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代理合同协议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甲方住所地】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乙方住所地】鉴于:1. 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希望委托甲方进行保险代理服务;3. 双方在诚信、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拟订本保险代理合同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意愿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范围1. 甲方作为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负责向乙方提供保险产品的推荐、介绍和销售服务,并与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代理业务的洽谈和协商。2. 乙方
2、委托甲方代为申请、办理、续签保险合同,并将相关保险费支付给甲方。第二条 保证与义务1. 甲方保证具备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的合法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保险公司的要求,忠实履行代理职责,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2.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并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保险合同的申请、办理和续签等手续。3. 双方应妥善保管保险合同和其他相关文件,并及时告知对方有关保险事故的发生和索赔等情况。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定支付保险代理费用,具体金额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2. 乙方应按时支付保险费用,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支付手续。第四条 保密条款1.
3、 双方应对对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内容予以保密,并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用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2. 双方对于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等应妥善保存,并在协议终止后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有效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或终止。第七条 协议变更1.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中有权提出对协议内容的变更要求,应经书面协商并被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2. 双方同意将协议变更事项书面保存并严格履行。第八条 协议终止1. 双方同意协商解除本协议,如双方达成一致,应书面解除,并对解除协议后的事项作出安排。2. 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九条 附则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或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