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为“保险经纪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为“委托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为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且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一、协议目的
1.1 甲方作为保险经纪人,根据乙方的需要,代表乙方寻求、购买和管理保险产品,提供全面的保险经纪服务。
二、甲方的义务
2.1 甲方应当对乙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并且仅在获得乙方的明确授权下使用该信息。
2.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相关的保险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的类别、保费、保险期限等。
2.3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指示提交保险申请,代表乙方与保险公司交涉,促进投保和理赔等事宜。
2.4 甲方应当及时将与保险有关的文件、信息和通知转达给乙方,确保乙方了解其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变化。
三、委托人的义务
3.1 委托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隐藏或者误导性陈述。
3.2 委托人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与保险有关的文件、信息和通知,以便甲方履行其保险经纪服务的义务。
四、报酬和费用
4.1 甲方的报酬和费用由乙方根据保险经纪服务达成的交易条件进行支付,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协议终止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5.2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5.3 在协议终止后,甲方仍需要履行其在协议有效期内所承担的义务,直至完成具体的保险经纪服务。
六、争议解决
6.1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适用和其他
7.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请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协议内容,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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