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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新示范文本)
鉴于本合同双方(以下简称“委托人”和“代理人”)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开展国际贸易代理业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条款
1.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在 ______ 签订:
(1)委托人:[委托人法定全称],其注册地址位于 [委托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 [姓名],职务 [职务],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2)代理人:[代理人法定全称],其注册地址位于 [代理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 [姓名],职务 [职务],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1.2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就以下范围内的国际贸易代理事务进行合作:
(1)代理标的:[详细列出代理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2)代理区域:[明确界定国家、地区范围]。
(3)代理期限: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共计 [ ] 年/月。期满前 [ ] 个月,如双方无书面异议,本合同可自动续展 [ ] 年/月。
1.3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此事项进行的所有口头或书面沟通与约定。
1.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选择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地点],仲裁语言为中文];或提交 [选择法院,如: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诉讼解决。
1.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所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挂号信、传真)发送至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或邮箱。
第二条 代理权限与范围
2.1 代理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代理区域内、代理期限内,代表委托人从事与代理标的相关的一切或部分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与开发、潜在客户联系与跟进、产品推广与宣传、客户咨询与处理、交易谈判、合同协助签订、订单处理、信用证开立与跟踪、国际运输与保险安排、进出口报关报检协调、货款收付协助、贸易纠纷初步处理等 [根据实际情况增删具体活动]。
2.2 代理权限性质: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为 [选择:独家代理/非独家代理]。在代理期限内,委托人不得在代理区域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与代理人代理范围相同的业务,除非事先获得代理人的书面同意;代理人亦不得在代理区域内从事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2.3 代理人应以不低于其自身通常处理同类业务的标准,勤勉、尽责地履行代理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商业利益。
第三条 委托人义务
3.1 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关于其公司、产品、定价政策、信用政策、付款条件等所有必要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委托人应就代理业务向代理人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支持。
3.2 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国家及国际法律法规、标准,并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本身原因导致客户索赔或第三方追索,委托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代理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3.3 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代理人支付佣金。佣金计算方式为:[详细说明佣金计算方法,例如:按每笔成交额的 ______%计算,扣除 ______%后的净额支付]。
3.4 委托人应负责处理与产品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事宜,并保证代理人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委托人应在收到代理人合理要求后,提供履行代理职责所必需的产品相关资料和文件。
3.5 委托人应承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双方明确约定的由委托人承担的费用,如但不限于:[列明具体费用项目,如:特定进口/出口关税、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罚款等]。
第四条 代理人义务
4.1 代理人应以委托人的最佳利益行事,忠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代理职责,投入合理的努力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4.2 代理人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及国际法律法规,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4.3 代理人应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市场信息、业务进展、潜在客户情况及已达成交易等,并应委托人要求提供详细业务记录。
4.4 代理人对于通过本合同代理活动收取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样品费等),在扣除其应得佣金和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应及时将剩余款项转交委托人。代理人有权收取履行代理职责所产生的、双方约定的合理费用,具体范围及报销方式见第五条。
4.5 代理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 费用与开支
5.1 代理人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双方事先约定的可报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列明具体费用项目,如:差旅费、必要的通讯费、参加行业展会费、合理的市场推广费等]。此类费用的报销应遵循以下原则:[说明报销标准、审批流程、票据要求及支付时间等]。
5.2 代理人不得因收取佣金之外的费用而影响其对委托人的忠实义务。
5.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代理人履行代理职责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代理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佣金支付
6.1 委托人应于每个 [月/季/其他周期] 结束后 [ ] 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确认的交易额或佣金计算基础,计算应支付给代理人的佣金,并将佣金支付至代理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代理人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代理人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代理人银行账号]
(币种:[货币],地区:[地区])
6.2 佣金支付以 [货币] 计算。如需支付其他货币,汇率按支付日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或双方约定的汇率计算。
6.3 委托人支付佣金的前提条件是:[明确支付前提,如:代理人已提供完整有效的佣金计算依据、相关款项已结算或委托人有义务承担且已支付相关费用等]。
6.4 如遇节假日,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在代理区域内以委托人名义使用其商标、商号、产品信息等知识产权的有限许可。该许可为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分拆之许可,且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活动范围。
7.2 代理人应严格保护委托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委托人的知识产权进行任何与委托人业务无关的活动。
7.3 代理人因履行本合同而接触到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终止,均负有永久保密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与救济措施
8.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
8.2 若代理人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行事,或损害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有权立即停止支付佣金,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
8.3 若委托人未按时支付佣金或约定费用,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限期支付,并自逾期之日起按未付金额的 [万分之几] 向委托人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 [ ] 日,代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支付全部应付佣金及费用并赔偿损失。
8.4 发生违约情形时,守约方有权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但不应超过必要限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9.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 [ ] 日内仍未纠正的;
(2)一方进入破产、清算或解散程序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4)其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本性违约行为。
9.3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未续签,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9.4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在 [ ] 日内完成以下事项:
(1)结清所有未了结的佣金和费用;
(2)返还或销毁对方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文件;
(3)代理人应将根据本合同获得的委托人财产(如有)及时返还给委托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0.1 除非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公司,但为履行本合同或法律规定而必须知晓的除外)披露本合同的存在、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客户资料、财务数据等。
10.2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持续有效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 [ ] 年/永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法律政策重大调整、疫情等。
11.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 ]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所有通知均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地址或邮箱发送。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 ] 日书面通知对方。
12.4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均不得部分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12.5 本合同一式 [ ] 份,委托人执 [ ] 份,代理人执 [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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