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竞争保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甲方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乙方电话鉴于:1. 根据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之间的合作安排,甲方可能向乙方提供商业秘密信息。2. 双方均认识到保密信息的重要性,并愿意通过签订本协议来保护双方的利益。基于以上情况,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1.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对甲方产生竞争优势的一切商业和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产品设计、销售策略、商业计
2、划、技术手册、合同文本以及其他双方书面确认的保密信息。2.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情况: a) 经乙方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b) 依法可以公开或公示的信息; c) 公开披露时已经是公共知识的信息; d) 乙方在未违反本协议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取的信息; e) 乙方独立开发或已经拥有的信息。第二条 保密义务1.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泄露或公开。2. 乙方承诺将严格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并确保这些人员对信息保密的义务和责任意识。3. 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免受损失、泄露、非法使用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4. 乙方同意在
3、甲方终止向其提供保密信息后,立即停止使用该信息,并将其归还或销毁。第三条 违约责任1.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2. 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本协议的争议解决适用友好协商的原则,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协议有效期内有效。2. 本协议期满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合作意愿,双方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保密信息。3. 本协议在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情况下,对于已经披露的保密信息仍然有效。第六条 其他1.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释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2.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