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险保险合同协议书甲方:车主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乙方:保险公司名称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通讯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保险公司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车辆的合法所有人且意欲购买车险保险服务,乙方同意并承诺按照以下协议内容提供车险保险服务:一、保险内容1. 甲方车辆信息: 车辆型号:车辆型号 车牌号:车牌号 发动机号: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VIN):VIN码2. 保险类型:乙方根据甲方选择的车险保险类别,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保险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综合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等。3.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有效期从起始日期起至终
2、止日期止,共计保险期限。4. 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保险费率和车辆实际价值,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二、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1. 保险责任:乙方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所选择的车险保险类别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 免责条款:乙方对于以下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a) 被保险车辆使用人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b) 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甲方故意行为造成; c) 被保险车辆参与赛车、冰雪运动、试车、矿区等非正常驾驶行为; d) 损失或损害是由于车辆改装、违章改装、使用劣质零部件等原因导致; e) 保险事故未及时通知乙方等不属于甲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3、的损失。三、保险理赔1. 申请理赔: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乙方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理赔审核。2. 理赔金额:如申请理赔符合约定条件,乙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在合理范围内支付理赔金额。3. 理赔方式:乙方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理赔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四、合同终止1. 双方终止合同:若甲方不再需要保险服务或乙方不再提供保险服务,双方可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2. 合同解除: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用。五、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六、其他条款1. 合同变更: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修改。2.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