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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及社区水电费代收协议书
2025年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第一条 为维护本小区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约,作为全体业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及在本小区范围内进行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公约旨在规范业主行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小区安全,保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
第四条 业主的权利: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约各项规定;
(二)按照规定享有房屋所有权及相应使用权;
(三)使用小区内按规定建设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权利;
(五)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六)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使用提出合理建议;
(七)依照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分摊共有部分费用或者承担物业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业主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小区管理规约及本公约的规定;
(二)按照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水电燃气费、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应分摊的费用;
(三)爱护并合理使用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结构;
(四)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宠物随地便溺(应即时清理并按规定饲养);
(五)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六)不得在小区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房屋外观;
(七)不得在小区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八)不得在小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除非符合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并获得批准;
(九)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区管理活动;
(十)发现小区公共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小区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管理:
(一)业主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禁止在小区内任何区域吸烟(指定吸烟区除外);
(三)禁止在小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禁止在小区内饲养犬只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动物(具体饲养规定应符合小区管理规约);
(五)车辆停放应遵守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绿地或堵塞出入口;
(六)保持楼道、大堂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
(七)装修房屋应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并做好垃圾清运和噪音控制,及时清理装修垃圾。
第七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一)业主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遵循“谁使用、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并爱护设施设备;
(二)禁止擅自占用、损坏、拆除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业主确需改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二)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业主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支持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业主违反本公约约定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
(二)逾期未改正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视情节轻重对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处理;
(三)对于严重违反本公约,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或影响小区公共利益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根据管理规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公约的生效、修改与解释:
(一)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
(二)本公约的修改,须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本公约的解释权属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 本公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未来生效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未来生效的管理规约为准。
第十二条 本公约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社区水电费代收协议书
第一条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甲方(委托方/代收方):______物业服务中心(或业主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被委托方/缴费业主):______(或全体业主)
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
第二条 根据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在本小区内代为收取乙方应缴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以下简称“能源费用”)。
第三条 代收能源费用的种类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具体缴费标准以能源公司提供的账单为准。
第四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公示由能源公司提供的能源费用账单或缴费通知。账单或缴费通知的公示方式为:______(例如:在小区公示栏张贴、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APP发布等)。
第五条 乙方的缴费方式: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缴费通知或账单上标明的金额和期限,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向甲方缴纳能源费用:
1. 现金支付(如适用);
2. 银行转账,将款项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
账号:______
3. 使用支付平台,扫描甲方提供的二维码或通过甲方指定的链接进行支付;
4. 其他约定方式:______。
(二)乙方应确保在每期能源费用账单所示的最后缴费日之前,将费用足额支付至甲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确保向乙方公示的能源费用账单或缴费通知真实、准确,并在公示后及时解答乙方的咨询。
(二)甲方应提供便捷、安全的缴费渠道,确保乙方能够方便地完成缴费。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能源费用后,应与能源公司核对账单信息。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通常为每月______日至______日),将乙方缴纳的全部能源费用足额、及时地转交给相应的能源公司。甲方保证转交的资金与收取的资金金额一致且无误。
(五)甲方对代收的能源费用资金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六)甲方应建立能源费用缴费查询服务,方便乙方查询缴费记录。
第七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能源费用账单或缴费通知所示金额,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能源费用。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缴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号、户名、联系方式等。如信息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如乙方对能源费用有异议,应先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实后处理;如对甲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按本协议第______条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八条 资金结算与核对:
(一)甲方与能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方式为:______(例如:银行划转、定期对账单核对等)。
(二)如因账单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乙方多缴或少缴能源费用,应由能源公司负责处理,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服务费(如适用):
(一)甲方为提供能源费用代收服务可能收取少量服务费,收费标准为:______(例如:按缴费金额的______%收取,最高不超过______元/次,或按每户每月固定收取______元等)。
(二)如收取服务费,甲方应在公示代收服务信息时明确告知收费标准,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不缴纳服务费而自行向能源公司缴费,但应自行承担查询账单、排队缴费等不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能源费用,除需向能源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催缴措施。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暂停提供代收服务,并提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据管理规约处理。
(二)甲方未按时将收取的能源费用转交给能源公司,造成能源公司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乙方而言,如因此导致断供,责任由能源公司承担,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因协调不力给乙方造成影响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因甲方原因(如账单信息错误、公示不及时等)导致乙方缴费错误或损失的,甲方应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信息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期满前,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可协商续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选择: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的解除,须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或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______物业服务中心(或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签字):
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如为全体业主,可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确认或另附业主代表签字页)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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