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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供热采暖(热计量计费)合同范本修订
合同编号: _______
甲方(供热企业): _______供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用户): 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居住房屋的供热采暖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服务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热计量计费的采暖热能服务。
1.2 供热服务区域为乙方房屋所在的热力管网覆盖区域。
1.3 法定供热期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起止时间可根据政府通知或双方协商调整。
第二条 热量计量与计费
2.1 供热系统采用热量表进行热量计量。热量表由甲方负责安装、维护、校验,并确保其计量数据的准确性。甲方应定期对热量表进行校验,校验周期及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校验结果应抄录在热费账单中或以其他方式告知乙方。
2.2 热量数据通过_________方式自动采集。甲方应保证数据采集系统的正常运行。
2.3 计费周期为每月/每季/每年(根据当地政策选择)。
2.4 热价执行_________(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具体热价标准为:每千卡热量人民币_________元。热价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5 热费计算公式为:热费 = 实际用热量 × 热价。实际用热量以热量表计量数据为准。
2.6 甲方应于每月/每季/每年____日(根据当地政策选择)向乙方发送热费账单。账单应包含供热起止时间、实际用热量、热价、热费金额、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
2.7 乙方应于收到热费账单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账单所示金额向甲方支付热费。
2.8 缴费方式包括:_________(列出当地支持的缴费方式,如银行代扣、线上支付、线下网点缴费等)。
第三条 用户室内采暖系统
3.1 乙方自有房屋内的室内采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散热器、地暖盘管、风机盘管、温控器等)的产权、安装、使用、维护和改造均由乙方负责。
3.2 乙方应合理使用和调节室内采暖系统,不得擅自改动、关闭、拆除、遮挡供热设施或影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因乙方原因导致室内温度过低或热量表计量数据失准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3 乙方应定期对自有室内采暖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4 如乙方需对室内采暖系统进行改造,应事先将改造方案告知甲方,并确保改造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节能、计量的相关规定。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改造造成供热设施损坏或计量系统失效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和数量向乙方用户提供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采暖热能。
(2)负责室外供热管网、用户引入管以及热量表等计量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校验。
(3)按时、准确出具热费账单,并保证计费数据的准确性。
(4)提供必要的用户服务,包括供热咨询、报修受理等。
(5)定期向用户提供供热参数、热价调整等信息。
(6)保障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供热质量。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获得符合标准的采暖热能服务的权利。
(2)有权查询热量表读数、热费账单及相关供热信息。
(3)按时足额缴纳热费。
(4)负责自有室内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确保其正常运行。
(5)配合甲方进行热量计量设备的安装、维护、校验等工作。
(6)发现供热问题或计量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节能、环保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能按标准供热,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室内温度长期低于约定标准(以乙方室内热量表数据为依据),甲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甲方提供的热量表计量数据出现严重错误,导致乙方热费计算错误,甲方应退还多收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3 乙方逾期缴纳热费,应按日加收应缴热费__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暂停供热,待乙方付清欠费及滞纳金后恢复供热。因暂停供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擅自改动、关闭、拆除、遮挡供热设施或影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供热效果不佳或计量数据失准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修复费用,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热费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5 乙方利用计量作弊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供热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在法定供热期内有效。供热期结束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但热费结算和争议解决等条款仍然有效。
7.3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乙方因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如出售、赠与等)的,乙方或其继受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并书面通知甲方相关变更信息。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新乙方。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8.1 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8.2 所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等,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邮寄通知以挂号信发出后____日视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以发送成功视为送达;直接送达应以签收人签收或见证人为准。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条款内容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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