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棉花产业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住所地:[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住所地:[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号码]
鉴于:
1. 甲方拥有资金实力及投资意向,愿意投资于棉花产业项目;
2. 乙方拥有棉花产业相关的资源、技术、场地或运营经验,愿意接受甲方投资并合作开发棉花产业项目;
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运营棉花产业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与内容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建设/运营的棉花产业项目名称为“[项目具体名称]”(下称“合作项目”)。合作项目主要位于[项目所在地],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 棉花种植:包括土地流转、品种选择、种植管理、田间作业、病虫害防治等;
1.2 棉花收购与加工:包括轧花、棉籽处理、棉副产品利用等;
1.3 棉花仓储与物流:包括建设/租赁仓库、组织棉花运输、对接物流渠道等;
1.4 棉花销售:包括市场开拓、品牌建设、棉纱/纺织品销售等;
1.5 相关技术研发与推广:如新品种引进、种植技术改良、加工工艺提升等;
1.6 其他双方约定的与棉花产业链相关的业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前[ ]个月,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另行协商签订续期协议。如未达成续期协议,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第三条 投资总额与出资方式
3.1 合作项目预计总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2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占合作项目投资总额的[ ]%。
3.3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占合作项目投资总额的[ ]%。
3.4 各方出资方式如下:
3.4.1 甲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缴付至合作项目指定账户。
3.4.2 乙方以[具体形式,如:土地经营权、设备、技术许可等]方式出资,该等出资作价人民币[ ]元,双方已确认其公允性。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相关权属转移手续,或提供能够使合作项目使用该等出资的必要文件。
3.5 如需设立项目公司,各方应按其认缴出资比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依公司法规定履行设立手续。本协议项下的投资及合作安排可作为设立项目公司的基础。
第四条 职责与分工
4.1 甲方主要职责:
4.1.1 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4.1.2 负责提供合作项目所需部分或全部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融资责任(如约定);
4.1.3 参与合作项目重大经营决策,行使投资者权利;
4.1.4 监督合作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
4.1.5 协助解决合作项目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4.2 乙方主要职责:
4.2.1 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完成出资或提供约定出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4.2.2 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经营管理;
4.2.3 组建或指定项目运营团队,负责生产、技术、采购、销售、人事等管理工作;
4.2.4 保证合作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4.2.5 维护合作项目的良好声誉。
4.3 如设立项目公司,甲乙双方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各自的股东职责。甲方享有[根据投资比例约定的权利],乙方享有[根据投资比例约定的权利]。
第五条 决策机制
5.1 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由[项目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项目负责人]负责,其决策应符合本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如适用)的规定。
5.2 以下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甲方和乙方代表[例如:共同签署/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
5.2.1 合作项目章程或协议的修改;
5.2.2 合作项目的增资、减资;
5.2.3 合作项目合并、分立、解散或清算;
5.2.4 对外签署标的额超过人民币[ ]元或占合作项目资产总额[ ]%的合同;
5.2.5 对外提供担保;
5.2.6 转让合作项目的主要资产;
5.2.7 聘用/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如约定);
5.2.8 决定年度经营预算、决算方案;
5.2.9 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5.2.10 其他影响合作项目重大利益的事项。
第六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6.1 合作项目产生的税后净利润,在扣除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照甲方和乙方在合作项目中的投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比例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年[ ]次。
6.2 合作项目发生的亏损,首先由合作项目自有资金弥补;不足弥补的,按照甲方和乙方在合作项目中的投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进行分担。亏损分担应优先使用甲方投入的资本金。
第七条 财务管理与审计
7.1 合作项目(或项目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核算。
7.2 合作项目应按照约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在每年[ ]月[ ]日前报送甲乙双方审阅。
7.3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查阅合作项目(或项目公司)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合作项目(或项目公司)应提供必要的便利。
7.4 如设立项目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聘请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审计费用由[约定承担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查阅审计报告。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经营策略、客户名单、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2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持续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 ]年。
8.3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有权要求披露的,以及为履行本协议目的而有必要告知的,除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9.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协议。
9.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产生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0.2 若甲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出资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0.3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出资或提供约定出资物,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约定出资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4 若任何一方违反决策机制约定,擅自作出重大决策,给对方或合作项目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若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选择一项: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指定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文件等均应发送至本协议首页载明的地址或双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
13.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3.4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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