45、C.3一致。 DB 37/T 43472021 19 “一河一策”措施及责任清单见表C.6。 表 C.6 xx 河“一河一策”措施及责任清单 序号 措施类别 措施内容 实施年度 投资(万元) 责任部门(到县级部门) 备注 1 水资源管理保护 1.1 1.2 2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2.1 2.2 3 水污染防治 3.1 3.2 4 水环境治理 4.1 4.2 5 水生态修复 5.1 5.2 6 水旱灾害防御 6.1 6.2 7 日常管理 7.1 7.2 DB 37/T 43472021 20 D E “一河一策”方案措施实施进度计划横道图见表C.7。 表 C.7 xx 河“一河一策”方案措施实施

46、进度计划横道图 序号 措施主要 内 容 措施实施进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1 1.2 2.1 2.2 3.1 3.2 4.1 4.2 5.1 5.2 6.1 6.2 7.1 7.2 注1:序号与表C.6措施及责任清单一一对应。 注2:采用横道表示措施开始至完成的时间。 DB 37/T 43472021 21 参考文献 1 GB/T 25173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 2 GB/T 50594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3 HJ 192

47、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4 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5 HJ 77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6 HJ 77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7 SL 201 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 8 SL 395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9 SL 532 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 10 SL 6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11 SL 709 河湖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导则 12 DB37/T 3081 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 1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14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 (鲁厅字 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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