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5年保险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全称],住所:[保险公司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保险公司联系电话]。
乙方(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人员身份证号码],住所:[销售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销售人员联系电话]。
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全称],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投保人/被保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投保人/被保险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乙方为甲方授权的销售人员;丙方有意向购买甲方推出的保险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险产品
1.1 丙方同意投保甲方的[保险产品全称](以下简称“本保险产品”),保险产品代码:[保险产品代码]。
1.2 本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1.3 本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保险金额]元。
1.4 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保险费总额]元,缴费方式为[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具体缴费时间为[缴费时间表]。
第二条 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2.1 甲方在本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内,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详细列明各项保险责任,例如: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甲方将给付保险金人民币XX元;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甲方将根据伤残等级给付相应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疾病,甲方将给付疾病保险金人民币XX元等。]
2.2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不承担赔付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2)被保险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3)战争、恐怖活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
(4)[其他责任免除情形,例如:酒驾、无证驾驶等导致的损失。]
第三条 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投保人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请求权;
(2)享有了解保险产品信息、保险合同内容及相关权益的权利;
(3)在犹豫期内享有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已缴保费的权利;
(4)享有保险合同变更、续保等权利。
3.2 投保人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陈述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等信息,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3)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核实等事宜;
(4)遵守保险合同约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四条 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被保险人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请求权;
(2)享有保险合同变更、续保等权利。
4.2 被保险人的义务:
(1)遵守保险合同约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2)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甲方;
(3)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核实等事宜。
第五条 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1 保险公司的权利:
(1)有权要求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有权审查投保人提交的资料;
(3)有权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承保、调整保险费率或条款;
(4)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进行调查核实。
5.2 保险公司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付责任;
(2)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产品信息、保险合同内容及相关权益;
(3)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及时履行赔付义务;
(4)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六条 保险金的给付
6.1 甲方在收到丙方提交的保险金给付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审核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天数]日内给付保险金。
6.2 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6.3 若保险金不足以支付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甲方不再承担补充给付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投保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
7.3 甲方在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
7.4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现保险标的的风险显著增加,有权要求投保人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7.5 被保险人发生死亡、失踪、伤残等情形,本合同可依法进行相应的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 犹豫期
8.1 本合同的犹豫期为自投保人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天数]日。
8.2 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险费。
第九条 争议处理
9.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保险公司住所地/投保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0.1 甲、乙、丙三方对于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以及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0.2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战争、恐怖活动、瘟疫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丙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的适用和修订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约定条款]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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