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安全保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住所/注册地址:_联系电话:_电子邮箱: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住所/注册地址:_联系电话:_电子邮箱:_鉴于甲方与乙方关于网络安全保密事宜的合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所称的网络安全是指对涉及甲方及乙方的网络系统、数据和资源的保护、防护、监控和审计等一系列措施。1.2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是指对涉及甲方及乙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合同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的保护,不得泄露、篡改、复制或非法使用。第二条 保密义务2.1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包括
2、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合同约定等,双方都应予以保密。2.2 甲方和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和数据的安全、机密性和完整性。2.3 甲方和乙方应合法使用对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2.4 甲方和乙方应对其员工、代理人及相关合作方的保密义务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确保其符合本协议的要求。第三条 网络安全保护3.1 甲方和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消除或减轻由于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钓鱼等安全威胁带来的风险。3.2 甲方和乙方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存在的安全漏洞和弱点。3.3 甲方和乙方应建立监控机制,对网
3、络系统的安全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4.2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修复工作,以消除或减轻对对方的损害。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若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作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具体有效期限,请双方协商确认)。6.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订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生效。6.3 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