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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法律风险防范.ppt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2681455 上传时间:2025-11-24 格式:PPT 页数:26 大小:717.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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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前言: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案件发生情况,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自我意识、法律意识、比较意识、信息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医闹的出现,媒体的片面关注,社会舆论的反面导向等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一、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二、何为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三、,医疗纠纷分类,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四、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主体资格问题(医院主体资格、医务工作者的主体资格),医护文书书写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医务工作者的语言表达及解释问题。,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问题。,各项检查是否完善的问题。,熟人问题,各科室协调搭配不及时,且相互推诿问题。,主动性不强,处理不及时问题。,技术问题,3、医务工作者的语言表达及解释问题。,4、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问题,患者王某,女,,45,岁,系因卵巢肿块在济阳县人民医院就诊,治疗,询问病史,有过两次腹部手术史,手术前一般准备,进行妇科手术。手术过程中伤乙状结肠,病人被迫行人工造瘘。引发纠纷诉至济阳县人民法院。在术前讨论过程中,妇科大夫也提及病史问题,但,没有为此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甚至没有找外科大夫会诊。,本案原告的损伤,主要是人工造瘘。人工造瘘的原因是因为被告的工作人员在手术过程中损伤了原告的乙状结肠。正常情况下,乙状结肠内被粪便所充斥,而粪便内就是细菌,这种情况下,损伤的乙状结肠不可以进行缝合,因为即使是缝合了,伤口也不能愈合,造瘘就成了唯一选择。但,如果被告的工作人员在为原告手术前,充分进行了准备,就完全可以避免这种后果。准备的方法也很简单且不属于什么高端技术,一般的医疗机构都应当掌握。方法就是:进行肠道准备,也就是在手术前三天,让患者口服消炎药,并进行清洁灌肠。患者提前口服了消炎药,并进行了清洁灌肠,如果在手术中伤及了乙状结肠,由于这时肠内已经没了粪便且所剩不多的细菌也被消炎药杀死,就可以进行简单的缝合而不会影响伤口的愈合。造瘘就完全可以避免。本案以被告承担一半责任败诉,理由有二,术前准备不充分,辅助检查不全。,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到位引起儿童死亡一案。,5、各项检查是否完善的问题,我院以前出现的案例。,上案中还提到一个重要问题,当时是熟人介绍住院,术前由熟人领着进行B超检查,查明卵巢肿块,但未打印报告。病例中无B超检测单。,6、熟人问题,以上两起案件中也提到熟人问题引发的纠纷。,7、各科室协调搭配不及时,且相互推诿问题。,孕妇马红,2008年8月27日于济南市中心医院门诊产前检查时,B超提示:BPD:9.7cm,FL:7.6cm,胎盘III级,羊水指数:3.1*2.9*4.5,处理一周复查。8月31日因无月经9个月、阵发性下腹坠痛8小时、见红2天住院治疗,诊断为“39+1W妊娠临产,方位LOA孕2产0、正常骨盆、上呼吸道感染(?)”,于11am-11:40am在连硬膜外麻醉下行经腹子宫下段刨宫产术;术中见羊水III粪染,吸净羊水娩一男婴,常规清理呼吸道,娩出一男婴,Apgar评分1分钟4分,5分钟10分,给予抢救后转入儿科;儿科给予相关治疗,在病程中陆续出现了新生儿硬肿等。患儿于9月8日9:52pm临床诊断死亡。,未尽相关注意义务:根据B超显示医方未注意认真分析,未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应如愿观察治疗,以致四天后病情加重后入院。,临床诊疗欠妥:患儿出生前后,医方虽给予了相关诊疗,但医方一是在患儿之母入院时未对胎儿窘迫作出诊断,未能尽早终止妊辰,后病情加重;二是患儿出现新生儿窒息,医方虽然给予一定抢救治疗,但治疗措施不利(如清理呼吸道不彻底等),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当时病人家属十小时的录音,大夫之间特别是科室与科室之间有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相互矛盾。,8、主动性不强,处理不及时问题。,患者意外怀孕,本以为到医院做完了刮宫手术“就完事了”,孰料却因为医院“少说了一句话”没有告知患者必须在“诊断性刮宫手术”后取回化验单复诊,导致患者宫外孕的症状没有被及时发现,最终又不得不白白挨了一刀,做了输卵管切除手术。日前,济南首起医疗知情权同意权纠纷案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审结,经办案法官调解,患者最终因为医院侵权获赔十万。,六、,错误出生”引发的医疗纠纷案,海淀法院民一庭的陈昶屹法官表示,近年来,随着“70后”、“80后”生育高峰期的到来,加之年轻夫妇的维权意识增强,有关生育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案件逐渐增多。海淀法院对此类案件调研时发现,以前只有产科医生偶尔会被起诉,现在却是产前筛查的医生惹来的官司居多。,相较传统的产科医生在分娩时存在医疗过失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产前筛查的医生多是被产妇家人,以没有尽检查、告知义务,而致孕妇在不知胎儿存在较大生理缺陷或存在生理缺陷风险的情况下,将缺陷胎儿生下来,这种情形也被称为因产前筛查的局限或过失导致“错误出生”。目前此类案件约占医疗纠纷案件总数的8%,呈现日渐上升的趋势。,七、,医务人员应该具备的能力,医务人员应该具备的能力,医务人员应该具备的能力,八、法律,责任,对外民事赔偿责任,对内的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对外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适用,赔偿范围与标准,逐年提高的赔偿数字,对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适用,赔偿范围与标准,医疗纠纷的特殊规定,行政责任,法律适用,赔偿范围与标准,医疗纠纷的特殊规定,刑事责任,法律适用,赔偿范围与标准,医疗纠纷的特殊规定,九、,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与标准,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规定,十、,医疗纠纷的防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加强病案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操作规程,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规范日常工作,实施知情同意,防范医疗争议,建立良好医患关系,谢 谢,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是你永远的朋友,几个问题,怎样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责任心怎样养成?,如何更好地提高我们的技术水平?,病例的书写如何能更加规范?,怎样学会与病人沟通与交流?,发生了医疗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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