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货交易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_(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_地址:_联系方式:_乙方(以下简称“经纪方”):_(姓名/名称)注册编号:_地址:_联系方式:_鉴于委托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意与经纪方进行期货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交易方式和范围1.1 委托方同意通过经纪方开立期货账户,并授权经纪方代理进行各类期货交易。1.2 经纪方按照委托方的指令进行交易操作,委托方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和责任。1.3 经纪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委托方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交易建议或相关咨询,但具体操作决策仍由委托方自行做出。第二条:资金结算和费用2.1 委托方须
2、按照经纪方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期货账户注入足额可用资金。委托方应自行承担充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2.2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期货交易所的费用或其他类似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经纪方的结算通知为准。2.3 经纪方应按照市场规定和委托方的要求及时结算资金,并提供相关的结算报表和记录。第三条: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3.1 委托方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产情况,并告知经纪方与期货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杠杆效应等。3.2 经纪方会定期向委托方提供与期货市场相关的信息、报告、分析等,委托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内容,自行决策。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委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
3、义务,经纪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限制交易、追究法律责任等。4.2 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请求协商解决办法。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争议解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5.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六条:协议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自动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协议。6.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进行相关结算并归还各自的财产、资金。附件:委托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纪方注册证书复印件等。特此协议,以备双方参考。委托方:_ 经纪方: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