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港口作业委托单(GF-9-0409)船舶运输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填写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填写]
注册地址:[填写]
联系地址:[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船籍港:[填写]
乙方(服务提供方):
法定代表人:[填写]
注册地址:[填写]
联系地址:[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编号:[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港口作业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填写港口名称] 港口 [填写具体码头/泊位名称] 进行以下港口作业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1.1 船舶系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引航引导下的船舶靠泊、系解缆绳等操作;
1.2 使用 [填写设备类型,如:岸边起重机/传送带等] 对 [填写货物类型,如:件杂货/集装箱/散货等] 进行装卸作业;
1.3 货物的水平搬运、堆码或根据甲方要求存放于指定仓库/堆场;
1.4 可能涉及的船舱/甲板清洁、通风等作业;
1.5 甲方要求的其他港口杂项服务,具体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 服务标准与要求
2.1 乙方应按照港口安全操作规程和约定的作业标准提供服务,确保作业过程安全、高效。
2.2 作业效率应达到 [填写具体标准,如:每小时装卸XX吨/每小时装卸XX箱] 的水平(遇特殊情况除外)。
2.3 乙方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合格的操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
2.4 乙方应遵守港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必要的作业手续。
第三条 服务期限与地点
3.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自船舶预计进港开始作业之日起至作业完成之日止,具体以双方确认的作业单证时间为准。或约定为:自 [填写起始日期] 至 [填写终止日期]。
3.2 服务地点为甲方计划停靠的 [填写港口名称] 港口 [填写具体码头/泊位名称]。
第四条 费用与结算
4.1 服务费用采用 [填写计费方式,如:按作业量/按天/包干] 方式计算。
4.1.1 若按作业量计费,费率为:[详细列出各项作业的费率,如:散货装卸每吨XX元,集装箱装卸每个XX元]。作业量以双方确认的理货单或装卸清单为准。
4.1.2 若按天计费,日费率为:[填写金额] 元/天,按实际作业天数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4.1.3 若包干计费,总费用为:[填写金额] 元,包含 [说明包含范围]。
4.2 费用总额:本合同项下预计总费用为人民币 [填写金额] 元(大写:[填写大写金额])。(若无法预估,则写:费用总额以实际发生并经双方确认的作业量为依据)。
4.3 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填写具体日期] 前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清单及相应单证,甲方在收到清单及单证后 [填写具体天数] 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在 [填写具体天数]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4.3.1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填写]
开户银行:[填写]
银行账号:[填写]
4.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费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审核期内提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监督服务质量。
5.1.2 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船舶到港时间、货物清单(包括危险品标识)、积载图及其他必要信息。
5.1.3 应确保船舶具备适航、适装条件,符合港口安全作业要求。
5.1.4 应指定现场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协调作业事宜。
5.1.5 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5.1.6 应遵守港口及乙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指派合格人员配合现场安全工作。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5.2.2 应按甲方要求或约定时间、地点提供服务,确保作业安全、高效。
5.2.3 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资质的设备和人员,并确保其操作符合安全规程。
5.2.4 应保持作业区域的清洁,妥善处理作业产生的废弃物。
5.2.5 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作业单证(如理货单、设备交接单等)。
5.2.6 应指定现场联系人,负责与甲方协调作业事宜。
5.2.7 应对作业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货物承担保管责任,直至货物按甲方指示移交给收货人或其他承运人。
第六条 安全责任
6.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2 甲方应确保其船舶和人员的安全,遵守港口安全规定。
6.3 因乙方操作原因造成甲方船舶、货物、人员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4 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除外)。
6.5 双方均应配合港口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承担因违反港口安全规定而产生的处罚或费用(因对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6 发生安全事故时,双方应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七条 单证与确认
7.1 乙方应在每次作业完成后,向甲方提供约定的作业单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货单、装卸清单、设备交接单等。
7.2 甲方应在收到单证后 [填写具体天数]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确认。如对单证内容有异议,应在核对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视为确认。
7.3 双方确认的单证是费用结算、履行合同及进行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信息、客户信息、运营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2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2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导致甲方运输任务延误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3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 [填写百分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填写天数] 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应付费用及违约金。
9.4 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填写百分比] 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若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文件。
10.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填写法院名称,如: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或选择仲裁: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在甲方完成本次委托的港口作业服务,相关费用结算完毕,且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2.3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结清所有款项,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文件、物品等归还甲方,并按照约定处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的所有通知、请求或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13.3 本合同一式 [填写份数] 份,甲方执 [填写份数] 份,乙方执 [填写份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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