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创作协议甲方:行为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行为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有艺术创作能力,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主题本协议的主题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美术创作,并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 美术作品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美术创作的作品为:作品名称。2.作品的创作主题、创作内容以及作品形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并在附件美术作品创作要求中详细说明。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创作要求进行美术作品的创作,并保证其作品的原创性和
2、艺术性。2.乙方创作的作品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所有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复制或转让作品。3.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创作费用,并在双方达成创作完成并验收合格的书面确认后进行支付。4.双方应妥善保管创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并妥善保管作品。第四条 保密条款双方在协作期间及协议终止之后都应将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创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技艺等保密,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第五条 违约责任1.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可要求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2.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2.本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协议期限为具体期限,超过期限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可继续有效,如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或提前终止。第八条 附则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正文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