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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道路货运货物保险合同范本下载
投保人(Insurer):[保险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地址:[保险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保险公司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保险人(Insured):[被保险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地址:[被保险人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被保险人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被保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保险标的(Insured Object):被保险人拥有或有权处分的,在道路运输途中运输的货物,包括[可简述货物类型或范围,如:由被保险人提供的货物运输清单所列货物]。货物价值以[选择:实际价值、CIF价、FOB价或其他约定方式]为准,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保险金额]元。
保险责任期限(Insurance Period):自货物在[指定起运地]装上[指定车辆/承运人运营车辆]时起,至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卸载时止。保险期限以货物实际运输路径为准,但最长不超过自起运时起[约定时间,如:180]日。
保险费(Premium):根据保险金额、运输距离、运输路线风险、货物性质、运输工具、承运人信誉及保险公司费率规定等因素确定。保险费为人民币[保险费金额]元,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缴费时间,如:合同签订时或起运前]一次性缴清。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于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下列损失,本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暴雨、雷电、地震、海啸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车辆碰撞、倾覆、出轨、隧道内事故、装卸时意外跌落、碰撞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抢劫造成的货物损失;
(四)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短少、残损、玷污等损失;
(五)[如包含]因承运人及其驾驶员、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失;
(六)[如包含]因运输延迟导致被保险人直接遭受的合理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对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于本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下列损失或费用,本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由于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核辐射、核污染及污染责任、政府行为引起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及其员工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货物本身性质、缺陷、正常损耗、锈蚀、腐烂、霉变、虫蛀等内在原因造成的损失;
(四)由于包装不当或未按标准包装运输造成的损失;
(五)由于货物未事先办理必要出口或进口手续,或未缴纳税费造成的损失;
(六)由于运输工具(车辆)本身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造成的损失;
(七)由于运输延迟造成的间接损失或预期利润损失,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属于保险责任条款(一)至(六)项明确除外责任之外的,由承运人、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其雇员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九)保险条款中载明的其他责任免除项目。
第三条 保险金额的确定与声明
(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协商确定。如按CIF或FOB价格投保,需提供相关单据。保险金额不得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二)被保险人应当对保险标的的价值情况予以如实告知。如有隐瞒或虚报,本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不予赔偿。
第四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当妥善包装保险标的,使其适应道路运输条件。必要时,本保险公司可提出建议,被保险人应予以采纳。
(二)被保险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约定时间,如:24]小时内通知本保险公司和承运人,并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三)被保险人应当向本保险公司提供与保险标的、保险事故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清单、价值证明、事故证明、损失清单、向责任方追偿的证明等。
(四)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并履行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责任。
(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本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金的给付
(一)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本合同、货物运输单据、承运人签发的记录、事故证明、损失清单、价值证明以及其他与本保险事故性质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本保险公司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定损。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保险公司应在核定的损失金额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三)保险金一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四)如发生重复保险,本保险公司在赔偿时有权按照比例或其他方式分摊赔付。
(五)本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时,如损失是由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本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取得向对该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求偿权),但本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第六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约定:被保险人所在地/投保人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办理。
(二)本合同一式[约定份数,如:肆]份,投保人执[壹]份,被保险人执[壹]份,本保险公司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投保人缴清保险费之日起生效。
投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保险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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