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开放式基金合同协议书
鉴于甲方(以下简称"基金公司")为开放式基金管理人,乙方(以下简称"投资者")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乙方向基金公司申购开放式基金,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开放式基金申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建立与开放式基金交易相关的法律关系。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投资者声明,其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全部真实准确,并承诺以真实意愿进行开放式基金申购交易。
2.2 基金公司声明,其适用的基金产品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宣传、误导性陈述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情形。
第三条 申购方式与费用
3.1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公司规定的申购方式及要求进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并承担相应的申购费用。
3.2 基金公司应确保投资者享有合理的申购、赎回渠道,并及时公告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投资者的权益负担。
第四条 风险提示
4.1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开放式基金投资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并自行承担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
4.2 基金公司应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风险提示,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不得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保本回报。
第五条 信息披露
5.1 基金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披露。
5.2 投资者对基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有权进行合理的质疑和监督,并有权要求基金公司给予解答和回应。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相关损失。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内容及效力不受任何其他无关因素或政治的影响,以中文版本为准。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基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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