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代销业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代销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乙方:(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有意从事基金产品的销售代理服务;2.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拥有相关基金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销范围1.1 甲方作为乙方基金产品的销售代理机构,有权在约定的地区销售乙方的基金产品。1.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开展销售及推广活动,并负责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协调。第二条 代销义务2.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向投资者介绍基金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2.2
2、 甲方应加强对基金产品的宣传和销售,提高投资者的认知度和信任度。2.3 甲方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制度,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和投诉。第三条 佣金及报酬3.1 乙方将根据销售情况支付给甲方一定比例的代销佣金,具体比例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3.2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开展代销业务,并遵守相关行业规范和乙方的要求。3.3 双方应确保佣金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支付佣金。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4.2 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或履行后,保密义务仍然有效,继续生效。第五条 协议
3、期限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5.2 甲方或乙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5.3 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立即停止销售乙方的基金产品,并做好后续交接工作。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如双方合作过程中发生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变化,双方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_年_月_日起生效。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