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纠纷答辩状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就本案提起的诉讼事宜作出如下答辩:
一、案件的事实
本案系由原告申请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要求退还服务费一事提起,但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与本案事实不符。事实上,本物业服务合同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服务项目也一并确定。自双方签订合同后,我们依据合同要求,及时履行了本身应负的服务义务。
在具体服务过程中,我们按照合同要求,为业主提供了优质服务,以此满足了业主们对生活品质的需求。而在服务过程中,原告并未就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等事项与我们提出异议,即认可我们的服务水平。
二、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指称我们未履行服务合同中的服务事项,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退还服务费。但这一请求与事实不符。
首先,原告并未证明我们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实际上,我们已向业主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业主们也对本身的服务表示了认可。这也得到了其他客观证据的验证和印证,包括社区反馈、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等。
其次,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合理。我们已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了相应服务,原告不应以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服务费。在权利和义务相对的情况下,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经提供的服务费,并不符合合同精神。
三、对于原告的巨额赔偿请求
原告请求我们支付10000元的赔偿费用,这一请求也是完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首先,我们未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服务合同也没有约定过任何违约赔偿条款,因此没有买单的基础。
其次,根据事实和法律的了解,本案并未导致原告任何实质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原告要求赔偿10000元显然是对我们的无端索赔。
最后,我们也对本案的成败不以赔偿金额取胜,而是希望以诚信、合法行动和质量保证赢得业主满意度。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毫无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我们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我们希望尊敬的法官能够看清事实,以公正的心态审理本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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