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保险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甲方(保险公司)单位名称: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甲方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受保农户)姓名(名称):乙方姓名/乙方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符合中国法律及监管要求的合法保险公司,具备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资质和经验;2. 乙方是一名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并愿意购买农业保险保障其农产品生产风险;3. 双方均自愿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就农业保险合作事宜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向乙方提供农业保险服务,保障乙方农产品生产中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疾病等风险;1.2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保险保费和保险期限,购买相应的农业保险产品,并按时足额支付保费。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真实信息,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保险合同;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虚假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调整保险合同;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农业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2.2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在甲方合理范围内提出保险索赔的权利; 乙方享有按时获得甲方提供的保险理赔服务的权利; 乙
3、方享有获取农业保险产品的有关信息和宣传材料的权利。2.3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及时提供适用的农业保险产品,并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和范围履行保险合同; 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相关的保险合同解释和咨询服务。2.4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当如实提供与保险合同签署、保险事项相关的真实信息; 乙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保费; 乙方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保险理赔申请。第三条 保险费用及理赔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保险费率和保费计算规则,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3.2 甲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乙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保险理赔。第四条 保险期限与终止4.1 本协议的保险期限为:保险期限具体日期。4.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效力。6.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6.3 本协议内容仅涉及农业保险合作事宜,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不涉及其他法律、政治或道德问题。甲方(保险公司): 乙方(受保农户):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