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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及风险防范,1,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及法定业务,第二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自律责任,第三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第四部分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2,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及法定业务,评估师权利的内容,主要权利包括:执行法定评估业务的权利、独立执业的权利、跨区域执业的权利、依法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平竞争的权利、有权获取真实材料等权利。,对应义务包括: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义务;遵循行业准则及规范的义务;保密义务;回避义务;按约定期限完成工作等义务。,3,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及法定业务,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法定业务,规定评估法定及相关业务的主要有五部法律、两个法规、三个规章、三个规范性文件、两个司法解释。,4,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及法定业务,法律,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第八十条规定:非实物出资必须评估。,证券法,第十一条规定:发行人必须提交包括评估报告在内的有关文件。,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公路法,第六十一条: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5,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及法定业务,行政法规,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法定评估情形: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国家有关规定的的情形。,2,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十)经二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6,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及法定业务,规章,1,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4,国家工商局总局令第,11,号,),第十二条规定,增资的非货币出资需要评估。,2,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国家发改委令,21,号,),第十七条,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第三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5,)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6,)资产转让、置换、拍卖;(,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8,)确定涉讼资产价值;第六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收购非国有资产;(,2,)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3,)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7,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及法定业务,规范性文件,1,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199343,号)第,5,条规定:公开披露文件涉及资产评估等事项的,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意见。,2,关于拟发行股票公司聘用审计机构等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131,号)第一条规定:今后拟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设立时应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业务。,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国办发,200396,号)进一步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8,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及法定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28,号)第九条 拍卖股权之前,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9,第二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自律责任,自律责任的依据,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第十条的规定:协会会员违反本章程规定、违反职业道德及有关法规,视情节轻重,由协会常务理事会给予,警告、协会通报批评、撤消会员资格,等处分。,依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第九条的规定,通过谈话,发现谈话对象存在情节轻微的违规执业行为,但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谈话约请部门应予以,严肃训戒并要求整改,,整改情况应当限期向谈话约请部门报告。,地方协会可以根据地方协会章程及行业惩戒规则进行惩戒。,10,注册资产评估师自律责任,自律惩戒的内容和方式,1,对违反,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所在协会章程及惩戒规则规定的惩戒方式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给予自律惩戒,同时对需要改正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2,违反,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等规定,存在底稿编制不完备、评估程序不完整、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报告内容和格式不规范、评估方法不当、评估对象权属不清、评估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情节轻微的,依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进行,谈话提醒,;情节较重的,依据协会章程及惩戒规则,视情节轻重,由协会按章程及惩戒规则规定的惩戒方式对资产评估机构给予不同程度的自律惩戒。,11,注册资产评估师自律责任,自律惩戒的内容和方式,3.,违反,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规定,档案管理混乱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通过谈话提醒,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接受复查。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协会依据章程及惩戒规则,视情节轻重,按章程及惩戒规则规定的惩戒方式给予不同程度的自律惩戒。,4.,违反协会章程规定、违反职业道德及有关法规,情节严重并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协会可作出,撤消会员资格,的惩戒。,12,第三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国资产评估机构来中国境内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暂行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产评估项目抽查复核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3,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框架图,法律:公司法 刑法 证券法 民法通则,法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章:国有资产评估违法处罚办法,14,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条款,证券法,182,、,202,条,第一百八十二条为股票的发行或者上市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的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二条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15,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条款,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73,条,第七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对前款所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专业评估人员和律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16,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条款,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20,、,22,条,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第十二条 前条所称虚假陈述行为包括:,(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参与制作的其他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第二十条 证券经营机构、专业性证券服务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其证券经营业务、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证券经营业务许可、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第二十二条 对与虚假陈述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许可或者资格。,17,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条款,公司法,219,条,第二百一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行政责任),18,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条款,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32,条,在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项目中,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该资产评估机构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吊销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具体的处罚内容及方式可依据,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第,15,号令)第,5,、,6,、,13,条等规定。,19,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条款,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有关条款,第五条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笫六条 资产评估机构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笫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不按照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执业的,;予以警告。,第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拒绝、阻挠财政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予以警告;,20,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条款,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有关条款,第十五条;资产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一,),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或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其违法行为的;,(,三,),主动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四,),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五,),其他应予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资产评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暂停执业和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资产评估机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十九条 资产评估机构要求听证的,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第二十条 资产评估机构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保障权利原则,21,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其中警告属于声誉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财产罚;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则属于行为罚。,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规定为两年。,从违法行为发生日两年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责任。,22,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有关条款,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民事责任),第二百零二条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23,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有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第七条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应当是虚假陈述行为人,包括:,(五)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第二十四条规定:专业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第六条 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前置程序),24,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有关条款,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5,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有关条款,刑法,229,条,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上述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条的规定处罚。,26,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有关条款,证券法,202,条,第二百零二条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27,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有关条款,证券法,202,条,第二百零二条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28,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有关条款,公司法,219,条,第二百一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9,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有关条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72,、,73,条,第七十二条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七十三条规定: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229,条第,3,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追诉: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影响的,。,30,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87,条对追诉时效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上文指出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两罪规定的刑期为,5,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和,3,年以下。,注册资产评估师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为,5,年和,10,年两个期限,31,第四部分,-,资产评估风险防范,资产评估的风险,在广义上可以界定为,“,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引起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狭义上是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的执业中因资产评估的结果与事实不符而导致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承担的损失,即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32,资产评估风险防范,风险来源,资产评估的风险都来源于对所评估资产价值的揭示与事实上的资产价值的不一致性。导致此种不一致性的原因有:,(,1,)信息的不完备性。,(,2,)评估人员能力的不足。,(,3,)评估人员道德的原因。,(,4,)报告表达和描述的不严谨。,33,评估项目风险判断要点,-,来自委托方的风险,委托目的是否明确合法,委托人对时间要求是否苛刻,对评估结果是否有不合理要求,与资产占有方关系如何,有无非法经营记录,高管人员是否诚信,34,评估项目风险判断要点,-,来自资产占有方的风险,对评估工作态度是否积极,是否面临财务危机,产权关系是否明确,行业环境是否稳定,内部组织机构是否稳定,内部管理和控制是否健全及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基础资料档案管理是否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是否合理,财会人员素质是否较高,高管人员是否诚信,35,评估项目风险判断要点,-,来自待估资产的风险,产权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特殊而本机构无评估经验的资产,有无抵押、质押、诉讼、抵债等资产,有无安全与完整保证程度低的资产,有无异地无法实施现场调查的资产,36,评估项目风险判断要点,-,来自本机构的风险,本机构是否具备承接项目的资质要求,承接该项目是否影响本机构独立性,能否派出与资产评估项目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及助理人员,能否派出能胜任的专家组,参加项目的人员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37,评估项目风险判断要点,-,报告的使用风险,如评估报告是否需要公诸于公开媒体,是否可能被其他文件和资料引用,是否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核准,是否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利益对立的评估报告使用人,38,评估项目风险判断要点,-,成本效益风险,固定成本,指本公司参与项目人员薪酬、固定补助等成本预计,变动成本,指与项目有关的开发成本、差旅费、外聘专家费用等成本预计,机会成本,指效率成本、管理成本等成本预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39,风险防范,信息搜集中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信息搜集中进行风险防范的独立性原则。,信息搜集中进行风险防范的验证性原则。,信息搜集中进行风险防范的合理性原则,。,40,风险防范,信息搜集中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1,)对于基础性信息,对其搜集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除了由注册资产评估师采取必要措施检查、复核相关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在评估过程中将其收集作为工作底稿保存之外,为掌握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程度,还可以通过专业人士的服务如律师对相关权利文件的鉴定和注册会计师对相关财务信息的审计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予以确保,并通过专业人士对其专业服务质量的承诺转移和规避风险。,41,风险防范,信息搜集中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2,)对于分析性信息,对其搜集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较为复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分析:,第一,准确地确定信息搜集的渠道,以选择相应的风险防范方法。,第二,对于与资产评估相关利益者直接沟通获取信息过程中的风险,可以在搜集过程中通过调查方法(主要是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的设计和控制予以防范。,第三,对于通过公共信息源获取外部信息过程中的风险,可以从下述方面进行防范:首先,应通过多种公共信息源搜集信息以防止信息搜集过程的偏性化。其次,应尽量利用具有权威性的、为大多数公众所认可的信息源搜集信息,以免在受到对信息真实性的质疑时或需要对信息真实性进行举证时处于不利地位。再次,应对相应的信息来源和信息使用方式加以说明,以加强信息搜集过程的清晰度和可信度。,42,风险防范,信息搜集中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1,、构建合理项目团队,具备合理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年龄结构合理,能力结构合理,形成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流程,严格按执业准则和规范对需要分析的对象,制定内部项目分析流程。,43,风险防范,信息搜集中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选择合理的分析工具和技术,一是财务分析技术。,财务比率分析法、杜邦分析方法等。,二是经济、管理战略分析技术。,市场结构行为绩效分析方法、产业寿命周期分析模型、波特的五种竞争要素分析模型、增长,份额矩阵分析法、,SWOT,分析法等。,三是统计分析工具和技术。,平均分析方法、相关性分析方法、回归分析方法、时间序列分析方法等,四是其它分析工具。,三维评估过程分析模型、资产价值三维分析模型、层次分析法等。,44,风险防范,信息分析中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参数的合理选择,一是确定参数的依据要充分合理。,二是对选取的参数进行敏感性、一致性检验。,45,风险防范,信息披露中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1,、合理假设的选择,对于资产评估的假设,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种是作为整个资产评估学科的理论基础的假设,即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另一种则是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的具体假设,即对所评估资产所处具体现实环境和条件的各种分析、推断和限定。,2,、对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各种具体假设都对最后的评估结果产生影响。但是,各种具体假设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的重要性并不相同。为了保证评估过程中假设选择的合理性,进而保证信息揭示的合理性,就需要对那些对评估结果存在重要影响的假设进行严格的检验。因此,需要通过敏感性分析找出这些假设并对其进行检验。,3,、评估结果揭示的合理方式探讨,通过敏感性分析找出的一些重要假设可能存在若干种不同情况。而每一种情况都存在发生的可能并将最终影响资产的价值。在信息揭示中如不能反映此种不确定性则会导致风险的产生。,46,风险防范,评估机构内部风险管理,(一)执业流程控制,(二)建立内部信息资料库,(三)人员培训,(四)外部法律顾问,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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