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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热力供应合同(GF-1999-0503)热源设备保养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省______市签订:
甲方(热力用户):名称______,地址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
乙方(热力供应商):名称______,地址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热力供应,乙方具有提供热力及相应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热力供应及热源设备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签订,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及热源设备保养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
1.2 定义与解释:
(1) “热力”指由乙方通过管网或换热站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符合约定参数的蒸汽或热水。
(2) “合格热力”指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热力。
(3) “热源设备”指乙方用于生产热力的核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热交换器、燃料供应系统、水处理系统等。
(4) “正常供热量”指在正常工况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供应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热量。
(5) “热价”指乙方向甲方供应热力的单位价格。
(6) “结算周期”指甲乙双方结算热费的时间间隔。
(7) “保养周期”指对热源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保养的固定时间间隔。
(8) “响应时间”指乙方接到甲方报修或保养请求后开始处理的预计时间。
1.3 合同范围与期限:
(1) 供应范围:乙方负责向甲方位于______的______(建筑类型/区域)供应热力,热力参数为______(温度/压力)。
(2) 供应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供热期。
1.4 双方确认:甲方确认其具有合法用热主体资格,并具备接收热力的条件;乙方确认其具有合法供热资质,并有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热力供应和保养义务。
第二条 热力供应条款
2.1 供应方式:乙方通过______(管道/换热站)等方式向甲方供应热力。
2.2 质量标准:热力温度不低于______℃,压力稳定在______±______范围内,热力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______(标准编号)。
2.3 供应时间与连续性:乙方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热期内,每日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供应热力,除法定节假日、计划性检修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应保证热力供应的连续性。
2.4 计量与收费:
(1) 计量方式:采用______(热量表/流量计/面积)进行热力计量。
(2) 抄表方式: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完成上月热计量数据的抄录,并以______方式(现场/远程/邮件)通知甲方核对。
(3) 热价:热价按______(政府定价/双方协商确定)执行,具体为______元/吉焦(或元/平方米·采暖期)。
(4) 结算周期:热费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于次月______日前完成上月热费的结算,甲方应在收到结算通知及发票后______日内支付。
2.5 暂停与恢复供应:
(1) 因乙方原因需暂停供热的,乙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预计恢复时间。暂停供热时间超过______日的,甲方可按暂停天数申请减免热费,具体比例按______计算。
(2) 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需暂停供热的,甲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恢复供热。因乙方原因非计划性暂停供热的,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热源设备保养协议条款
3.1 保养范围: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位于______的热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______(锅炉型号及编号、热交换器型号及编号等)进行保养。
3.2 保养标准与计划:
(1) 保养标准:乙方应遵循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设备制造商的要求,以及乙方内部制定的《热源设备保养规程》,确保保养质量。
(2) 保养计划:乙方应制定年度热源设备保养计划,并提前______月提交给甲方备案。保养计划应包括保养项目、内容、时间安排、负责人等。
3.3 保养责任:
(1) 乙方责任:
a. 按计划、按标准完成约定的保养工作,确保保养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b. 保养前通知甲方,并安排专业人员实施。
c. 使用合格的备品备件和材料。
d. 保养完成后,向甲方提交详细的保养记录和报告,并经甲方确认。
e. 对因保养不当直接导致的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承担修复费用及相关责任。
f. 负责其保养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 甲方责任:
a.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养作业场地、安全通道及作业环境。
b. 提供热源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如设备图纸、说明书、历史维修记录等)。
c. 配合乙方进行保养前的检查和保养后的验收。
3.4 保养时间与方式:热源设备保养工作原则上安排在非供热期或计划性停用期间进行。乙方应在每次保养开始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保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检查、润滑、紧固、测试、校准等。
3.5 安全保障:双方应在合同中或另行签订安全协议,明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乙方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操作。
3.6 费用承担:热源设备保养费用按______(含入热价/单独列项/按次数/按工时)方式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为:______。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______日内支付。
3.7 效果确认与验收:乙方完成保养后,应向甲方提交保养报告和记录。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__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如存在异议,应在______日内提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条 安全责任与事故处理
4.1 双方应各自对所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乙方对热源设备、输送管网的安全运行负有主要责任,甲方对其内部用热系统及接口的安全运行负责。
4.2 任何一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 发生供热事故或保养相关事故时,双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按本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4.4 因不可抗力导致供热中断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供应用热,并保证热力质量。
(2) 有权对乙方的供热服务及热源设备保养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应按时足额支付热费及保养费用。
(4) 应配合乙方进行热力计量、抄表及保养工作。
(5) 应确保其内部用热系统安全可靠,并按乙方要求配合进行必要的维护。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热费及保养费用。
(2) 应保证热力供应稳定、合格。
(3) 应按时、按标准完成热源设备保养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
(4) 应及时响应甲方的报修和保养请求,并在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
(5) 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热计量数据和保养记录。
(6) 应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 结算与支付
6.1 热费结算:按双方约定的计量方式、热价和结算周期进行结算。乙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______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
6.2 保养费用结算:如保养费用单独列项,按约定的标准和周期结算。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法发票。
6.3 违约金: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例如,逾期付款每日按应付金额的______%支付;供热不达标按不合格天数热量的______%支付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
7.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甲乙双方对于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乙方所在地/甲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纠正的。
(4) 乙方连续______个月无法正常供热的。
(5) 甲方连续______个月无正当理由拖欠热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
10.4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包括结算费用、返还财产、承担损失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11.1 本合同在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终止。
11.2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在______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 结算所有未付费用(热费、保养费、违约金等)。
(2)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完整的供热和保养记录及相关资料。
(3) 明确设备状态和后续责任。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文件等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或双方另行书面指定的地址。
12.2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3.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所涉“gf-1999-0503”标准文本的引用内容,视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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