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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备考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综合试题高频卷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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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备考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综合试题高频卷附答案 大题(共20题) 一、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描述:(1)关于资格条件的描述。注册资金:本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地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流域治理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2)关于投标人资信的描述。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人资信的评价标准为:已与招标人合作过且未发生合同纠纷的投标人评为A等(百分制评价为90分),初次合作的投标人评为C等(百分制评价为70分)。(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4)关于现场踏勘的描述。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在此期间应某个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陪同其考察了现场。 【问题】 1.对上述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做出分析和判断。2.根据背景(2)的描述,如果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信”权重0.03,评标基准价496万元,且每偏离1%扣1分,仅就“投标人资信”和报价得分做简要的计算和分析(提示:将得分分值换算成报价差异)。 【答案】1.招标文件中描述背景的分析和判断:背景(1)显然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缺乏公平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对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也不合理,类似工程经验是指工程规模、结构、技术特点与应用等的类似,考察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可行性,将类似工程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也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背景(2)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具备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未合作过的投标人直接判断“一般”,有“疑罪从有”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也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规定。背景(3)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明显偏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生效后不允许撤回,但提交不等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生效有特定的时间点,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只要在生效前撤回都是合法的,招标人无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背景(4)描述是正确的,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不是强制性条款。但应某个投标人请求陪同现场踏勘是错误的,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根据背景(2)的描述,假定合作过的投标人为A,未合作过的投标人为B,则:A“投标人资信”得分为:90×0.03= 2.7(分)。B“投标人资信”得分为:70×0.03= 2.1(分)。投标人A、B分差为: 2.7- 2.1=0.6(分)。1分相当于工程造价额:496×1%=4.96(万元)。投标人A、B分差折算工程造价额为:4.96×0.6= 2.976(万元)。按照背景(2)的描述,在其他指标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投标人A报价不高于投标人B报价的 2.976万元,投标人A比投标人B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当于对已合作过的投标人的评标优惠和对未合作过投标人的歧视,显然这种评价标准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某堤防综合整治工程投资约540万元人民币(中央投资占60%,地方投资占40%),工期90日历天。由于工程涉及安全度汛,该项目在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立即组织招标活动。为节省时间,招标人决定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同步进行。招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在起草招标文件时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①工期紧且拖延工期有较大安全风险;②地方需要配套40%的投资;③招标人投入该项目的人员少,合同管理难度大。为此,在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款描述如下:(1)关于工期延误的描述,“为了确保工程按时竣工,除发包人原因外不得延长工期;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50000元人民币。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2)关于工期提前的描述,“为保证项目安全度汛,尽可能提前竣工,监理人与承包人应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但发包人不支付提前完工奖金”。(3)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描述,“进度款每次支付已完工程量结算价的60%,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97%”。(4)关于合同价的描述,“本工程采用固定价合同,政策法规、地质条件、物价等变化的风险属于承包人的风险,由此引起的合同价变化不予调整”。 【问题】 1.招标人在组织招标活动中存在哪些不规范的行为?2.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做简要分析。 【答案】1.招标人在组织招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如下:(1)“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立即组织招标活动”“招标人决定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同步进行”均违反了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即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包括初步设计已经批准、监理单位已确定等规定。(2)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只是阶段性任务的完成,初步设计成果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常要开初步设计成果的评审会。已批准初步设计成果是进行招标活动的前提条件。不能因为节省时间将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同步进行,因为监理单位确定后,除监理单位尽快熟悉招标项目外,还需要协助招标人开展招标活动。2.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分析:(1)关于工期延误和工期提前的描述中,有三处不妥。①奖罚不对等,只有工期延误的惩罚标准,没有工期提前的奖励,有失合同的公平原则。②对工期延误的确认缺乏合理性,工期延误除发包人原因外,监理、设计、特殊异常天气、自然灾害等非承包人原因都可能造成工期延误。③工期延误罚款过于严厉,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50000元人民币占合同额比例过高,接近1%,一般为合同额的万分之5左右,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也过高,一般不超过5%。(2)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描述,进度款每次支付已完工程量结算价的60%过低,不能因为地方需要配套资金就压低支付比例,进度款的支付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过低的支付比例会导致承包人流动资金的压力而提高经营成本,对合同履行产生不利影响。(3)关于合同价的描述,有两处不妥。①不宜采用固定价合同,由于初步设计阶段还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较大,宜采用可调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按经监理确认的实际量进行结算。②合同风险分配不合理,政策法规、地质条件的变化即使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测。如果发生了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情况,改变了订立合同时的基础,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将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重大失衡,应当允许受不利情况影响的当事人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这是合同履行的情势变更原则。 三、中部某市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位于汉江某二级支流上,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建筑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已知:(1)堤防工程4204.64万元,河道整治工程1055.89万元,导流工程150万元,施工交通工程132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元,交通工程中对外公路工程86万元、运行管理维护道路工程120万元,供电设施工程89万元,施工供电工程54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92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30.3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1.8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58.31万元,独立费用764.7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5%,价差预备费不计。(2)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投资≤50000万元时,取1.0%~1.5%;50000万元投资>100000万元时,取0.5%~0.8%。2)引水工程:取0.4%~0.6%。3)河道工程:取0.4%。(3)室外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15%~20%计算,本工程取下限。(4)其他建筑工程投资按照主体建筑工程的3%计算。 【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重点考核项目类型的划分、各项工程的造价构成,本工程属于河道工程中的堤防工程,根据题干信息情况,各项工程费用构成如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用房、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以及室外工程。建筑工程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堤防加固工程和河道整治工程)、交通工程(对外公路和运行管理维护道路)、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包括: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工程部分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工程投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施工临时工程投资、独立费用和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工程静态总投资包括:工程部分静态投资、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答案:问题1:主体建筑工程投资=堤防工程投资+河道整治工程投资=4204.64+1055.89=5260.53(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元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0.4%×5260.53=21.04(万元)室外工程投资=(100+21.04)×15%=18.16(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和办工用房投资+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投资+室外工程投资=100+21.04+18.16=139.20(万元) 四、某供水工程供水价为 2.5元/t,每吨水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0.03元,每吨水的可变成本0.5元,年固定成本为200万元。<1>、请列式计算年产量盈亏平衡点,并据此进行盈亏平衡分析。 【答案】BEP产量=年固定总成本/(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00000/( 2.5-0.5-0.03)=101.52(万吨)结果表明,当年供水量小于101.52万吨时,项目开始亏损;当年供水量大于101.52万吨时,项目开始盈利。 五、东部某市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  该工程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初步设计概算部分成果如下:  堤防工程投资396 2.15万元,河道整治工程投资3291.47万元,建筑物工程投资5883.66万元,永久道路桥梁工程投资567.49万元,临时道路投资311.00万元,导流工程投资486.14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23 2.75万元,施工仓库投资100.00万元,施工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投资305.79万元,供电设施工程投资68.52万元,施工供电工程投资54.21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投资234.5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177.59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420.53万元,独立费用2176.0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5%。  已知:  (1)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  枢纽工程  投资≤50000万元       1.0%~1.5%  50000万元  投资>100000万元      0.5%~0.8%  引水工程          0.4%~0.6%  河道工程          0.4%  注:给定取值范围的,本工程取中间值。  (2)室外工程投资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15%~20%计算,本工程取上限。 【答案】问题1:  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23 2.75万元  主体建筑工程投资=堤防工程投资+河道整治工程投资+建筑物工程投资  =396 2.15+3291.47+5883.66  =13137.28(万元)  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13137.28×0.4%=5 2.55(万元)  室外工程投资=(23 2.75+5 2.55)×20%=57.06(万元)  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室外工程投资=23 2.75+5 2.55+57.06=34 2.36(万元)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资=施工仓库投资+施工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投资  =100.00+305.79=405.79(万元)  问题2:  交通工程投资=道路桥梁工程投资=567.49(万元)  供电设施工程投资=68.52(万元)  其他建筑物工程投资=13137.28× 2.5%=328.43(万元) 六、某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分为两个包件(包件1为土建工程,包件2为生态净化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同时进行全程电子化招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有以下情况发生:包件1:招标人希望中标人甲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三个百分点,即由其中标价5250万元调整为5092.5万元,以便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甲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合同签订时,招标人给出了两种合法方法处理。第1种:书面合同中填写的合同价格仍为5250万元,由中标人甲另行向招标人出具一个优惠承诺函,在合同结算时扣除。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合同信息报送时不易被行政监督部门发现,缺点是优惠后的中标价无法进行合同备案,万一今后发生法律纠纷,无法在法庭上被采信。第2种:书面合同中的合同价格直接填写为优惠后的5092.5万元,同时双方在进行合同信息报送时附加一个补充说明,详细阐明理由。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可以直接按照合同信息报送的有关内容进行认定,缺点是在进行合同信息报送环节,就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并有被处罚的可能。权衡再三,招标人选定了第1种处理方法,双方同时协商一致,在合同信息报送后,再另行签订一份合同,将合同价格调整为5092.5万元。包件2:招标人向中标人B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的20%,招标人表示非常担心其价格低于成本。为保证合同履行,招标人提出中标人B需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金额基础上,增加中标价5%,按即中标价的15%提供履约担保,否则不与其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标人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只愿意提供中标价10%额度的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B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直接与排名第二C的中标候选人签订了合同。问题:1.包件1中,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甲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三个百分点的做法是否违法?如果中标人甲同意优惠,并按优惠价签订协议是否违法?如果上述行为违法,简述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2.包件2中,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B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为什么?3.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招标人如果想预防过低投标价中标,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好一个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 【答案】 七、某新建引水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如下:1.项目工程费用为2000万元,独立费为500万元,基本预备费费率为8%,预计未来3年的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5%。 2.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8年。3.项目建设期第1年完成项目静态投资的40%,第2年完成静态投资的60%,项目生产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240万元。4.项目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均由资本金投入。5.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无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8年,残值率为5%,采用直线法折旧。(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1>、分别列式计算项目建设期第1年、第2年价差预备费和项目建设投资。<2>、分别列式计算项目生产运营期的年固定资产折旧和正常年份的年可变成本、固定成本、经营成本。 【答案】1.基本预备费=(2000+500)×8%=200(万元)静态投资额=2000+500+200=2700(万元)第1年价差预备费=2700×40%×[(1+5%)1-1]=54.00(万元)第2年价差预备费=2700×60%×[(1+5%)2-1]=166.05(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工程费+独立费+预备费=2700+54.00+166.05=2920.05(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2920.05×(1-5%)/8=346.76(万元)正常年份的可变成本=10000×550/10000=550.00(万元)固定成本=950-550=400.00(万元)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经营成本=950-346.76=603.24(万元) 八、中部某市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位于汉江某二级支流上,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建筑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已知:(1)堤防工程4204.64万元,河道整治工程1055.89万元,导流工程150万元,施工交通工程132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元,交通工程中对外公路工程86万元、运行管理维护道路工程120万元,供电设施工程89万元,施工供电工程54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92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30.3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1.8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58.31万元,独立费用764.7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5%,价差预备费不计。(2)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投资≦50000万元时,取1.0%~1.5%;50000万元投资>100000万元时,取0.5%~0.8%。2)引水工程:0.4%~0.6%。3)河道工程:取0.4%。(3)室外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15%~20%计算,本工程取下限。(4)其他建筑工程投资按照主体建筑工程的3%计算。 【答案】问题1:主体建筑工程投资=堤防工程投资十河道整治工程投资=4204.64+1055.的=5260.53(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元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0.4%×5260.53=21.04(万元)室外工程投资=(100+21.04)×15%=18.16(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和办工用房投资+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技资+室外工程投资=100+21.04+18.16=139.20(万元)问题2:其他建筑工程投资=5260.53×3%=157.82(万元)交通工程投资=对外公路投资+运行管理维护道路投资=86+120=206(万元)建筑工程投资=主体建筑工程投资+交通工程投资十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供电设施工程投资+其他建筑工程投资=5260.53+206+139.20+89+157.82=585 2.55(万元)问题3:施工临时工程技资=导流工程投资+施工交通工程投资+施工供电工程投资十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资+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50.00+13 2.00+54.00+9 2.00+30.38=458.38(万元)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投资+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技资+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投资+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九、某省某大型水闸工程,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知”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投标人中标后,为保证质量须将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工程分包给××基础工程公司。(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但不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不延长。(4)投标人可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应予开启并评审,优于投标方案的备选投标方案可确定为中标方案。(5)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共有A、B、C、D、E五家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A的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开标会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事件二: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占50%。在实际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为提高国家投资的经济效益,招标人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事件三:投标人B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该投标人按时提交了答复,认为系笔误并修改了工期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了工期的修改。事件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某一项关键项目的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较其相应总价少10万元。评标委员会讨论后决定,为保护招标人的利益,提高投资效益,向投标人C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确认投标总报价不变,修改其关键项目的单价。事件五: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投标人E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与投标人E签署施工承包合同之前,要求投标人E按最低投标价签订合同。事件六:因招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与投标人E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E。 【问题】 【答案】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异议及理由和招标人答复异议的要求如下:(1)可对“将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工程分包给××基础工程公司”提出异议。理由: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商。(2)可对“优于投标方案的备选投标方案可确定为中标方案”提出异议。理由: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可以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对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分析:(1)事件一妥当。(2)事件二不妥当。评标委员会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事件三不妥当。评标委员会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澄清的通知,也不能认可工期修改;工期超期属于重大偏差,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评标委员会不能通过投标文件澄清使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应该按废标处理。(4)事件四对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的处理不妥当,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应以单价为准,应按关键项目的单价和工程量乘积修正其合计及其相应投标总报价,并向投标人C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确认。(5)事件五“招标人在与投标人E签署施工承包合同之前,要求投标人E按最低投标价签订合同”不妥当。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事件六“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E”不妥当,由于招标人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3.该事件中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澄清文件是妥当的,但不能注明问题来源,因为一旦注明问题来源就意味着向他人透露了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十、某堤防综合整治工程投资约540万元人民币(中央投资占60%,地方投资占40%),工期90日历天。由于工程涉及安全度汛,该项目在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立即组织招标活动。为节省时间,招标人决定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同步进行。招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在起草招标文件时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①工期紧且拖延工期有较大安全风险;②地方需要配套40%的投资;③招标人投入该项目的人员少,合同管理难度大。为此,在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款描述如下:(1)关于工期延误的描述,“为了确保工程按时竣工,除发包人原因外不得延长工期;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50000元人民币。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2)关于工期提前的描述,“为保证项目安全度汛,尽可能提前竣工,监理人与承包人应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但发包人不支付提前完工奖金”。(3)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描述,“进度款每次支付已完工程量结算价的60%,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97%”。(4)关于合同价的描述,“本工程采用固定价合同,政策法规、地质条件、物价等变化的风险属于承包人的风险,由此引起的合同价变化不予调整”。 【问题】 1.招标人在组织招标活动中存在哪些不规范的行为?2.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做简要分析。 【答案】1.招标人在组织招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如下:(1)“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立即组织招标活动”“招标人决定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同步进行”均违反了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即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包括初步设计已经批准、监理单位已确定等规定。(2)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只是阶段性任务的完成,初步设计成果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常要开初步设计成果的评审会。已批准初步设计成果是进行招标活动的前提条件。不能因为节省时间将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同步进行,因为监理单位确定后,除监理单位尽快熟悉招标项目外,还需要协助招标人开展招标活动。2.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分析:(1)关于工期延误和工期提前的描述中,有三处不妥。①奖罚不对等,只有工期延误的惩罚标准,没有工期提前的奖励,有失合同的公平原则。②对工期延误的确认缺乏合理性,工期延误除发包人原因外,监理、设计、特殊异常天气、自然灾害等非承包人原因都可能造成工期延误。③工期延误罚款过于严厉,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50000元人民币占合同额比例过高,接近1%,一般为合同额的万分之5左右,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也过高,一般不超过5%。(2)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描述,进度款每次支付已完工程量结算价的60%过低,不能因为地方需要配套资金就压低支付比例,进度款的支付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过低的支付比例会导致承包人流动资金的压力而提高经营成本,对合同履行产生不利影响。(3)关于合同价的描述,有两处不妥。①不宜采用固定价合同,由于初步设计阶段还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较大,宜采用可调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按经监理确认的实际量进行结算。②合同风险分配不合理,政策法规、地质条件的变化即使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测。如果发生了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情况,改变了订立合同时的基础,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将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重大失衡,应当允许受不利情况影响的当事人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这是合同履行的情势变更原则。 一十一、××省某大型泵站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占用土地、居民迁移工作已经进行了动员,上级主管部门认为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部分内容如下:(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30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地点:××市××路××楼会议中心)。(3)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如下情况发生:(1)共有A、B、C、D、E、F六家单位投标,其中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2)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7月3日,招标人确定B单位中标并公示,于7月5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0日与B单位签订了合同。(3)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4)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问题】 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做简要分析。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 【答案】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及分析(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不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不妥,应该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不妥,首先,投标文件正本应为1份,副本4份。正本只能有一份,以保证投标的唯一性。(3)“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妥,投标有效期应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及原因:(1)“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不妥,A单位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即6月13日以前向招标人提出。(2)“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不妥。首先,招标文件的澄清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其次,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3)“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不妥,应该标明排名顺序。(4)“7月5日向8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因为招标人7月3日确定中标人需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应在7月6日及以后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5)“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妥,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以本例中招标人应在7月6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结果告知其他五家单位。(6)“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不妥,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15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所以本例中不应迟于7月21日。 一十二、某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堤防专项整治工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8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 【答案】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不妥之处,分述如下:(1)招标人宣布B、C、D、E四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妥,因为投标人A里然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加以宣布。(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不妥,因为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不能要求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补充。(3)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8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不妥,因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对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要进行分析。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否则,就是错误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檢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一十三、某A施工公司欲在某公开招标工程中进行投标。同时投标的单位还有B、C、D、E公司,在平常的接触里A公司和这几个公司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编制完标书之后,A公司和其他几个公司进行了协商,各方交换了投标报价,并达成协议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增加10%的利润。1.在工程开标大会上,除到会的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招标办请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参加大会。开标前公证处提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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