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作品制作合同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均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且双方自愿、平等地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规范双方在音乐作品制作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双方依法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确立甲乙双方在音乐作品制作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并明确双方合作的方式和付款方式。第二条 音乐作品制作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音乐作品(以下简称“作品”),内容详见附件一。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附件一中约定的要求和时间节
2、点,完成作品的制作工作。第三条 著作权归属1. 在本合同约定的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著作权归属于甲方所有。2. 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作品申请著作权,并享有著作权相关的权益。第四条 作品的使用权1. 甲方在支付全部费用后,享有作品的全部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改编、演奏、传播等。2. 甲方有权以合理的方式对作品进行商业利用并获得相关收益。第五条 作品制作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乙双方商定的作品制作费用为金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详见附件二。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按时支付全部费用,未按时支付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第六条 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
3、中,应互相保守对方提供或知悉的与音乐作品制作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非法使用。2. 甲乙双方对于因保密义务不当履行所导致的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时间。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