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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证据法涉及的范围,司法判决的推理过程:,大前提(法律条文),小前提(案件事实),结 论(裁判结果),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民法通则第118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商标专用权受到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商标法第56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培养目标:,具备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系统的法医学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政法机关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主要课程:,法学理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刑事侦察技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鉴定学。,实习:,在公安系统教学基地进行,共15周,包括现场勘验、尸体剖验、物证检验、活体损伤程度评定等。,修业年限:,5年,授予学位:,医学学士,法律调查公司、,商务调查公司、,法律咨询(调查)公司,婚姻状况调查、打假调查、诉讼前后资产调查、商业秘密泄露调查、公司人员受贿调查、商务信息调查(资信、经营状况)等,1992年在上海注册成立的中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所”,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公安部 1993年9月7日发布,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鉴于这些民间机构的营业范围、权利义务等均无法律依据,所经营的各类业务已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司法部门分工管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些手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了国家执法部门的部分权力,已经产生了一些问题。为此,现决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证据,1、证据的性质,2、证据的种类,3、证据规则,证明,1、证明的主体,2、证明对象,3、证明责任,4、证明标准,5、证明方法,第1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神证 人证 物证,一、神示证据制度,1、,水审,2、火审,3、兽审,“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廌(zhi),兽也。似山羊,一角。古者决讼,令去不直。”,王充在论衡是应篇中说:“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4、卜筮,5、决斗,6、宣誓(宗教属性),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是与人类社会早期的认识能力和水平相适应的,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在当时的条件下,有助于加强判决的权威性,获得公众的认可;,、某些作法也基于一定的经验或具有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二、法定证据制度,(一)基本概念,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产生背景:,1、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2、国家政权的巩固,规范司法活动的需要。,法定证据制度是与当时适用的纠问式诉讼程序相应的,对每一种证据不需要考虑证据本身的情况如何,而是由法律事先规定它的可靠性和证明力。法官必须依据这些规范采用证据,而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来判断和使用证据。,(二)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2、法律对于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主要是根据证据的形式,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具体内容;,3、普遍采用刑讯逼供;,4、等级特权明显。,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第312条:,审理强奸案按照法律所定的刑罚量刑时,必须具备下列情况:,切实证明确有强暴行为;,证人证明被强奸人曾呼喊旁人救助;,她的身上或被告人身上或者两人身上,显出血迹、青斑或衣服被撕破,能够证明有过抗拒;,立刻或在当日报告。,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优点:,、有助于限制法官专断,提高司法裁决的规范性;,、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可预见性;,、可以提高司法判决的权威性。,缺点:,、在运用证据的总是上过于死板,缺少灵活性;,、容易导致刑讯逼供的泛滥。,三、自由心证制度,自由心证制度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和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制度。,17世纪以后欧洲大陆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推动了司法制度的改革,对法定证据制度提出挑战,法国议员杜波尔,良心、理性、内心确信,“法律不要求陪审法官报告他们建立确信的方法,法律也不给他们预定一些规则,要他们必须按照这些规则来决定证据是不是完全和充分。法律只是要求他们集中精神,在自己良心的深处探求对于所提出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被告人的辩护手段在自己的理性中产生了什么印象。法律只向他们提出一个能够概括他们职务上的全部尺度的问题,你们真诚地相信吗?,”,(,1808年法兰西刑事诉讼法典第342条,),自由心证制度的积极意义主要有两个方面:,1它冲破了法定证据制度下许多形式主义的束缚,引起了刑事诉讼结构的变革;,2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下那种烦琐规则的束缚,从而能够根据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具体情况,按照自己经验、智慧和的良心,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做出比较准确的分析和判断,这就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最终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了可能性。,对自由心证的保障和制约措施,(1)心证形成前的保障和制约措施:,司法独立、法官资格限制;,(2)心证形成中的保障和制约措施:,审判公开、合议制、证据裁判原则、证明标准、证据规则;,(3)心证形成后的保障和制约措施:,判决理由制度、事后审查制度。,四、中国古代证据制度的特点,1、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原则,(罪疑唯轻、疑罪从赎),尚书大禹谟,:“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尚书吕刑:“,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正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唐律疏议断狱律:“,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直至清代,清律,:“疑罪各以所犯收赎。”,2、以人证为主要证明手段;,3、定罪重视被告人的供述,(“断罪必取输服供词”、“无供不录案”);,4、刑讯是获取被告人口供的法定手段,唐律断狱律:“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查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诸拷囚不得过三度,数总不得过二百。”,5、自由证明是基本模式;,周礼秋官小司寇:“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n,n)然),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四曰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五曰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眊(mo)然)。”,6、物证技术发展较早,但未能形成科学体系加以发展。(,宋慈:洗冤集录,公认为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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