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线路合同协议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愿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提供旅游线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餐饮、景点门票等。1.2 乙方根据旅游线路合同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应的费用。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履行完毕所有服务义务并经乙方确认接受。第三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3.1 甲方提供的旅游线路服务价格为【具体
2、金额】。3.2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旅游线路服务费用。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义务:4.1.1 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具体的旅游线路服务,并确保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4.1.2 在行程中,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4.1.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无法履行,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措施。4.2 乙方的权利义务:4.2.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线路服务费用,并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4.2.2 遵守旅游行业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4.2.3 在旅游过程中,服从导游的管理和安排,确保自身安全。第五条 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5.1 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 若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进行修改补充,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 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