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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近年来,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也损害了精神病人自身的利益。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根据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公通字201031号)和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66号)及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199号)精神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排查任务,科学规范地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诊断与危险性评估,自即日起,在西宁市四区及所属各县、海东地区及所属各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指导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际情况,为以后加强救治服务、落实管理措施、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打下工作基础。,工作内容,1、人员培训。开展西宁市四区及所属各县、海东地区及所属各县筛查病人的培训工作,让基层卫生工作者了解和掌握精神病人的筛选和排查知识,在专科医生的指导和帮助下筛查有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工作内容,2、开展筛查。以街道、社区、乡镇为单位,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筛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建立健康档案,为录入全国卫生系统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打好基础。,工作内容,3、复核、评估。开展诊断复核和危险性评估,进行逐人诊断评估,掌握现实状况,对排查发现的可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州(地、市)为单位,确定时间、集中患者后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派出专家统一进行复核,并依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展危险性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工作内容,4、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所属辖区的工作质量和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和综合评分,确保任务的完成。,工作内容,5、登记上报。对筛查和评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病人进行逐级上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收集、汇总筛查信息,并向州(地、市)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州(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各县卫生行政部门所报信息核查复核整理后向省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组织实施,(一)各级职责,1.省卫生厅领导组织协调整体工作,并适时对该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与考核。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专家组(附件2)和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设在省第三人民医院,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制订、落实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总体实施及质量的控制、督导,并及时向上级汇报项目技术信息。,组织实施,2.各市、州卫生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立项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和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项目效果评估等工作。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成立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承担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对于辖区内没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不足的地区,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组织专科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指导。,组织实施,3.县卫生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排查工作,指导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4.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负责本辖区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和登记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二)项目经费分配和管理,项目经费由卫生厅统一拨付省第三人民医院,并按项目要求,根据考核的任务质量完成情况拨付有关地(市)、县所需工作经费。各地区必须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实行全程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当地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管理、监督和检查,当地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要求,(一)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是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和卫生部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做好西宁市四区及所属各县、海东地区及所属各县精神卫生工作,特别是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的建立完善,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各卫生行政部门要迅速成立排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动员部署、走访、筛查、复查核录、督导检查等步骤组织实施,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工作要求,(二)讲究方式方法,体现关爱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扎实细致地开展排查,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排查行动不做公开宣传报道,杜绝运动式的作法,避免刺激病人情绪,防止给病人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多做其家属解释工作,通过落实现行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争取理解和信任。,工作要求,(三)严格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对于排查行动中掌握的信息,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保密,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传播扩散精神病人及其家人的隐私。对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要严格审核查询权限,严格信息应用,坚决防止发生信息泄漏的问题。,工作要求,(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排查行动的督促指导,将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绩效考核。要将排查工作经常化,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落实救治、服务措施。对因工作不深入、排查不细致导致严重失误,未能防止严重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要坚决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为推动工作开展,我厅将联合综治办、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将适时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对于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将予以通报批评。,工作要求,(五)严格疾病诊断,确诊患者逐一建档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诊断复核病人当中,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和参考国际疾病诊断分类(ICD-10)的相关标准,综合其既往病史、精神状况检查、体检和辅助检查等进行诊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排查出的确诊病人,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卫妇社发200998号)要求,为病人建立健康档案。,项目执行时间和项目进度报告,2010年11月开展西宁市四区及所属各县、海东地区及所属各县排查培训工作培训班;,2010年12月开始在西宁市四区及所属各县、海东地区及所属各县开展筛查和评估及上报工作,排查行动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排查行动进度、经验及问题等相关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上报本地区阶段性工作简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自即日起务必在每月15日、30日(31日)将阶段性工作简报及排查行动进度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项目办公室,省项目办公室及时整理各地资料,上报卫生厅。,项目督导与评估,项目实施期间,省卫生厅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州卫生局每3个月对项目进行1次督导检查,县,卫生局每月进行1次督导检查,督促和检查项目执行的质量,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各级人员在督导检查后,,向派出部门提交督导报告,客观真实地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省项目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省项目办公室。项目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评估内容包括:,人员培训情况、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和登记上报工作等。,青海省重性精神病人排查项目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颉学辉 省卫生厅副厅长,副组长:,李砚明 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杜欣柏 省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组 员:,刘文华 省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宋志强 省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靳宝宁 省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刘桂兰 省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马毅中 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局主任科员,韩国玲 省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马显明 省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主任,青海省重性精神病人排查项目专家组名单,组 长:杜欣柏 省第三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副组长:刘文华 省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宋志强 省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组 员:靳宝宁 省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刘桂兰 省心理咨询中心主任、主任医师,韩国玲 省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副主任医师,陈燕梅 省第三人民医院一疗区主任、副主任医师,申柏岭 省第三人民医院二疗区主任、副主任医师,阿怀红 省第三人民医院三疗区主任、副主任医师,马显明 省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主任、主治医师,召开青海省重性精神病人排查项目启动会暨培训班,在青藏假日饭店举办 青海省重性精神病人排查项目启动会暨培 训班。出席启动会的领导有:公安厅、财政厅、民政厅、省残联、卫生厅的相关领导,参加培训班的有西宁市及海东地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领导,西宁市四区及所属三县、海东地 区所属六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区县级人民医院专业医师共69人参加培训班。,督导,在2011年3月至4月在西宁市四区及所属三,县、海东地区所属六县进行了项目行政督导,和技术督导,在督导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了现场信息反,馈。,工作取得的成绩,(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保证了该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面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均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制订了相关文,件,并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工作取得的成绩,(二)强化管理,规范运行,保证了项目工,作的有效实施。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各,县(区)卫生局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部,分县(区)并将项目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工作取得的成绩,(三)强化培训,提升素质。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工作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能力,各县,(区)卫生局均按照项目要求,通过选派学,习、逐级组织培训等形式,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其充分掌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为顺利实施项目工,作奠定了基础。,乡镇卫生院医生和项目办医生上门进行符合诊断,项目办下乡进行复核诊断,工作完成情况,截止目前,总共上报筛查出的重,性精神病人为9858人,西宁市完成筛查总,人数为5545人、完成率为23.4%(,存在的问题,(一)有些区级卫生局对项目工作不,重视,将项目办公室成立在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项目执行力度不够,基层,工作开展缓慢。,存在的问题,(二)部分区不按要求上报重性精神,病人筛查数据。,(三)个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更换较频繁,工,作没有交接制度,资料保管也不齐全,部分,个案管理员未经过培训、或兼职较多、工作,交接及信息沟通不及时,影响对项目工作的,理解。,整改意见,(一)加强行政督导,让政府参与进来调动,乡镇卫生院级村卫生室积极开展工作,干出,工作成绩。,整改意见,(二)按上报规定及时将项目有关数据上,报。西宁市四区三县将筛查数据上报至西宁,市卫生局后统一上报至青海省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海东地区所属六县将筛查数据上报,至海东地区卫生局统一上报至青海省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最后由青海省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统一上报卫生厅。,整改意见,(三)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对乡、村,级的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将设,落实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的进,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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