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录制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联系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联系电话:_身份证件号码: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联系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联系电话:_身份证件号码:_鉴于甲方具有音乐制作与录制的技术能力和资源,乙方拥有一定的创作才能和音乐作品,并希望与甲方合作进行音乐录制,双方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期限1. 甲方与乙方合作录制的音乐作品名称为:_;2. 双方合作期限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第二条 录制权属1. 乙方是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于相关版权享有完整和独立的权利;2. 甲方仅拥有音乐录制的权利,不得将音乐作品用于其
2、他商业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甲方在音乐录制过程中的任何修改、修饰或重新演绎,均需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第三条 合作费用与结算方式1.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确定合作费用为人民币_元;2. 合作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3. 甲方应于乙方完成录制后的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第四条 音乐作品的使用与发行1. 甲方在合作费用全部支付后,获得音乐作品的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专辑制作、发行、宣传等;2. 甲方在音乐作品的使用中,应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和知识产权;3. 甲方在音乐作品发行中,如出现赔偿第三方的情况,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与争议解决1. 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以解除;2.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3. 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则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转让本合同;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签字/盖章):_日期:_乙方(签字/盖章):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