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逆向工程保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并开发了某项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为保护该技术的商业秘密、确保技术的独特性和竞争力,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和平等的原则,就技术的逆向工程进行保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保密义务1. 乙方承认并接受,甲方享有技术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2. 乙方在使用、接触、研究甲方提供的技术之时,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披露、传播涉及该技术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3.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证只有需要知悉的内部人员才能接触到相
2、关的技术内容,并将保密义务告知给相关人员。第二条 限制性使用1. 乙方在使用技术时,应当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限制,并不得将技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复制、散布或销售侵犯甲方技术的任何产品、系统或其他出版物。第三条 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对技术的使用、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等。2.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损失赔偿。第四条 保密期限1. 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解除后五年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2. 经过协议解除后五年,乙方若不再使
3、用技术,则应立即将所有相关资料、文件、研究成果等归还或销毁。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协议,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协商及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2. 在甲乙双方不再需要保密时,本协议可以书面形式解除,解除后双方的保密义务也同时解除。第七条 其他事项1. 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由任何一方书面解除为止。(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