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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责任保险.ppt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2509818 上传时间:2025-10-22 格式:PPT 页数:75 大小:336.54KB 下载积分:1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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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是指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二)职业责任保险的特征,1.,除少数险种外(如医疗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多是赔偿第三人的经济损失,而不是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2.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较高,因此,实务上多采用期内索赔这样的承保方式。,3、大多数以团体作为投保单位。,(三)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职业责任保险始于1890-1900年间西方国家保险市场上的医生职业责任保险,之后又发展了独立的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等业务,但职业责任保险真正得到发展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目前,在西方国家,职业责任保险已成为普及性保险项目。,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职业责任保险发展滞后,业务面比较狭窄。,第二节,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1、职业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的确定有何特殊之处?,2、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是如何规定的?,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的计算方法,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计算一般依据以下两个因素,即投保人的业务总收入和投保人选择的赔偿限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基本保费=固定保费+年业务收入总额,费率+调整额,其中,:1、年业务收入总额是指本承保年度实际业务收入额,承保时该金额参考承保前12个月的业务收入额预期确定,本承保年度结束后,再根据实际业务收入额调整保费;,2、调整额是保险公司综合考虑费率厘定影响因素后得出,的。,第三节,常见职业责任保险险种介绍,一、医疗责任保险,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三、律师责任保险,四、会计师责任保险,一、医疗责任保险,(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二)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内容,(三)医疗责任保险常见附加条款,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的明确,当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在解释时存在冲突时,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在以往处理医疗损害侵权纠纷的审判实践中,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是下位法、旧法,而侵权责任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是上位法、新法,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当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在解释时存在冲突时,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指在诊疗活动中,因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过错,,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医疗过错责任、医疗产品责任、侵害隐私权的责任、不必要检查所致的责任等。狭义仅指医疗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不采用“医疗事故责任”概念的原因。,医疗机构,以诊治一般疾病为主要工作的医疗机构:,普通医院、中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以诊治专科疾病为主要业务的医疗机构:,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肿瘤医院、妇产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以预防疾病为主体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站、职业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所等;,以康复疗养为重点的医疗机构:,理疗疗养院(所)等,急救中心及其他医疗机构:,红十字急救中心、120急救中心、专科急救中心、美容院等,医务人员,1、医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证书;,2、护士等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的人员;,3、乡村医生、接生员、妇幼保健员、卫生员等:依据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试行),4、,已获得技术职称的个体开业接生人员等,。,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诊疗行为和非诊疗行为,1、诊疗行为: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2、非诊疗行为:(1)因医疗机构的设施有瑕疵导致患者摔伤、自残、自杀。(2)因医疗机构管理有瑕疵导致损害。如抱错婴儿。(3)医务人员的故意伤害行为。(4)非法行医。,因非医疗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适用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归责原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原则上由原告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只在特殊情况下如医务人员有违规治疗行为或者隐匿、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医学资料,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发生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刘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院明知病员病情较重,过早停止治疗,并在没有为病员或其家属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也未对病员或其家属告知有危害后果的情况下,同意病员回家,属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行为具有未知性、特异性和专业性等特点,不能仅凭事后证明错误这一点来认定医务人员存在医疗差错,关键要看是不是其他的医务人员一般都不会犯这种错误。),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医疗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及标准,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医疗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医疗责任保险: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导致,医疗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我国云南省在1999年由政府发令试推行医疗责任险,人保、平安等保险公司2000年前后在一些大城市也推出了商业医疗责任险,但该险种在市场上的推广并不理想。,(二)医疗责任保险的内容,(另可参见广东省统保保单),1、医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2、医疗责任保险除外责任;,3、医疗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的确定。,1,、医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1)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2,、医疗责任保险除外责任,(1)一般除外责任,(2)违法和故意行为所致责任,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工作;,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工作;,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工作;,被保险人投保医务人员在饮酒、吸毒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工作;,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或药品不良反应造成患者损害;,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临床实验所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不在此限;,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2,、医疗责任保险除外责任,(3)其他免除责任的情形,临床试验性检查、治疗以及其它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整形美容、体检;,被保险人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被保险人医务人员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没有过错的。,被保险人医务人员或其代表的人身伤亡;,被保险人根据与患者、其近亲属或他人签订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投保医务人员自终止在被保险人的营业处所内工作之后所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3,、医疗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的确定,除投保人和保险人另有约定外,医疗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一般包括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医疗责任累计责任限额、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除另有约定外,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0%,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之内。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三)医疗责任保险常见附加条款,1、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2、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3、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4、附加进修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经广东省司法厅同意设立,广东省医院协会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并于2011年6月成立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广东医调委”)。,2、“,广东医调委,”,负责参保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对参保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责任保险事故从专业角度进行性质认定、责任认定和赔偿损失认定,该等认定可作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东每年发生医疗纠纷约2.5万-3万件,医调委于2011年6月成立以来,截至2011年10月底,成功调解189宗医疗纠纷案件,并为1115例提供了调解咨询。这些案件近7成发生在三甲医院,以外科和妇产科最多,两者超过半数。,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内容,(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是指工程设计单位因,设计,过错造成建筑工程事故发生,导致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风险。国外又称建筑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建筑专家的分类,建筑师:指以建筑学相关学科的知识以及建筑设计和技能为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专业工程师:指以建筑领域的特别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工作。,造价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主要从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等。,监理工程师:专门提供建筑工程监督服务的专业人员。,(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投资4亿元的浙江宁波招宝山大桥,1998年9月24日发生主梁体断裂事故,是因设计施工经验不足造成的一起技术质量事故;,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在地处三十多米的地下深层采用冻结加固暗挖法施工旁通道工程时,于2003年7月1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5 亿元的重大经济损失也与设计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建筑法第73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要求赔偿。”,注册建筑师条例第24条:,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筑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筑设计单位有权向签字的注册建筑师追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9条:,(1)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合同法280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合同法280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内容,1、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完成设计的建设工程,由于设计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在保险期限内,由该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2)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内容,2、保险种类,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种类有两类:,(1)设计单位职业责任保险(简称为年保):设计单位根据需要按周期购买一定额度的保险,投保的期限一般是1年;,(2)单项工程设计保险:针对投资大的或重要的工程,包括采用新工艺,缺少必要建设经验的工程项目,以预算金额为赔偿限额,投保的期限一般是3年。,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投保案例,投保单位:国家级综合类设计单位(甲级)累计赔付额:5000 万元 单次赔付额:3000 万元 保险期:一年 保险费:30 万元 追溯期:一年,说明:投保综合年保增强该设计单位的抗风险能力,招标中处于有利地位。在招标国外项目设计责任保险为竞标必须条件之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理赔案例,保险期限内,甲建筑设计研究院受托完成某单位办公楼工程设计。2003年7月,工程主体施工已接近尾声,委托人发现地下消防水池地板拱起、开裂,遂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其进行检测,结论为:设计人员对当地地下水水位估计不足,所设计的水池底板偏薄,消防水池地板在水压力作用下承载力不足。后被保险人与委托人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被保险人承担加固费用15万元。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经核实,认为:事故原因是被保险人的设计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三、律师责任保险,(一)律师责任风险,(二)律师责任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律师责任风险,律师责任指的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害而承担的经济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要的法律依据有:,1、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代理人部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代理人和第三者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者负连带责任。”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一)律师责任风险,2、,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该法第一百零七条还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为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二)律师责任保险基本内容,1、律师责任保险概念,律师责任保险是律师机构在依法履行律师职履行律师职业时,因工作过错给律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律师赔偿责任的,属于律师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保险人对律师机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金额及有关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二)律师责任保险基本内容,2、律师责任保险基本责任,(1)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从事诉讼或非诉讼律师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并在保险期限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2)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风险,(二)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内容,(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风险,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PA)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承担着评估企业经营状况、评判企业资信实力、提供资信证明等责任,以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及政府决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向社会公众承担责任,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雇员、政府等。,与其他职业相比,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涉及面之大、风险率之高是众所公认的。,(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风险,1、注册会计师责任风险的表现,(1)业务层面,(2)法律层面,2、注册会计师责任风险的法律依据,1、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风险表现,(1)业务层面:,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过程中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遗漏、错误和舞弊等现象,或者在审计程序中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结果与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的不确定性所形成的风险。,实例:1972年,英国著名的,“,汽车保险有限公司虚增利润案,”,1、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风险表现,(1)业务层面:,注册会计师在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遗漏、错误和舞弊的情况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实例:2001年美国能源交易巨头安然公司会计造假丑闻,作为安然公司的外部审计企业,世界著名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受到美国司法部以销毁与安然公司相关的数千页的文件为由的起诉,导致这家有着90年历史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解体。,1、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风险表现,(2)法律层面:主要是民事责任风险。,违约责任:没有依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工作;没有按专业要求出具合法的审计报告;违反保密义务。,侵权责任:第三者因依据会计师审计失误的会计报表作出决策而导致投资失误时,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赔偿经济损失。,如股民因看了有假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而造成的损失,股民可以向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提出索赔。,2,、注册会计师责任风险的法律依据,(1)民法通则 (2)合同法,(3)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证券法:“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主要内容,1、保险责任,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承保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因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办下列业务而出具的相关报告不实,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由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1、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5、会计咨询业务和会计服务业务。,第四节 其他职业责任保险,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进步,使职业划分越来越细,越来越复杂,相应的职业责任保险险种也越来越丰富。,目前在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保险中介人责任保险、美容师职业责任保险、电脑职业责任保险、传媒职业责任保险、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管理人责任保险、公证职业责任保险、,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注册建筑师责任保险,美容师职业责任保险,承保的是美容师在开展美容业务时,由于过失造成接受美容服务人员的人身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内地最早一份美容师职业责任保险是人保公司在2005年8月推出,最高赔付额达100万元人民币。,“超女王贝”案例,电脑职业责任保险,又称电脑顾问职业责任保险,承保的是当电脑顾问人员由于过错或疏忽给关系人造成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内地最早一份电脑职业责任保险是美亚保险公司2005年在深圳推出,最高赔付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保险中介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因过失或疏忽导致保险中介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目前国内保险中介要开展业务,需要在开业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以上两种方式可以二选一。,1、,展业准备,应熟悉:职业责任保险概念和法律依据,职业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作用、适用范围,保险条款、条款解释、附加条款、费率规章及责任免除、附加险等,投保单填写要求,职业责任保险实务,2、,展业宣传,保险对象,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赔偿处理,争议处理,职业责任保险实务,3、,投保,告知义务(风险情况问询表),风险查勘报告、提供保险建议,协助、指导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保费的计算、责任限额确定、每次事故免赔额,责任限额、免赔额和费率,职业责任保险实务,4、,核保与出单,验险,本级核保,上级核保,核保通过处理,核保未通过的处理,出单归档(投保单录入、缮制保单、复核、单证清分等),职业责任保险实务,5、,保单批改,批改事项,批改审核,缮制批单,批单复核与清分,职业责任保险实务,6、,理赔,接受报案,现场查勘,核定损失,损失计算,赔付结案,职业责任保险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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