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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合同书(GF-2006-2504)
甲方:[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经营者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污水处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将[项目名称]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地点:[具体地址],设计处理能力:[处理能力]万吨/日)的特许经营权有偿授予乙方;乙方具有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愿意投资建设并运营该项目。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城市污水处理项目
1.2 项目地点:[具体地址]
1.3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1.4 项目规模:设计处理能力为[处理能力]万吨/日,服务范围覆盖[服务区域]。
1.5 项目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1.6 项目服务标准:
(1)污水处理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A/一级B]标准;
(2)出水稳定达标率不低于99%;
(3)保障连续稳定运行,出水调度符合要求;
(4)按规范进行污泥处理处置。
第二条 特许经营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期限为[XX]年,自[YYYY年MM月DD日]起至[YYYY年MM月DD日]止。
2.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希望继续经营,应在期限届满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期的权利。甲方根据项目运营情况、服务质量、乙方履约信誉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续期及续期条件。
第三条 投资与建设
3.1 乙方是本项目的投资主体,负责项目总投资的概算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最终投资额以经双方确认的竣工决算报告为准。
3.2 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3.3 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新增用地,由甲方依法依规提供,乙方应支付相应的土地费用(如土地出让金等),具体标准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与周边单位或个人的关系,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便利。
3.5 项目所需的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由甲方负责保障供应,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运营与维护
4.1 乙方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和维护工作,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4.2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运营人员、设备和技术,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3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4 乙方应负责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五条 产品或服务质量标准与检测
5.1 乙方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必须持续达到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标准。
5.2 甲方授权[检测机构名称]或其指定的其他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水质进行监督性检测,检测频率为[频率],检测费用由[承担]。检测结果作为评价乙方服务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依据。
5.3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检测体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并定期对水质进行自行监测。
5.4 如检测结果表明水质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XX]小时内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连续[XX]次检测不合格或出现重大水质事故,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收费机制与价格调整
6.1 污水处理费是乙方经营本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污水处理费的收费主体为[用户/政府],具体征收方式由[负责]。
6.2 初始污水处理费标准为每立方米[价格]元(大写:[大写价格]),包含基本水价和超量水价(如有)。
6.3 污水处理费标准的价格调整机制如下:
(1)价格调整周期为[XX]年;
(2)价格调整的触发条件为:当污水处理成本(包括原材料、燃料、电力、人工、污泥处置等)变动幅度超过[比例]%,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变动幅度超过[比例]%时,可以启动价格调整程序;
(3)价格调整程序:乙方应在价格调整周期届满前[XX]个月向甲方提交成本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调价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XX]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在[XX]日内作出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4)价格调整计算方法: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原标准 × (1 ± 调整幅度)。
第七条 政府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建设、运营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
7.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进行达标排放,并有权对水质、水量进行监督检测。
7.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保障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的供应,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保障工作。
7.4 甲方应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乙方遇到的外部关系问题,为乙方的正常经营提供必要的支持。
7.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土地费用/管网接入费等],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具体约定]。
7.6 甲方应保障特许经营区域的 exclusivity(排他性),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授予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服务区域内经营同种类型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政府监管
8.1 甲方授权[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作为本合同的监管机构,负责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日常监管。
8.2 监管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包括查阅运营数据、财务报表、监测报告等,乙方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8.3 监管机构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九条 绩效管理/奖励与惩罚
9.1 乙方连续[XX]个自然年度运营指标达到或优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且无重大违约行为,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方式为[现金奖励/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优先续期权等]。
9.2 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监管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罚:
(1)处以[罚款金额或计算方式]的罚款;
(2)扣减当期应获得的部分或全部收益;
(3)暂停其部分或全部服务;
(4)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10.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出借特许经营权;
(2)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拒不改正,或连续[XX]次未达到服务标准;
(3)乙方擅自停止运营,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4)乙方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5)乙方出现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许可证。
10.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严重影响项目运营;
(2)甲方擅自撤销特许经营权,或另行授予第三方经营权,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建设和运营。
10.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XX]日内完成项目设施设备的移交工作,并配合做好后续的运营或关闭工作。甲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乙方履约情况,对乙方的投资和收益进行合理补偿。
10.5 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未申请续期,或甲方未批准续期申请,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XX]日内完成项目设施设备的移交工作,并配合做好后续的运营或关闭工作。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战争、动乱等。
11.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XX]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2.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2.2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 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各自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提前[XX]日书面通知对方。
13.2 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发送的通知,在发送之日起[XX]日即视为送达。邮寄送达的,以挂号信寄出后第[XX]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执[XX]份,乙方执[XX]份,[相关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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