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5年物业收费标准调整协议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地址:[企业注册地址或主要经营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业主方):[如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请填写全称;如为特定业主,请填写业主姓名及身份证号/房产证号]
地址/通讯地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或业主居住地址]
负责人:[如为业主大会,填写业主委员会成员代表姓名]
鉴于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区域地址](以下简称“本物业区域”)提供物业服务,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自[原合同起始日期]至[原合同终止日期];鉴于物业服务成本发生变动,为保障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持物业服务品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2025年度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原收费标准确认
1.1 甲方在本物业区域原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列明原基础服务内容,如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绿化养护等]。
1.2 原物业服务费标准为:[明确原收费标准,例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XX元,或按套/单元每月人民币XX元]。
1.3 原收费标准适用于本物业区域所有[住宅/特定类型房产],自[原收费标准生效日期]起执行,直至本协议调整后的新收费标准生效。
第二条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2.1 经双方协商一致,自2025年[新收费标准生效年月日]起,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为:
2.1.1 基础管理服务费:[明确具体标准,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XX元]。
2.1.2 公共区域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明确具体标准,可按建筑面积或总费用方式表述]。
2.1.3 保洁服务费:[明确具体标准]。
2.1.4 绿化养护服务费:[明确具体标准]。
2.1.5 安全服务费:[明确具体标准]。
2.1.6 其他约定服务项目费用:[如有,请列明,如车辆停放管理费、家政服务等及其标准]。
2.2 调整后的物业服务费总标准为:[如适用,可汇总说明,或仍按分项说明]。
2.3 新收费标准适用于本物业区域所有[住宅/特定类型房产]。
第三条 收费构成与依据
3.1 本次收费标准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3.1.1 人员成本增加:[简述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上涨情况]。
3.1.2 能耗费用上涨:[简述水电燃气等公共能耗价格调整情况]。
3.1.3 物料成本增加:[简述清洁用品、维修备件等物料采购成本上升情况]。
3.1.4 维修费用预期:[简述计划进行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或大修预计费用]。
3.1.5 [其他导致成本增加的具体因素,如管理费、税费变动、新增服务项目等]。
3.2 详细的物业服务成本构成情况,甲方应于每年[具体时间,如调整生效前一个月内]向乙方代表或业主委员会公开,并在本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示至少[具体天数,如7日],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条 调整机制与程序
4.1 本协议为2025年度物业服务费调整的特定约定。物业服务费的后续调整,应遵循《物业管理条例》、地方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程序或依据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4.2 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或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调整方案。
4.3 如调整方案涉及的服务内容或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应将方案提交乙方[如为业主大会,则提交业主大会]审议。审议方式及通过比例应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4 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甲方应在本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通过公告、业主群等有效途径,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依据及生效日期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第五条 业主权利与义务
5.1 业主享有了解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2 业主有按照本协议约定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逾期不缴纳的,应按日加收[约定比例,如0.5‰]的滞纳金。
第六条 物业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经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6.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持续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保障物业及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小区环境秩序。
6.3 甲方应按约定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费用收支情况等,接受业主监督。
第七条 付款方式与期限
7.1 业主应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缴费周期,如每月/每季]内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费。
7.2 缴费方式:业主可选择[列明具体方式,如银行代扣、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线上支付平台等]方式缴纳。
7.3 具体缴费时间节点为:[例如,每月5日至10日为缴费期,逾期视为拖欠]。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可向本物业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8.3 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
9.1 本协议作为对原物业服务合同在2025年度物业服务费标准方面的补充约定,与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为自2025年[新收费标准生效年月日]起至2025年[下一个调整周期开始年月日或原合同终止年月日]止。
9.2 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结清所有未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后[具体天数,如15日]内完成相关资料移交接管。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10.3 本协议一式[份数,如三份]份,甲方执[份数,如一份],乙方执[份数,如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协议中“本物业区域”的定义与原物业服务合同中定义一致。
甲方(盖章):[物业服务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字):
[如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请加盖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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